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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13日,记者随机采访了30位过路司机,26位持反对意见,2位表示不好说,2位认为影响不大。
新都交通局党组成员,蜀龙大道三期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黄宁伟在给媒体介绍情况时说,从上世纪90年代末到现在,新都的几届政府都没有放弃和成绵公司协商,希望把三河场收费站移出新都范围,甚至提出每年由政府出钱补贴费用,以便新都本地车辆免费通行。但结果却是,收费站先后移动三次,而每次移动后所收的费用都在增加。“协商?他们依据的是省上的批文,我们能平等协商吗?”据黄宁伟讲,当地百姓对此反应强烈,不少百姓自发来到区政府,要求政府出面同收费站交涉并阻止其继续收费。区政府多次向上级反映,但最终无果。
为了摆脱收费站的制约,新都区政府从2004年开始,斥资1亿元,在蜀龙大道一二期的基础上,修建了一条到成都的免费公路——蜀龙大道三期。“三期花费1个亿还不止,总共花费约7亿元,对于我们这样一个经济并不强的区来说,这意味着多大的压力啊!”黄宁伟无奈地摇着头。
2005年6月1日,蜀龙大道三期试通车,但是从目前的实际状况看,蜀龙大道并没有从真正意义上完全解决问题。
律师邢连超的公众通行权概念
2005年8月24日,是律师邢连超值得纪念的日子。他第一次自己当起了原告,打起了一场为保障公众路权而进行的公益官司。不幸的是,第一次当原告的邢连超的“处女状”以败诉而告终。
2005年9月,在看到陈宇张贴在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群众呼声栏上的有关大件路三河场收费站问题的调查后,邢连超就马上与陈宇联系,了解真实情况,后决定提起起诉,要求四川成绵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和成都城北出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退还自己通过三河场收费站时被收取的7元钱。
“不管结果怎么样,我们要求撤销三河场收费站的决心没有改变,我相信,三河场收费站必将从成都市的地图上抹去。”成都律师邢连超话音刚落,旁听席报以热烈的掌声。这是2006年3月7日上午,成都律师状告三河场收费站违法收费案庭审时的一幕。
谈到状告成都机场高速有限公司这个公益官司,邢连超说,“公民应该具有免费通达公共设施的权利,就好像我在天府广场上行走、在人民南路上行走不被收费一样,这是公民生来就被赋予的权利。”
2005年9月8日,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邢连超败诉。“事实上,我自始至终都没有想过要赢这场官司,我根本不在乎它的输赢。这是一场公益官司,主要目的是想要在中国建立起公众通行权这样一个概念,或多或少地给政府提个醒:公民意识正在逐渐觉醒,违法行政可能成为被告。”邢连超说。
“在9月新三河场收费站建成前,成都到新都缴纳的单趟车辆通行费只需要4元。”同样的路程,价格却上涨了75%,刑连超认为,高速公路公司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提高价格行为不合法。
这个官司一开始就受到挫折。邢连超说,“值得欣慰的是,尽管新都法院没有受理立案,但向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提起了相同的诉讼请求,并得到了立案受理。无论如何这本身就是法制的进步。”
刑连超认为,别人之所以怀疑他打公益官司的动机,是因为目前打这种官司的人还很少,而公益诉讼在中国起步的时间也并不长,只有十多年的历史。“别问我动机,只要做的事情对社会有利就OK。”刑连超已经不想再对怀疑他动机的人作出解释了。
即使是现在,很多人仍然认为打官司是件麻烦的事情,个人提起的公益诉讼,是为了大家的利益打,却有可能自己得罪权威部门。
目前,他因新添加的三河场收费站而起诉四川成绵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和成都城北出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案件并没结案,“此案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判决下来。武侯区那个行政案子判决后,我这个案子才能下来。我对此充满信心。”刑连超说,“不管如何,此案的意义已经凸显出来。
