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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唐诗中,存在较为重要的结构形式——对句,不仅要求音韵的对等,而且要求语义、类别范畴的对等。于是唐诗成为对等原则最重要的分析案例和批评实践的场所。海外华人学者高友工,借用与修正了由罗曼·雅各布森提出的“对等原则”,对唐诗进行结构主义分析,开创性地运用了西方结构主义“二元对立”的方法,从语言学和结构主义的角度对中国传统文学进行阐发研究,重新发现了中国传统诗歌的特质,也扩宽了中国传统文学的研究视野。
关键词:高友工 对等原则 唐诗
结构主义作为20世纪影响重大的人文变革思想之一,以“形式”的眼光审视文本以探寻文本的深层结构,试图向我们说明应如何从形式结构当中读出文本的意义。因此,结构主义批评家注重的不是揭示文本中的“结构”内涵,而是深入“结构”当中的形式,通过文本结构的共时分析揭示出文本的深层结构模型。海外华人学者高友工,运用了由罗曼·雅各布森(Romon Jakobson)提出的“对等原则”对唐诗进行分析。他开创性地运用了西方结构主义“二元对立”的方法,从语言学和结构主义的角度来分析中国古典诗歌。海外华人的研究成果势必给我们带来以他者眼光观照中国传统文学的新角度,但也会带来中西方文化的异质冲击。但我们不可否认的是,海外华人的研究成果确实有不少能引起我们兴趣和关注的东西,当中的理论和方法蕴含了传统研究思路框架所难以见到的闪光点。高友工则开创性地运用了结构主义批评的手段对唐诗的语义、结构进行分析。本文通过探究高友工如何应用对等原则进行唐诗的语义分析和结构分析,所达到的美学效果如何,进而判断这种理论手段的适用范围有多大。
一、对等原则
作为本文的一个关键词,我们有必要先解释“对等原则”的理论来源。“对等原则”是雅各布森用来识别诗学功能的语言学标准的著名定义。“选择是在对等的基础上、在相似与相异、同义与反义的基础上产生的;而在组合过程中,语序的建立是以相邻为基础的。”{1}这里,雅各布森强调,对等不仅是相似、相等,而且应该包括相反、相异。对等始终贯穿在选择和组合的过程中,并在此过程中突显出诗的功能,显示出语言的魅力。于是,雅各布森得出这样的一个结论:“诗的作用是把对等原则从选择的过程带入组合的过程。对等则成为语序的构成手段。”{2}在诗性语言中,两个并置的成分,或者在相隔较远的语言单位中,以它们之间相似或者相反的特征为基础,通过对等原则,不受语法的限制,同样可以使两者结合起来,并且会产生一种张力,使得两者的相似特征更加突出,或者使得对比的焦点更加尖锐。也就是说,“对等是突出诗歌信息最强有力的手段”{3}。于是诗歌就会显示出语言的魅力和自我突显的力量。
对等原则是雅各布森针对音韵而提出的一个定义,但他又指出:语音上的对等,又必定会导致语义的对等,他认为:“在诗歌中,不仅是语音系列,任何语义单位的序列都致力于建立对等……在诗歌中,任何语音的明显的相似都被判断为意义上的相似和(或者)分歧。”{4}所以,一旦诗歌以文本的形式出现,即使是语音的对等,也无可避免会有语义的对等,而语义的对等则会造成诗歌的歧义和语义的多义性。这也正是诗歌之所以会有阐释的多样性的原因。然而,在雅各布森的批评实践中并没有涉及到语义范围的分析。于是,高友工开辟了这条道路——利用对等原则对中国古典诗歌进行语义分析,并在结构主义理论框架中探索中国古典诗的结构和美学意义。
二、作为对等关系的隐喻和典故
隐喻和典故,高友工把它们当作对等原则的特殊情况来分析,它们是对等原则限制在语义范围时的特殊表现。它们是由于两个成分的相似性或相异性而构成对等,但要注意的是,相似和相异总是并存的,这样我们才能从诗句中读出多重的意义。
