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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档案是医疗卫生机构为城乡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的规范记录,是以居民个人健康为核心、动态测量和收集生命全过程的各种健康相关信息,满足个人健康管理需要建立的健康信息资源库,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和其它卫生服务记录等内容。这项工作已经在我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展开,到2011年,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将达到30%,城市地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50%,到2020年,我国将初步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健康档案制度。此举是建设服务型政府、促进实现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技术支撑,将惠及全国亿万人民。
一、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的特点
(一)核心是满足健康需要。健康档案是以居民个人健康为核心,贯穿整个生命过程,涵盖各种健康相关因素、实现多渠道信息动态收集,满足居民自我保健和健康管理、健康决策需要的信息资源库。
(二)收载内容全面。健康档案记录贯穿人的生命过程,内容不仅涉及到疾病的诊断治疗过程,而且关注肌体、心理、社会因素对健康的影响。其信息主要来源于居民生命过程中与各类卫生服务机构发生接触所产生的所有卫生服务活动(或干预措施)的客观记录。
(三)具有动态连续性。建立了健康档案的居民只要与卫生机构发生接触,卫生服务人员都要及时补充更新其健康档案内容,这样才有助于卫生工作者系统掌握服务对象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重要疾病和健康问题,并实施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
二、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的积极意义
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建立、使用和管理居民健康档案已成为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一项重要举措。这项举措将对创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完善服务功能,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发挥重要作用。
(一)健康档案是城乡居民个体健康状况的“晴雨表”。健康档案详细记录着居民及其家庭的健康问题的形成、发展过程中健康危险因素及其干预效果。假如病人突然发病,身边又没有亲人,但只要调出该患者的健康档案,患者的既往病史、用药史便一目了然,有利于医生及时对病人病情做出准确诊断和治疗,同时也大大节约了医疗成本,避免了重复检查。2010年10月4日,中央电视台的《新闻直播间》栏目对广西南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档工作进行了题为“贴心服务,健康档案一对一”的报道。受访的居民说以前看病都要重复做各项检查,医生才能对症下药,自从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了健康档案,医生对其身体状况、既往病史做到了了如指掌,成了居民的健康参谋,因此健康档案受到广泛欢迎。居民健康档案还能够帮助医务人员全面系统的了解患者的健康状况及其患病的相关背景信息,有助于全面评价居民的健康问题,及早提出预防性保健措施,做到防病于未然。
(二)健康档案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疾病防控工作的“指南针”。居民健康档案是医生主动挖掘并掌握社区卫生问题和有效配置资源的有效工具。只有对社区居民疾病谱、死因谱等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才能全面了解本社区居民的主要健康问题和卫生问题的流行病学特征,为社区高危人群制订出有针对性的防病治病服务计划,提供系统性、协调性和连续性的卫生服务,从而提高社区居民的健康素质。同时,完整的健康档案能及时有效的提供各类卫生统计信息,帮助卫生管理者客观的评价居民健康水平、医疗费用负担及卫生服务工作质量和效果,从而为制定宏观的卫生政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三)健康档案是解决医患纠纷的重要“证据链”。健康档案的原始记录具有全面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医务人员为居民提供服务过程中的诊断、治疗、用药及临床处置正确与否都可以在健康档案中找到相关依据,因此,健康档案为解决医疗纠纷或某些司法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客观依据。
(四)健康档案是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导航仪”。在某个区域突发传染性疫情或食物中毒事故后,卫生应急队伍通过对本区域内的居民健康档案的分析,可直接为查明事件发生原因、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提供重要依据。
(五)健康档案是医学教育的“教科书”。科学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可以为医学教育提供鲜活的案例,是医学教研活动不可或缺的好教材。
三、关于建好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建档方式要灵活
通常的建档方式有四种:一是邀请居民来建档。基层卫生机构可以自己或通过居委会发通知向居民发出建档邀请,号召居民主动建档。这就要求工作人员要做好建档宣传工作,让广大居民充分认识建立健康档案的意义和作用,争取他们的主动配合。二是上门为居民建档。对于有些不便自己去建档者,基层医务人员必须上门入户为其建档。这样才能够对整个家庭做全面评价,并根据普遍存在的健康危险因素,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三是日常门诊建档。辖区居民到基层医疗服务机构接受服务时,由首诊医生负责为其建档,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卫生服务需要填写相应记录。四是义诊、讲座期间建档,这样不仅为辖区居民免费检查了身体,宣传了健康知识,受到居民的广泛欢迎,还会大大提高建档效率。五是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相结合建档。2009年11月,青县被列为河北省17个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试点县之一,为全面做好建档、录入工作,青县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取门诊就医和入户建档相结合的方式,准确全面的搜集农村居民健康资料。在此基础上,实行首次就诊即建立健康档案、再次就诊实行连续性跟踪服务的管理模式,全力破解健康档案动态管理问题。2010年底,青县已经为全县95%的农民建立了健康档案,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二)利用档案要充分
