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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作为法治的内核,作为人类文明的一种突出性表征,不仅体现在作为知识系统存在或被传承的人权的规范制度和相应设施,表现在人权与国家权力之间关系的制度化,而且体现在对作为知识系统的人权以及权利与权力的制度化关系的内在信仰。知识与信仰的内在交融构成了完整的人权系统。人权,从知识上的承认、传播到情感上的信仰,信仰的产生与升华是一次更为重要的权利的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