(一)隐喻。当两个并列的词或者短语由于语义上存在相似或相反的特征而相互联系时会产生新的意义,它们就构成了“隐喻关系”。除了两个互无联系的词的并列之外,还有一种隐喻关系存在于较大的语法结构的成分中,这种隐喻关系不易被发现,但仍然是以相似或相反的关系构成对等。
对等原则是作为一种组织原则在诗中起连接对句,甚至能使诗歌产生大于“一”的效应。接下来,我们就来分析,作为组织原则的对等,是如何把诗中的名词连接起来,从而使诗的焦点集中,产生新的组织层次。{5}另外,我们还能够发现另一个隐藏在文本下面的组织层次,获得更有魅力的阐释。通过对等原则的运用,使得诗歌除了在时间的线性叙述之外,利用互文性和空间性,产生多重在文本之外的结构层次,从而更具有阐释的效力。
我们来看李白的《玉阶怨》:
玉阶生白露,夜久侵罗袜。却下水晶帘,玲珑望秋月。
在这首诗中,一般的理解是按照时间顺序的原则,而高友工则利用对等原则理解为:“玉阶”“白露”是由于特征上的相似构成对等,而“罗袜”“水精帘”“秋月”在语义上也都具有相似的特征,我们可以用“玲珑”一词来概括。我们发现每一句都有一个带有“玲珑”特征的名词,在全诗形成对等,产生一种向心力,形成诗歌在文本外的另一种结构层次。在这首诗中,“玲珑”不是指透过水帘看到的明月,而是指望月思郎君的女主人公,女子思君怨君,于是“怨”这种情调便弥漫在诗中,这便传达了大于诗歌本身的意蕴,达到“言不尽意”的美学效应。
高友工对这首诗的分析很好地印证了雅各布森的理论:“诗的作用是把对等原则从选择过程带入组合过程。”所选择的这些名词,在语链中是不相邻的,但由于它们的相似面或相反面通过对等原则而实现了连接。而且对比出现在同一语链中的词与词之间,因而发挥了组织诗歌的作用。这些诗句组合到一起,就使得这些相互作用的词的共同语义特征在全诗得到强调,使得全诗形成一个整体——发挥了“诗的作用”。这也证明了,对等原则是能最强有力地突出诗歌信息的手段。
(二)典故。典故,即我们所说的“用典”。典故也是包含两个成分,一个是指诗中所表现的现实内容,一个则指与现实相似或相反的历史故事,是现实的事与历史故事的意义在语链外构成对等。高友工指出:当现实和历史相比较时,要选择一定的特征加以比较,而且所选的历史事件必须是永恒的原型,也就是说,对于历史故事,不是注重其细节,而是要关注它永恒的历史意义。因为现实是不断变换的,只有历史的原型是永恒不变的。典故是一种“速写式历史”,它为人类的道德行为提供了活动的环境,并表现一定的人类行为的主题。在历史的背景下,人类当下的行为被赋予了道德意义,而聪明的读者会在诗中自觉地利用道德标准,在历史的观照下,对当下的行为作出判断。 我们知道,典故是“缩写的历史”,而“历史的进程是由那些不断重复的原型组成的”{6},是读者和诗人共同理解的“传统”,所以,当提及某个典故,读者就会熟悉典故发生的背景和事件,所以在诗中就不需要对现实的事件作描述,因为典故已经交代清楚,读者只需明白其中的要义——作为历史的普遍意义和原型意义,便可了解诗中诗人想要表达的情感和态度以及对现实情况的道德判断。
三、通过对等原则阐释的唐诗的美学效应
我们知道,对等原则的运用使得两个语言成分相似的特征更加突出,这就使得在文本外形成另外一种阐释的可能性。这样,诗句除了在线性的时间叙述和文本之外形成了另一个供读者想象的无限空间,这就是诗句形成的意境,与诗人此时此地那一瞬间的感受,与读者体味诗人当时心境的感受有关,所以,文本之外所形成的想象空间使得诗歌具有无限解读的可能性。
既然对等原则能使诗歌产生另外一层结构空间,那么,是否能通过对等原则的分析窥探到它“被抹去的东西”呢?其实,唐诗“被抹去的东西”,是我们在简洁的诗句中,通过运用对等原则而分析出来的在文本外的结构层次,及由此产生的多重意义。于是,利用空间性和互文性,唐诗获得在文本外的另一层结构,使得诗歌在时间的线性叙述之外,有更大的阐释空间。多义性、朦胧性、阐释的多样性就成为唐诗乃至所有诗歌的美学效应。而在抒情诗,尤其是律诗中,对句成为对等原则运用的最佳场合。抒情诗的简洁就要建立在“言不尽意”的基础之上,在有限的言语当中表达溢于言表、朦胧不定、专属于诗人此时此地此景的心理状态。对等原则的运用就为“言不尽意”提供一个很好的手段。
