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脉信用卡“疑难杂症”

来源 :检察风云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un383407949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Q1:马律师,您好!我很久不联系的一个老乡,前几天约我吃中饭,席间她接了一个电话后,说她有个朋友下午要汇1万元钱给她,而她身边没有银行卡,就跟我提出想借我的银行卡用一下,等把1万元取出来就把卡还给我,我当时就把随身带的工资卡(工商银行借记卡)借给她用,并将取款密码告诉了她。但是过了好几天这个老乡也没把工资卡还给我,打她电话一直关机,我感觉不对,就到工商银行柜台查询,一查才知道我工资卡余额为零,卡内原有2万多元人民币被人取走。
  事发后,我也咨询过一些银行工作的朋友,他们告诉我,因我借出去的卡不是信用卡,而是借记卡,他们也不太清楚。我的问题是:如果卡内2万多元人民币是被我老乡取走的,她是否构成犯罪?我该怎么办?
  求助人:赵先生
  A:赵先生,你好!
  首先,根据2004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借记卡也属于信用卡诈骗犯罪中的“信用卡”种类之一。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9号)第五条规定,刑法第196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情形。
  最后,综上,如果你工商银行工资卡内2万余元确实被你老乡取走且无法联系,她这种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已经涉嫌信用卡诈骗犯罪。建议你先通过各种渠道尽量找到你的老乡,以当面核实并追回损失。如果确实无法联系,再去公安机关报案。
  Q2:马律师,您好!我是某国企员工,因业余时间做点小生意,为资金借贷方便,前几年我在A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每次还款日都是一次性还款。但是今年年初至今生意不好,资金周转困难,9月初的还款日到了之后我就没有按期还款,但分期付款又要支付很多利息,于是我想拖一阵子,等生意好点再一次性还掉。目前已经有近3个月没有还款,其中拖欠A银行本金11万余元。期间,我向A银行申请延期,A银行不同意,并多次通过短信和电话催我还款,最近一次A银行发律师函告知我,如果再不还款,他们将依法追究我的法律责任。
  我致电A银行,表示年底可以一次性还款,但A银行不批准。经多方咨询亲友,他们说如果拖到年底再归还,银行等不及,会报案追究我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法律责任。我只有这一张信用卡,以前也没使用过其他信用卡,我现在该怎么办?
  求助人:王先生
  A:王先生,你好!
  首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9号)第6条确实规定了: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2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96条信用卡诈骗罪规定的“恶意透支”。
  其次,就你所提供的信息,如果该11万余元透支确实用于生产经营,表明你透支时并非出于恶意,透支后又是基于经营情况不佳等客观原因无法按期归还,加之你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以及此前良好的信用记录,即使经银行2次催收超过3个月没有归还,也不宜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更谈不上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最后,当然,银行和公安机关教条性地执行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只要发卡银行2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就报案抓人按信用卡诈骗罪论处的情况,司法实践中也屡见不鲜。况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3号)规定,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你目前拖欠的本金就有11万元。有鉴于此,建议你跟A银行协商,先分期还款。否则A银行按照既有规则报案,不排除公安机关因你涉嫌信用卡诈骗犯罪而对你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可能。
  Q3:马律师,您好!2015年5月,我在家门口的商场消费时,不小心将钱包遗失,内有现金若干和我的身份证、驾驶证等物品,我后来去派出所挂失并补办了新的身份证。本月初,B银行客服联系我,称我在B银行办理的信用卡当月刷卡消费人民币1.5万元,催我尽快归还。我听得一头雾水,因为我在B银行只有一张借记卡,从来没有在B银行办理过信用卡。经过多方确认,B银行确实存在以我的名义办理的信用卡并有1.5万元的信用额度和消费记录。我这才想起来几个月前丢失过身份证,可能是有人拿我遗失的身份证以我的名义办理了信用卡。
  问题是,现在刷卡的人找不到,B银行找到我要求我来还款,我是否有还款的义务?B银行是否会从我在B银行的借记卡内直接扣款来还款?我现在该怎样做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求助人:朱小姐
  A:朱小姐,你好!