一份理想的健康档案要求接诊医生如实完整记载居民的病情变化、治疗经过、康复状况等资料,及时记录、补充和完善健康档案,保持资料的动态连续性。这样的档案建好后,不应成为一叠被隔离在柜子里、长期贮存起来的“死档”,而应该成为充分体现其使用价值的“活档”。从个体层面上讲,个人健康档案是评价居民个体健康水平并针对个体进行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的重要依据,医务人员可根据居民个人健康档案信息,识辨其存在的危险因素、评估其健康状况的动态变化、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控制疾病的发生、发展;从群体层面上讲,医务人员根据居民健康档案提供的信息,能够识别高危人群,了解病人的来源、疾病构成、年龄、职业、时间、地区分布,以及疾病的严重程度等,有效组织诊疗服务、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及时调整服务项目,采取相应的适宜技术和措施,控制疾病的发展。因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把健康档案用活,使其能最大限度为居民健康服务,因此要充分利用健康档案的数据和相关资料,做好汇总、整理和分析等信息统计工作,了解和掌握辖区内居民的健康动态变化情况,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平台,对发现的健康隐患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和医疗康复等便捷有效的服务。
(三)管理档案要规范
一要加强日常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因地制宜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调取、查阅、记录、存放、归档等制度,明确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相关责任人,保证居民健康档案的方便使用和保管保存。
二要加强健康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居民健康档案一经建立,要为居民终身保存。要遵守档案安全制度,不能造成健康档案的损毁、丢失,不能擅自泄露健康档案中的居民个人信息以及涉及居民健康的隐私信息。除法律规定必须出示或出于保护居民健康目的,居民健康档案不得转让、出卖给其他人员或机构,更不能用于商业目的。
三要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因故发生变更时,及时将所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完整移交给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或承接延续其职能的机构管理。
(四)信息化建设要加强
电子健康档案不仅记录病人及其家庭的原始注册资料,也可记录病人及其家庭成员所有临床资料,除一些文字信息外,还会记录一些图像或者声音及动态画面,使健康档案的内容更加完整、逼真;电子档案操作起来更加简便、快捷,会及时更新档案信息,并且具有灵活的输出、计算统计、决策辅助等功能,会大大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效率;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可以把健康档案中的信息通过互联网来传送,从而达到远程会诊的目的,实现资源共享。因此各基层医疗机构要积极推进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目前,我国已有部分地区开始探索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如2009年底杭州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向辖区居民推出的一种“市民卡”就是电子健康档案的一种积极尝试,该档案详细记录了建档居民的健康信息,居民拿着这张卡到任何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时,只要轻轻一刷,既往病史、体检结果等所有信息均可随时调出查看,便于病情的诊治。居民在家只要打开电脑进入系统,自己的健康状况将一目了然,居民因此可享受到连续、便捷的社区卫生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计算机软件开发和程序更新有一定的滞后性,电子档案不能包容所有资料,因此,必须用纸病历来辅助,不能过分依赖计算机,否则可能会丢失有用的信息。同时,要注意加强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的安全性。由于健康档案可能涉及个人隐私问题,电子档案联网后很容易成为窃密对象,因此应该多从技术上加强用户权限和密码管理设计,使所有操作和使用者在获得认可后,才能登录,增强使用的安全性。电子健康档案还要逐步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以及传染病报告、免疫接种、妇幼保健和医院电子病例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建立起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最终实现对每位居民从出生到终老的全过程健康管理。
(五)保障措施要落实
一是要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基层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建立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工作作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建设、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要层层落实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工作目标、实施计划和方案,确保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取得实效。二是要确定责任医生,分片负责健康档案工作;强化其责任意识,使其真正认识到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增强其使命感,从而切实肩负起责任,遵循认真、负责、科学、严谨的态度从事这一重要工作。三是要加强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关于居民健康档案相关政策、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使其充分了解工作要求和工作内容,掌握健康档案建立、使用和管理的基本技术和方法,采取多种方式提高相关人员收集、管理应用信息的能力。四是要制订健康档案质量考评标准,改进考评方式,定期对健康档案质量进行抽查考评。特别建议采取直接入户调查的方式来检验建档成果,并将考评结果与医疗卫生服务人员的绩效考核相结合,这样能极大地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人员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从而促进建档工作规范进行。五是要完善经费保障措施。健康档案的建立、保管、日常运行维护、人员培训以及信息系统建设等费用应当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相关经费投入,经费的拨付应当与健康档案建立的数量和质量等考核结果挂钩。
