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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26000元补偿款,签下“永不追究”的协议,受伤的职工能否再去申请工伤认定?烟台中院用一起经典案例告诉你,能12015年3月24日山东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10件典型行政案例,该案例入选。2012年8月6日下午4时许,高峰(化名)在某公司工作时不幸受伤。2012年12月5日,经高峰签字、公司盖章,双方形成收条一份。该收条写明:“今收到公司因我在一车间压制工作期间不慎将左手食指弄伤期间的补助和误工工资及其他所有补贴合计26000元,公司一次性交付,本人放弃工伤鉴定,并从此永不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