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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乡财县管"改革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行,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基层财政困难与乡镇债务危机。但同时,"乡财县管"改革中也出现了监督不力、行政效率低下、农村公共服务短缺等问题。从委托代理理论的角度来看,"乡财县管"改革构建了以维护初始委托人利益为目标、以监督为核心的新型委托代理关系。本文认为,由信息不对称、契约不完备、目标与风险偏好不一致而造成的新型委托代理关系失灵为"乡财县管"的改革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解释视角。为优化新型委托代理机制,应从建立与完善监督机制、完善契约内容、筛选与培训代理人等方面进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