刑连超说的武侯区的案子指的是另外一个关于三河场收费站的行政官司。新都区市民张军又针对四川省交通厅和物价局批准设立三河场收费站的行为提出行政诉讼。
市民张军提出行政诉讼
2006年9月13日,在经过长达一年的“拉锯战”式的争辩后,市民张军的起诉,终于进入了法律程序。四川省交通厅和省物价局首次被一位普通市民推上了被告席。该案受到各媒体的强烈关注。
受朋友张军的委托,邢连超代理其提出本案诉讼,并作为其诉讼代理人。
法庭上,邢连超陈述:“对于三河场收费站所在的大件路,已经有近二十年的收费历史。二十年,一个新都人从青年变成老年,从黑发走到白发,却始终没有走出收费的怪圈。”
“你享受了我们提供的公路产品你就得支付相应的合同价款7元。”被告律师表示三河场收费站是合法的。
张军,1973年9月生于新都,园园的脸上始终堆着微笑,一看就是一个性情中人,朋友们说他是个爱管闲事的人。张军也是个相信缘分的人。
张军告诉记者,他从网上看到新都三河场的长篇调查后,和陈宇、邢律师、张天健等人认识的。对于让他出头打三河场收费站的行政官司一事,张军有他的道理:一是收费站违法设立,我是一个受害者;二是收费站的设立制约了新都的经济发展;三是我已经辞职了,现在是自由职业,做的生意与政府关系不大;四是我是70年代的人,现在正是黄金年龄,70年代的人在国家和人民需要我们做实事的时候,我们理所当然应该接过这个重任,做一些有益于社会的事情!
张军强调,打三河场这场行政官司时,说这个官司不是个人行为,而是团队行为,放大之:我们不是几个人在战斗!
张军认为,“哪怕这个案子有一点松动,必将在全社会引起一场路权革命,有可能加速燃油税政策的出台。同时我们希望政府依法行政,扭转政策出台模式,公开、公平、公正地维护社会的和谐。”
2006年12月30日,新的一年开始前的倒数第二天,新三河场收费站,在当晚零时被正式拆除。陈宇说,“虽然,大家心里还是愤愤不平:因为合法权益并没有得到彻底的维护,收费站又回到原位……但无论如何,经过长长的280天,在形式上,新三河场收费站在沸腾的民怨中尴尬倒下了。”
2007年2月14日,四川省交通厅和四川省物价局与原告张军等人签署了一份《关于三河场收费站行政官司的〈和解协议〉》。张军等原告撤诉。
这一天,陈宇在自己的博客里说,“情人节,我第一次在这一天收到礼物,也是最好的礼物——省交通厅关于三河场收费站的和解协议……”陈宇忍不住哭了。
路权案的标本意义
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说,目前,中国的经济改革正在过大关,对于改革最大的阻力不是来自其他,而是各个既得利益集团的既得利益。众所周知,2002年,四川省交通厅原厅长刘中山、原副厅长郑道访因贪污、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由此牵出了四川省交通厅12名高官落马的腐败大案;无独有偶,2004年10月12日,成都市交通局原局长王树基因挪用绕城高速公路建设资金近8000万元被起诉,为此又牵出其部下周德如、杨静华擅自挪用成都绕城高速公路建设款5亿多元,用于发展自己的公司和个人赌博,2005年2月1日,成都市中院开庭审理了周德如、杨静华二人……
成都市政协委员,新都区政协常委张天健建议,审计署或聘请异地审计部门对我市各类路桥的建设资金和所收的过路费收支进行审计(无论是集资、投资、贷款、拨款修建的公路)。
张天健认为,公路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从理论上讲,属于政府必须提供给社会的公共产品,应该相对无偿提供给公众。据媒体有关报道,目前全世界建有收费公路的国家和地区有20多个,建有收费公路14万公里,其中约有10万公里在我国。一些部门以牺牲公众的通行权为代价,将收费公路作为谋取垄断利益的工具。越来越多的收费公路不仅成为阻碍经济建设发展的阻力,也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公众通行权。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张孝德博士等有关专家认为,高价公路不仅成为我国城乡市场协调发展的“拦路虎”,也影响了全国统一市场的发育,阻碍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地区之间的分工协调和发展,还影响了我国新型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的升级,以及公路利用率和运输效率的提高。
民众期待,还路于民,发展经济。正如一位资深的民间维权人士说:从一定意义上讲,成都三河场收费站案是路权博弈的火药桶!
编辑:朱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