一、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的特点
(一)核心是满足健康需要。健康档案是以居民个人健康为核心,贯穿整个生命过程,涵盖各种健康相关因素、实现多渠道信息动态收集,满足居民自我保健和健康管理、健康决策需要的信息资源库。
(二)收载内容全面。健康档案记录贯穿人的生命过程,内容不仅涉及到疾病的诊断治疗过程,而且关注肌体、心理、社会因素对健康的影响。其信息主要来源于居民生命过程中与各类卫生服务机构发生接触所产生的所有卫生服务活动(或干预措施)的客观记录。
(三)具有动态连续性。建立了健康档案的居民只要与卫生机构发生接触,卫生服务人员都要及时补充更新其健康档案内容,这样才有助于卫生工作者系统掌握服务对象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重要疾病和健康问题,并实施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
二、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的积极意义
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建立、使用和管理居民健康档案已成为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一项重要举措。这项举措将对创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完善服务功能,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发挥重要作用。
(一)健康档案是城乡居民个体健康状况的“晴雨表”。健康档案详细记录着居民及其家庭的健康问题的形成、发展过程中健康危险因素及其干预效果。假如病人突然发病,身边又没有亲人,但只要调出该患者的健康档案,患者的既往病史、用药史便一目了然,有利于医生及时对病人病情做出准确诊断和治疗,同时也大大节约了医疗成本,避免了重复检查。2010年10月4日,中央电视台的《新闻直播间》栏目对广西南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档工作进行了题为“贴心服务,健康档案一对一”的报道。受访的居民说以前看病都要重复做各项检查,医生才能对症下药,自从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了健康档案,医生对其身体状况、既往病史做到了了如指掌,成了居民的健康参谋,因此健康档案受到广泛欢迎。居民健康档案还能够帮助医务人员全面系统的了解患者的健康状况及其患病的相关背景信息,有助于全面评价居民的健康问题,及早提出预防性保健措施,做到防病于未然。
(二)健康档案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疾病防控工作的“指南针”。居民健康档案是医生主动挖掘并掌握社区卫生问题和有效配置资源的有效工具。只有对社区居民疾病谱、死因谱等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才能全面了解本社区居民的主要健康问题和卫生问题的流行病学特征,为社区高危人群制订出有针对性的防病治病服务计划,提供系统性、协调性和连续性的卫生服务,从而提高社区居民的健康素质。同时,完整的健康档案能及时有效的提供各类卫生统计信息,帮助卫生管理者客观的评价居民健康水平、医疗费用负担及卫生服务工作质量和效果,从而为制定宏观的卫生政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三)健康档案是解决医患纠纷的重要“证据链”。健康档案的原始记录具有全面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医务人员为居民提供服务过程中的诊断、治疗、用药及临床处置正确与否都可以在健康档案中找到相关依据,因此,健康档案为解决医疗纠纷或某些司法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客观依据。
(四)健康档案是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导航仪”。在某个区域突发传染性疫情或食物中毒事故后,卫生应急队伍通过对本区域内的居民健康档案的分析,可直接为查明事件发生原因、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提供重要依据。
(五)健康档案是医学教育的“教科书”。科学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可以为医学教育提供鲜活的案例,是医学教研活动不可或缺的好教材。
三、关于建好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建档方式要灵活
通常的建档方式有四种:一是邀请居民来建档。基层卫生机构可以自己或通过居委会发通知向居民发出建档邀请,号召居民主动建档。这就要求工作人员要做好建档宣传工作,让广大居民充分认识建立健康档案的意义和作用,争取他们的主动配合。二是上门为居民建档。对于有些不便自己去建档者,基层医务人员必须上门入户为其建档。这样才能够对整个家庭做全面评价,并根据普遍存在的健康危险因素,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三是日常门诊建档。辖区居民到基层医疗服务机构接受服务时,由首诊医生负责为其建档,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卫生服务需要填写相应记录。四是义诊、讲座期间建档,这样不仅为辖区居民免费检查了身体,宣传了健康知识,受到居民的广泛欢迎,还会大大提高建档效率。五是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相结合建档。2009年11月,青县被列为河北省17个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试点县之一,为全面做好建档、录入工作,青县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取门诊就医和入户建档相结合的方式,准确全面的搜集农村居民健康资料。在此基础上,实行首次就诊即建立健康档案、再次就诊实行连续性跟踪服务的管理模式,全力破解健康档案动态管理问题。2010年底,青县已经为全县95%的农民建立了健康档案,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二)利用档案要充分