四、方法论总评
作为分析模式的对等原则,是诗歌局部组织的原则。在中国古典诗中存在着大量通过对等关系组织起来的诗句,它们或者是两个简单意象的并置,或是把一首诗中毫无关联的语言成分通过相似或相反联系起来,或是隐含的或明显的隐喻关系,又或是使得现实和历史联系起来的典故,等等。这样,诗歌的阐释空间就扩大到实际文本之外,形成“言不尽意”的美学效果。
高友工运用结构主义语言学的方法批评分析中国古诗,从纯语言的、客观的角度进入诗歌分析,能让我们切切实实感受到唐诗语言的魅力,使我们注意到唐诗的语言形式、结构层次。海外华人学者用西方的文学理论作为批评分析中国传统文学的手段,为我们重新发现中国诗歌的特质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角度和案例。然而,我们在分析高友工的批评实践时发现,他显然受到历史背景、作者意图的影响,于是,批评的客观性不免受到挑战,诗歌的分析也有一定程度上切割的痕迹。因为作者的意图往往是后人的一种猜测或推论,而历史背景因为接受者所处的时代不同,对诗人当时所处的时代背景也并不能感同身受,所以用这种不可靠的根据作为诗歌语言学的前提,往往使意图、背景和纯文本的“客观性”相互干扰,就会有陷入“理论先行”的危险。但无论如何,高友工开创性地运用结构主义的对等原则来分析中国古典诗,这种新颖的视野为中国诗歌的阐发研究开辟了另一片天地,使得我们发现唐诗文本之外更多有诗学意义的东西。这就是我们研究海外华人诗学的意义和价值所在。
{1}{2}{5}{6} 高友工、梅祖麟:《唐诗的魅力》,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121页,第121页,第146页,第167页。
{3}{4} 方珊:《20世纪西方文论研究丛书形式主义文论》,山东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126页,第126页。
关键词:高友工 对等原则 唐诗
结构主义作为20世纪影响重大的人文变革思想之一,以“形式”的眼光审视文本以探寻文本的深层结构,试图向我们说明应如何从形式结构当中读出文本的意义。因此,结构主义批评家注重的不是揭示文本中的“结构”内涵,而是深入“结构”当中的形式,通过文本结构的共时分析揭示出文本的深层结构模型。海外华人学者高友工,运用了由罗曼·雅各布森(Romon Jakobson)提出的“对等原则”对唐诗进行分析。他开创性地运用了西方结构主义“二元对立”的方法,从语言学和结构主义的角度来分析中国古典诗歌。海外华人的研究成果势必给我们带来以他者眼光观照中国传统文学的新角度,但也会带来中西方文化的异质冲击。但我们不可否认的是,海外华人的研究成果确实有不少能引起我们兴趣和关注的东西,当中的理论和方法蕴含了传统研究思路框架所难以见到的闪光点。高友工则开创性地运用了结构主义批评的手段对唐诗的语义、结构进行分析。本文通过探究高友工如何应用对等原则进行唐诗的语义分析和结构分析,所达到的美学效果如何,进而判断这种理论手段的适用范围有多大。
一、对等原则
作为本文的一个关键词,我们有必要先解释“对等原则”的理论来源。“对等原则”是雅各布森用来识别诗学功能的语言学标准的著名定义。“选择是在对等的基础上、在相似与相异、同义与反义的基础上产生的;而在组合过程中,语序的建立是以相邻为基础的。”{1}这里,雅各布森强调,对等不仅是相似、相等,而且应该包括相反、相异。对等始终贯穿在选择和组合的过程中,并在此过程中突显出诗的功能,显示出语言的魅力。于是,雅各布森得出这样的一个结论:“诗的作用是把对等原则从选择的过程带入组合的过程。对等则成为语序的构成手段。”{2}在诗性语言中,两个并置的成分,或者在相隔较远的语言单位中,以它们之间相似或者相反的特征为基础,通过对等原则,不受语法的限制,同样可以使两者结合起来,并且会产生一种张力,使得两者的相似特征更加突出,或者使得对比的焦点更加尖锐。也就是说,“对等是突出诗歌信息最强有力的手段”{3}。于是诗歌就会显示出语言的魅力和自我突显的力量。
