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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丹尼尔·笛福(1660-1731),出生于英国伦敦的一个商人家庭,父亲从事屠宰业。笛福只受过中等教育
便开始经商,经营过内衣、烟酒等,二十多岁时已是伦敦一个体面的商人了。1692年因经商破产,不得不开始采取其他方式谋生。他给政府当过情报员,设计过开发事业。早年以写政论文和讽刺诗著称,反对封建专制,主张发展资本主义工商业。1698年发表了《论开发》,建议修筑公路,开办银行,征收所得税,建立水火保险,设立疯人院,创办女学等。1702年在《消灭不同教派的捷径》一文中用反语讽刺政府的宗教歧视政策,由于文笔巧妙,开始未被识破;后被发觉,受到罚款和入狱6个月的惩罚,并以受枷刑示众。他在受枷刑时散发长诗《枷刑颂》,讽刺法律的不公。围观的伦敦市民把他奉为英雄。1704年至1713年,他为哈利主办《评论》杂志,制造舆论,搜集情报。1719年发表了第一部小说《鲁滨孙飘流记》,大受读者欢迎。接着出版了《鲁滨孙飘流续记》。1720年,又写了《鲁滨孙的沉思集》。此后,相继发表了《辛格尔顿船长》《摩尔·费兰德斯》《杰克上校》和《罗克萨娜》等长篇小说以及《彼得大帝》等传记。
★推荐理由★
①自问世以来,《鲁滨孙漂流记》在许多国家一直被人们视作儿童必读的生活教科书。因为这部小说十分细致地描写了许多种劳动的过程,这种描写本身就能引起读者的兴趣,尤其是青少年读者。
②卢梭在他的小说《爱弥儿》中提到了该书对儿童的教育意义。他敌视当时的文明,反对用书籍来教育和培养爱弥儿,但认为这部书是个例外。卢梭写道:“这本书将要成为我的爱弥儿阅读的第一本书籍,他将长期陈列在他的图书馆中,并不久在馆中占一重要的地位。”
③英国评论家杰克生曾说:“人们如果要重新抓住资产阶级在他的年轻的、革命的、上升时期的旺盛而自信的精神,那么最好的导引无过于笛福与《鲁滨孙漂流记》了。”
★作品简介★
这部小说以大量的篇幅描绘了鲁滨孙不幸落难荒岛,然而不畏艰难,自力更生,与恶劣环境作斗争的一幕幕动人情景,歌颂了人类卓越的智慧和崇高的品德。鲁滨孙这一形象其实是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中先进的、敢于冒险、勇于开拓者的典型。
英国青年鲁滨孙从小就喜欢航海,曾三次离家到南美旅行。一日,他怀着云游四海的高远志向,告别家人,再次踏上了出海冒险的旅途。他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在惊心动魄的航行中经历了无数险情。后来,他所乘坐的那条船在太平洋上不幸罹难。船上的其他人都葬身海底,惟有他一人奇迹般地活了下来,漂流到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 他从绝望的缝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在小岛上独自一人生活了28年。在这个孤岛上,他开垦荒地,种植水稻和小麦,还圈养牲畜,年复一年与孤独为伴,克服了常人不曾遇到过的种种困难。在孤独的日子里,《圣经》成了他的精神支柱。凭着惊人的毅力和顽强不息的奋斗精神,他建起了房子,收获了谷物,还用兽皮制作衣物。他曾与野兽斗智,也曾与吃人肉的野人斗勇。后来,他搭救了一个土人,称之为“星期五”,并将他收为自己的仆人。他以非同寻常的毅力、勇气和智慧,战胜了一切艰难困苦,用勤劳的双手为自己创建了一个生存的家园。 一直到第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航船来到该岛附近,鲁滨孙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随航船返回了英国。这时,他的父母已经双亡。鲁滨孙收回了属于他的巴西庄园的全部收益,并把其中的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
