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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安徽林业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决定精神,突出林业在生态省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在中部崛起中的保障地位,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基础地位,紧紧围绕林业生态体系建设和产业体系建设,加快森林资源培育和合理利用,全面推进林业发展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由单纯追求生态效益向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并重转变,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千方百计为林农增收,为社会增效,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力争到2010年,初步建成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