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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不断强化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支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就明确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1997年党的十五大全面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第一次明确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2002年党的十六大又进一步明确指出:根据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