★原文再现★
我注意到,那两个会游水的野人游得比那逃跑的野人慢多了;他们至少花了一倍的时间才游过了河。这时候,我脑子里突然产生一个强烈的、不可抗拒的欲望:我要找个仆人,现在正是时候;说不定我还能找到一个侣伴,一个帮手哩。这明明是上天召唤我救救这个可怜虫的命呢!我立即跑下梯子,拿起我的两支枪——前面我已提到,这两支枪就放在梯子脚下。然后,又迅速爬上梯子,翻过山顶,向海边跑去。我抄了一条近路,跑下山去,插身在追踪者和逃跑者之间。我向那逃跑的野人大声呼唤。他回头望了望,起初仿佛对我也很害怕,其程度不亚于害怕追赶他的野人。但我用手势召唤他过来,同时慢慢向后面追上来的两个野人迎上去。等他俩走近时,我一下子冲到前面的一个野人跟前,用枪杆子把他打倒在地。我不想开枪,怕枪声让其余的野人听见。其实距离这么远,枪声是很难听到的;即使隐隐约约听到了,他们也看不见硝烟,所以肯定会弄不清是怎么回事。第一个野人被我打倒之后,同他一起追来的那个野人就停住了脚步,仿佛吓住了。于是我又急步向他迎上去。当我快走近他时,见他手里拿起弓箭,准备拉弓向我放箭。我不得不先向他开枪,一枪就把他打死了。那逃跑的野人这时也停住了脚步。这可怜的家伙虽然亲眼见到他的两个敌人都已经倒下,并且在他看来已必死无疑,但却给我的枪声和火光吓坏了。他站在那里,呆若木鸡,既不进也不退,看样子他很想逃跑而不敢走近我。
我向他大声招呼,做手势叫他过来。他明白了我的意思,向前走几步停停,又走几步又停停。这时,我看到他站在那里,浑身发抖。他以为自己成了我的俘虏,也将像他的两个敌人那样被杀死。我又向他招招手,叫他靠近我,并做出种种手势叫他不要害怕。他这才慢慢向前走,每走一二十步便跪一下,好像是感谢我救了他的命。我向他微笑,作出和蔼可亲的样子,并一再用手招呼他,叫他再靠近一点。最后,他走到我跟前,再次跪下,吻着地面,又把头贴在地上,把我的一只脚放到他的头上,好像在宣誓愿终身做我的奴隶。我把他扶起来,对他十分和气,并千方百计叫他不要害怕。但事情还没有完。我发现我用枪杆打倒的那个野人并没有死。他刚才是给我打昏了,现在正苏醒过来。我向他指了指那个野人,表示他还没有死。他看了之后,就叽哩咕噜向我说了几句话。虽然我不明白他的意思,可对我来说听起来特别悦耳,因为这是我二十五年来第一次听到别人和我说话,以前我最多也只能听到自己自言自语的声音。当然,现在不是多愁善感的时候。那被打倒的野人已完全清醒,并从地上坐了起来。
我发现被我救出的野人又有点害怕的样子,便举起另一支枪准备射击。这时,我那野人(我现在就这样叫他了)做了个手势,要我把挂在腰间的那把没鞘的刀借给他。于是我把刀给了他。他一拿到刀,就奔向他的敌人,手起刀落,一下子砍下了那个野人的头,其动作干脆利落,胜过德国刽子手。这使我大为惊讶,因为,我完全可以相信,这个人在此之前,除了他们自己的木刀外,一生中从未见过一把真正的刀。但现在看来,他们的木头刀也又快又锋利,砍头杀人照样一刀就能让人头落地。后来我了解到,事实也正是如此。他们的刀是用很硬的木头做成的,做得又沉重又锋利。再说我那野人砍下了敌人的头,带着胜利的笑声回到我跟前。他先把刀还给了我,然后做了许多莫名其妙的手势,把他砍下来的野人头放在我脚下。