对等原则是雅各布森针对音韵而提出的一个定义,但他又指出:语音上的对等,又必定会导致语义的对等,他认为:“在诗歌中,不仅是语音系列,任何语义单位的序列都致力于建立对等……在诗歌中,任何语音的明显的相似都被判断为意义上的相似和(或者)分歧。”{4}所以,一旦诗歌以文本的形式出现,即使是语音的对等,也无可避免会有语义的对等,而语义的对等则会造成诗歌的歧义和语义的多义性。这也正是诗歌之所以会有阐释的多样性的原因。然而,在雅各布森的批评实践中并没有涉及到语义范围的分析。于是,高友工开辟了这条道路——利用对等原则对中国古典诗歌进行语义分析,并在结构主义理论框架中探索中国古典诗的结构和美学意义。
二、作为对等关系的隐喻和典故
隐喻和典故,高友工把它们当作对等原则的特殊情况来分析,它们是对等原则限制在语义范围时的特殊表现。它们是由于两个成分的相似性或相异性而构成对等,但要注意的是,相似和相异总是并存的,这样我们才能从诗句中读出多重的意义。
(一)隐喻。当两个并列的词或者短语由于语义上存在相似或相反的特征而相互联系时会产生新的意义,它们就构成了“隐喻关系”。除了两个互无联系的词的并列之外,还有一种隐喻关系存在于较大的语法结构的成分中,这种隐喻关系不易被发现,但仍然是以相似或相反的关系构成对等。
对等原则是作为一种组织原则在诗中起连接对句,甚至能使诗歌产生大于“一”的效应。接下来,我们就来分析,作为组织原则的对等,是如何把诗中的名词连接起来,从而使诗的焦点集中,产生新的组织层次。{5}另外,我们还能够发现另一个隐藏在文本下面的组织层次,获得更有魅力的阐释。通过对等原则的运用,使得诗歌除了在时间的线性叙述之外,利用互文性和空间性,产生多重在文本之外的结构层次,从而更具有阐释的效力。
我们来看李白的《玉阶怨》:
玉阶生白露,夜久侵罗袜。却下水晶帘,玲珑望秋月。
在这首诗中,一般的理解是按照时间顺序的原则,而高友工则利用对等原则理解为:“玉阶”“白露”是由于特征上的相似构成对等,而“罗袜”“水精帘”“秋月”在语义上也都具有相似的特征,我们可以用“玲珑”一词来概括。我们发现每一句都有一个带有“玲珑”特征的名词,在全诗形成对等,产生一种向心力,形成诗歌在文本外的另一种结构层次。在这首诗中,“玲珑”不是指透过水帘看到的明月,而是指望月思郎君的女主人公,女子思君怨君,于是“怨”这种情调便弥漫在诗中,这便传达了大于诗歌本身的意蕴,达到“言不尽意”的美学效应。
高友工对这首诗的分析很好地印证了雅各布森的理论:“诗的作用是把对等原则从选择过程带入组合过程。”所选择的这些名词,在语链中是不相邻的,但由于它们的相似面或相反面通过对等原则而实现了连接。而且对比出现在同一语链中的词与词之间,因而发挥了组织诗歌的作用。这些诗句组合到一起,就使得这些相互作用的词的共同语义特征在全诗得到强调,使得全诗形成一个整体——发挥了“诗的作用”。这也证明了,对等原则是能最强有力地突出诗歌信息的手段。