  首先,如果是其他人拾得你的身份证之后以你的名义办理、骗领信用卡并消费,且数额达1.5万元,已经涉嫌信用卡诈骗犯罪,建议你结合身份证丢失的事实以及商请B银行提供你名下B银行信用卡详细的刷卡记录等资料,马上去公安机关报案。
  其次,B银行无权直接从你在B银行的借记卡账户内划款用于归还你在B银行的信用卡消费款项。但是不排除B银行对你提起民事诉讼,并以此申请法院冻结你在B银行借记卡内资金。
  最后,如果公安机关查明确系第三人使用你的身份证办理并使用该信用卡,将由该第三人负责清偿对B银行的信用卡账款。
  Q4:马律师,您好!我弟弟是一家私营企业的老板,他的公司经常有小额贷款需求,因小额贷款公司利息太高,他就私自使用公司15名员工的身份资料,偷偷去C银行办理了15张信用卡,并通过POS机套现后将款项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且每月均按时一次性还款。
  后来我在电视新闻中看到有人冒用他人身份证明办理信用卡并使用,虽然正常还款,但是最终还是被当做犯罪处理并被法院判刑的报道,我就很紧张,特来咨询像我弟弟这种情况,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可能被判处多少年的刑罚?
  求助人:鲁先生
  A:鲁先生,你好!
  首先,你弟弟利用自己公司员工的身份证明材料办理信用卡并使用,虽然按期还款,客观上也不会给公司员工和C银行造成经济损失,但是这种行为依然妨害了信用卡管理秩序,因此我国刑法第177条明确规定: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9号)规定,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10张以上的,属于数量巨大,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最后,建议鲁先生尽快让弟弟停止使用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信用卡,将所办理的信用卡告知公司员工,同时让员工协助前往银行确认或注销所办理的信用卡,必要时主动前往公安机关自首,以争取最轻的处罚。
  编辑:薛华 icexue0321@163.com
  本期主持
  马朗 律师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马朗律师,刑法学硕士,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部专职刑辩律师。执业以来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00多件,尤其在职务犯罪、知识产权犯罪辩护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基于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马朗律师在刑事法律风险识别、防范和管理方面,亦有独到、专业的法律见解与方案。
其他文献
目前,中国经济总量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据专家预测,按照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速度,到2030年,中国一定会赶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直接导致了燃气用户的大量
在哲学分析中,“抽象层次”(层次论)近来遭到批判.在本文中,我认为只需要对认识论层次论稍加修正,就可以形成一种称为认识论的抽象层次论的重要方法,即所谓的“抽象层次法”.
明明是勾兑而成,但却广告天下“原味骨汤”,实际钙含量只有宣传的3%,味千拉面击穿了社会道德底线.“炸出的薯条7分钟内卖不了全部倒掉”这是一条肯德基和麦当劳的管理圣经,但
在实际生产经营中,价值链管理模式与企业的正常财务管理密切相关,起到了互补作用.只要项目有价值,它在任何价值链中都会有价值,价值的变化会影响整个价值链的变化.因此,企业
近日,国内IP数据通信领域产品和服务提供商--斐讯通信宣布FreeSwitch 8000(FS8000)系列交换机正式亮相,该系列交换机是根据市场最新需求研发而成,斐讯通信公司总裁顾国平先生
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强军思想,落实新时代军队建设总要求,奋力开拓强军兴军新局面的新形势下,军队各项工作正在向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强责任的导向转变.加强军队财
日前,山西太原一招聘会现场,某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装扮成道士模样,发放招聘广告吸引求职者.rn乍一瞧这幅照片,以为是哪个观的道士下了山,招摇过市呢;仔细一看,原来是用人单位
我国经济实力在近些年发展极为迅猛,然而随着经济实力的提升,对于现有的基层事业单位体制也需要作出相应的调整与改革.基层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重点应当放在如何维持可持续发
江苏博隆科技有限公司一家专业从事GPS生产、运营的高科技企业,公司本着产品扩大市场占有份额,客户强化管理,来实现双赢的原则.与我们的战略合作伙伴泛华保险服务集团联合开
近年来,地下水污染问题已经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地下水污染不仅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而且还增加的环境负荷,成为降低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地下水与生活污水不同,它里面的杂质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