丹尼尔·笛福(1660-1731),出生于英国伦敦的一个商人家庭,父亲从事屠宰业。笛福只受过中等教育
便开始经商,经营过内衣、烟酒等,二十多岁时已是伦敦一个体面的商人了。1692年因经商破产,不得不开始采取其他方式谋生。他给政府当过情报员,设计过开发事业。早年以写政论文和讽刺诗著称,反对封建专制,主张发展资本主义工商业。1698年发表了《论开发》,建议修筑公路,开办银行,征收所得税,建立水火保险,设立疯人院,创办女学等。1702年在《消灭不同教派的捷径》一文中用反语讽刺政府的宗教歧视政策,由于文笔巧妙,开始未被识破;后被发觉,受到罚款和入狱6个月的惩罚,并以受枷刑示众。他在受枷刑时散发长诗《枷刑颂》,讽刺法律的不公。围观的伦敦市民把他奉为英雄。1704年至1713年,他为哈利主办《评论》杂志,制造舆论,搜集情报。1719年发表了第一部小说《鲁滨孙飘流记》,大受读者欢迎。接着出版了《鲁滨孙飘流续记》。1720年,又写了《鲁滨孙的沉思集》。此后,相继发表了《辛格尔顿船长》《摩尔·费兰德斯》《杰克上校》和《罗克萨娜》等长篇小说以及《彼得大帝》等传记。
★推荐理由★
①自问世以来,《鲁滨孙漂流记》在许多国家一直被人们视作儿童必读的生活教科书。因为这部小说十分细致地描写了许多种劳动的过程,这种描写本身就能引起读者的兴趣,尤其是青少年读者。
②卢梭在他的小说《爱弥儿》中提到了该书对儿童的教育意义。他敌视当时的文明,反对用书籍来教育和培养爱弥儿,但认为这部书是个例外。卢梭写道:“这本书将要成为我的爱弥儿阅读的第一本书籍,他将长期陈列在他的图书馆中,并不久在馆中占一重要的地位。”
③英国评论家杰克生曾说:“人们如果要重新抓住资产阶级在他的年轻的、革命的、上升时期的旺盛而自信的精神,那么最好的导引无过于笛福与《鲁滨孙漂流记》了。”
★作品简介★
这部小说以大量的篇幅描绘了鲁滨孙不幸落难荒岛,然而不畏艰难,自力更生,与恶劣环境作斗争的一幕幕动人情景,歌颂了人类卓越的智慧和崇高的品德。鲁滨孙这一形象其实是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中先进的、敢于冒险、勇于开拓者的典型。
英国青年鲁滨孙从小就喜欢航海,曾三次离家到南美旅行。一日,他怀着云游四海的高远志向,告别家人,再次踏上了出海冒险的旅途。他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在惊心动魄的航行中经历了无数险情。后来,他所乘坐的那条船在太平洋上不幸罹难。船上的其他人都葬身海底,惟有他一人奇迹般地活了下来,漂流到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 他从绝望的缝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在小岛上独自一人生活了28年。在这个孤岛上,他开垦荒地,种植水稻和小麦,还圈养牲畜,年复一年与孤独为伴,克服了常人不曾遇到过的种种困难。在孤独的日子里,《圣经》成了他的精神支柱。凭着惊人的毅力和顽强不息的奋斗精神,他建起了房子,收获了谷物,还用兽皮制作衣物。他曾与野兽斗智,也曾与吃人肉的野人斗勇。后来,他搭救了一个土人,称之为“星期五”,并将他收为自己的仆人。他以非同寻常的毅力、勇气和智慧,战胜了一切艰难困苦,用勤劳的双手为自己创建了一个生存的家园。 一直到第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航船来到该岛附近,鲁滨孙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随航船返回了英国。这时,他的父母已经双亡。鲁滨孙收回了属于他的巴西庄园的全部收益,并把其中的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
