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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我国矿业权价款收益分配制度现状的调研,发现影响地勘单位参与地质勘查项目收益分配的相关制约因素主要为:矿床类型、矿种、地质工作阶段、地区、矿床规模等五大因素。根据“比值协商法”和“系数调节法”两个优选方案,通过定量分析,从探矿权评估、地勘单位收益利润率两个方面,测算出了地勘单位参与矿业权收益分配的合理比例为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