(二)典故。典故,即我们所说的“用典”。典故也是包含两个成分,一个是指诗中所表现的现实内容,一个则指与现实相似或相反的历史故事,是现实的事与历史故事的意义在语链外构成对等。高友工指出:当现实和历史相比较时,要选择一定的特征加以比较,而且所选的历史事件必须是永恒的原型,也就是说,对于历史故事,不是注重其细节,而是要关注它永恒的历史意义。因为现实是不断变换的,只有历史的原型是永恒不变的。典故是一种“速写式历史”,它为人类的道德行为提供了活动的环境,并表现一定的人类行为的主题。在历史的背景下,人类当下的行为被赋予了道德意义,而聪明的读者会在诗中自觉地利用道德标准,在历史的观照下,对当下的行为作出判断。 我们知道,典故是“缩写的历史”,而“历史的进程是由那些不断重复的原型组成的”{6},是读者和诗人共同理解的“传统”,所以,当提及某个典故,读者就会熟悉典故发生的背景和事件,所以在诗中就不需要对现实的事件作描述,因为典故已经交代清楚,读者只需明白其中的要义——作为历史的普遍意义和原型意义,便可了解诗中诗人想要表达的情感和态度以及对现实情况的道德判断。
三、通过对等原则阐释的唐诗的美学效应
我们知道,对等原则的运用使得两个语言成分相似的特征更加突出,这就使得在文本外形成另外一种阐释的可能性。这样,诗句除了在线性的时间叙述和文本之外形成了另一个供读者想象的无限空间,这就是诗句形成的意境,与诗人此时此地那一瞬间的感受,与读者体味诗人当时心境的感受有关,所以,文本之外所形成的想象空间使得诗歌具有无限解读的可能性。
既然对等原则能使诗歌产生另外一层结构空间,那么,是否能通过对等原则的分析窥探到它“被抹去的东西”呢?其实,唐诗“被抹去的东西”,是我们在简洁的诗句中,通过运用对等原则而分析出来的在文本外的结构层次,及由此产生的多重意义。于是,利用空间性和互文性,唐诗获得在文本外的另一层结构,使得诗歌在时间的线性叙述之外,有更大的阐释空间。多义性、朦胧性、阐释的多样性就成为唐诗乃至所有诗歌的美学效应。而在抒情诗,尤其是律诗中,对句成为对等原则运用的最佳场合。抒情诗的简洁就要建立在“言不尽意”的基础之上,在有限的言语当中表达溢于言表、朦胧不定、专属于诗人此时此地此景的心理状态。对等原则的运用就为“言不尽意”提供一个很好的手段。
四、方法论总评
作为分析模式的对等原则,是诗歌局部组织的原则。在中国古典诗中存在着大量通过对等关系组织起来的诗句,它们或者是两个简单意象的并置,或是把一首诗中毫无关联的语言成分通过相似或相反联系起来,或是隐含的或明显的隐喻关系,又或是使得现实和历史联系起来的典故,等等。这样,诗歌的阐释空间就扩大到实际文本之外,形成“言不尽意”的美学效果。
高友工运用结构主义语言学的方法批评分析中国古诗,从纯语言的、客观的角度进入诗歌分析,能让我们切切实实感受到唐诗语言的魅力,使我们注意到唐诗的语言形式、结构层次。海外华人学者用西方的文学理论作为批评分析中国传统文学的手段,为我们重新发现中国诗歌的特质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角度和案例。然而,我们在分析高友工的批评实践时发现,他显然受到历史背景、作者意图的影响,于是,批评的客观性不免受到挑战,诗歌的分析也有一定程度上切割的痕迹。因为作者的意图往往是后人的一种猜测或推论,而历史背景因为接受者所处的时代不同,对诗人当时所处的时代背景也并不能感同身受,所以用这种不可靠的根据作为诗歌语言学的前提,往往使意图、背景和纯文本的“客观性”相互干扰,就会有陷入“理论先行”的危险。但无论如何,高友工开创性地运用结构主义的对等原则来分析中国古典诗,这种新颖的视野为中国诗歌的阐发研究开辟了另一片天地,使得我们发现唐诗文本之外更多有诗学意义的东西。这就是我们研究海外华人诗学的意义和价值所在。
{1}{2}{5}{6} 高友工、梅祖麟:《唐诗的魅力》,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121页,第121页,第146页,第167页。
{3}{4} 方珊:《20世纪西方文论研究丛书形式主义文论》,山东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126页,第1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