★原文再现★
我注意到,那两个会游水的野人游得比那逃跑的野人慢多了;他们至少花了一倍的时间才游过了河。这时候,我脑子里突然产生一个强烈的、不可抗拒的欲望:我要找个仆人,现在正是时候;说不定我还能找到一个侣伴,一个帮手哩。这明明是上天召唤我救救这个可怜虫的命呢!我立即跑下梯子,拿起我的两支枪——前面我已提到,这两支枪就放在梯子脚下。然后,又迅速爬上梯子,翻过山顶,向海边跑去。我抄了一条近路,跑下山去,插身在追踪者和逃跑者之间。我向那逃跑的野人大声呼唤。他回头望了望,起初仿佛对我也很害怕,其程度不亚于害怕追赶他的野人。但我用手势召唤他过来,同时慢慢向后面追上来的两个野人迎上去。等他俩走近时,我一下子冲到前面的一个野人跟前,用枪杆子把他打倒在地。我不想开枪,怕枪声让其余的野人听见。其实距离这么远,枪声是很难听到的;即使隐隐约约听到了,他们也看不见硝烟,所以肯定会弄不清是怎么回事。第一个野人被我打倒之后,同他一起追来的那个野人就停住了脚步,仿佛吓住了。于是我又急步向他迎上去。当我快走近他时,见他手里拿起弓箭,准备拉弓向我放箭。我不得不先向他开枪,一枪就把他打死了。那逃跑的野人这时也停住了脚步。这可怜的家伙虽然亲眼见到他的两个敌人都已经倒下,并且在他看来已必死无疑,但却给我的枪声和火光吓坏了。他站在那里,呆若木鸡,既不进也不退,看样子他很想逃跑而不敢走近我。
我向他大声招呼,做手势叫他过来。他明白了我的意思,向前走几步停停,又走几步又停停。这时,我看到他站在那里,浑身发抖。他以为自己成了我的俘虏,也将像他的两个敌人那样被杀死。我又向他招招手,叫他靠近我,并做出种种手势叫他不要害怕。他这才慢慢向前走,每走一二十步便跪一下,好像是感谢我救了他的命。我向他微笑,作出和蔼可亲的样子,并一再用手招呼他,叫他再靠近一点。最后,他走到我跟前,再次跪下,吻着地面,又把头贴在地上,把我的一只脚放到他的头上,好像在宣誓愿终身做我的奴隶。我把他扶起来,对他十分和气,并千方百计叫他不要害怕。但事情还没有完。我发现我用枪杆打倒的那个野人并没有死。他刚才是给我打昏了,现在正苏醒过来。我向他指了指那个野人,表示他还没有死。他看了之后,就叽哩咕噜向我说了几句话。虽然我不明白他的意思,可对我来说听起来特别悦耳,因为这是我二十五年来第一次听到别人和我说话,以前我最多也只能听到自己自言自语的声音。当然,现在不是多愁善感的时候。那被打倒的野人已完全清醒,并从地上坐了起来。
我发现被我救出的野人又有点害怕的样子,便举起另一支枪准备射击。这时,我那野人(我现在就这样叫他了)做了个手势,要我把挂在腰间的那把没鞘的刀借给他。于是我把刀给了他。他一拿到刀,就奔向他的敌人,手起刀落,一下子砍下了那个野人的头,其动作干脆利落,胜过德国刽子手。这使我大为惊讶,因为,我完全可以相信,这个人在此之前,除了他们自己的木刀外,一生中从未见过一把真正的刀。但现在看来,他们的木头刀也又快又锋利,砍头杀人照样一刀就能让人头落地。后来我了解到,事实也正是如此。他们的刀是用很硬的木头做成的,做得又沉重又锋利。再说我那野人砍下了敌人的头,带着胜利的笑声回到我跟前。他先把刀还给了我,然后做了许多莫名其妙的手势,把他砍下来的野人头放在我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