一份理想的健康档案要求接诊医生如实完整记载居民的病情变化、治疗经过、康复状况等资料,及时记录、补充和完善健康档案,保持资料的动态连续性。这样的档案建好后,不应成为一叠被隔离在柜子里、长期贮存起来的“死档”,而应该成为充分体现其使用价值的“活档”。从个体层面上讲,个人健康档案是评价居民个体健康水平并针对个体进行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的重要依据,医务人员可根据居民个人健康档案信息,识辨其存在的危险因素、评估其健康状况的动态变化、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控制疾病的发生、发展;从群体层面上讲,医务人员根据居民健康档案提供的信息,能够识别高危人群,了解病人的来源、疾病构成、年龄、职业、时间、地区分布,以及疾病的严重程度等,有效组织诊疗服务、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及时调整服务项目,采取相应的适宜技术和措施,控制疾病的发展。因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把健康档案用活,使其能最大限度为居民健康服务,因此要充分利用健康档案的数据和相关资料,做好汇总、整理和分析等信息统计工作,了解和掌握辖区内居民的健康动态变化情况,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平台,对发现的健康隐患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和医疗康复等便捷有效的服务。
(三)管理档案要规范
一要加强日常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因地制宜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调取、查阅、记录、存放、归档等制度,明确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相关责任人,保证居民健康档案的方便使用和保管保存。
二要加强健康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居民健康档案一经建立,要为居民终身保存。要遵守档案安全制度,不能造成健康档案的损毁、丢失,不能擅自泄露健康档案中的居民个人信息以及涉及居民健康的隐私信息。除法律规定必须出示或出于保护居民健康目的,居民健康档案不得转让、出卖给其他人员或机构,更不能用于商业目的。
三要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因故发生变更时,及时将所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完整移交给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或承接延续其职能的机构管理。
(四)信息化建设要加强
电子健康档案不仅记录病人及其家庭的原始注册资料,也可记录病人及其家庭成员所有临床资料,除一些文字信息外,还会记录一些图像或者声音及动态画面,使健康档案的内容更加完整、逼真;电子档案操作起来更加简便、快捷,会及时更新档案信息,并且具有灵活的输出、计算统计、决策辅助等功能,会大大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效率;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可以把健康档案中的信息通过互联网来传送,从而达到远程会诊的目的,实现资源共享。因此各基层医疗机构要积极推进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目前,我国已有部分地区开始探索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如2009年底杭州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向辖区居民推出的一种“市民卡”就是电子健康档案的一种积极尝试,该档案详细记录了建档居民的健康信息,居民拿着这张卡到任何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时,只要轻轻一刷,既往病史、体检结果等所有信息均可随时调出查看,便于病情的诊治。居民在家只要打开电脑进入系统,自己的健康状况将一目了然,居民因此可享受到连续、便捷的社区卫生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计算机软件开发和程序更新有一定的滞后性,电子档案不能包容所有资料,因此,必须用纸病历来辅助,不能过分依赖计算机,否则可能会丢失有用的信息。同时,要注意加强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的安全性。由于健康档案可能涉及个人隐私问题,电子档案联网后很容易成为窃密对象,因此应该多从技术上加强用户权限和密码管理设计,使所有操作和使用者在获得认可后,才能登录,增强使用的安全性。电子健康档案还要逐步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以及传染病报告、免疫接种、妇幼保健和医院电子病例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建立起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最终实现对每位居民从出生到终老的全过程健康管理。
(五)保障措施要落实
一是要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基层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建立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工作作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建设、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要层层落实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工作目标、实施计划和方案,确保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取得实效。二是要确定责任医生,分片负责健康档案工作;强化其责任意识,使其真正认识到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增强其使命感,从而切实肩负起责任,遵循认真、负责、科学、严谨的态度从事这一重要工作。三是要加强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关于居民健康档案相关政策、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使其充分了解工作要求和工作内容,掌握健康档案建立、使用和管理的基本技术和方法,采取多种方式提高相关人员收集、管理应用信息的能力。四是要制订健康档案质量考评标准,改进考评方式,定期对健康档案质量进行抽查考评。特别建议采取直接入户调查的方式来检验建档成果,并将考评结果与医疗卫生服务人员的绩效考核相结合,这样能极大地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人员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从而促进建档工作规范进行。五是要完善经费保障措施。健康档案的建立、保管、日常运行维护、人员培训以及信息系统建设等费用应当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相关经费投入,经费的拨付应当与健康档案建立的数量和质量等考核结果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