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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理事单位、专业(工作)委员会:(一)关于常务理事的调整研究会章程第十一条规定:"理事单位担任理事、常务理事的负责人,如因调动工作或退离休,脱离现领导岗位,理事、常务理事职务即告终止……理事单位的理事出缺,由本单位自行补选,报秘书处备案:出缺的常务理事如需增补由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根据上述规定,会议决定:1.陈毕伍、陈福仁两同志不再担任常务理事及副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