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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1999年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以来,对规范建筑市场,与国际建筑市场接轨,加强建筑施工合同执法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效益,提高合同履约率,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健康发展都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笔者却发现了许多合同条款涵义不肯定,甚至不合理,为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埋下了许多纠纷和隐患,现就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