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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制度已经为大部分国家所采用,成为企业融资的一种重要方式。我国私募制度的建立较晚,2005年,我国以法律的形式初步确立了证券私募制度。《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公司法以及证券法对私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但对私募的规定尚处于初级阶段。我国私募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可操作性也比较差。我国有必要改进目前私募制度的缺失,健全私募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