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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在依法治国的政策带动下,我国的律师行业蓬勃发展,大量的人才涌入法律行业,给律师行业注入了新鲜血液。青年律师的成长以及生存问题也日益凸显。以青年律师成长历程为主线,引入影响青年律师成长的诸多因素。分析青年律师们所面对的来自经济收入、业务能力、社会资源以及职业规划的影响,以求从律师主管部门、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培养、青年律师自身等角度为青年律师的长久发展提供基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青年律师;影响因素;成长历程;执业规划
1 导言
我国律师行业方兴未艾,青年律师是其中的关键一环,但现行的律师培养机制早已不适应我国的发展。当法律界人士对律师行业满怀憧憬、大唱赞歌时,如何转变思路调整方向来促进青年律师的发展,成为我们新一代法律人所需要关注的问题;如何规范青年律师成长历程,总结其影响因素,为改变法学毕业生的择业观,促进青年律师的发展做准备,亟待我们新一代法律人解决。
2 针对天津青年律师的调研
“青年律师”其具体界定尚不明确,目前学界的主流观点将其定义为以下三类:律师助理、实习律师以及刚执业不久的年轻律师。1985年联合国首次将青年的年龄限定为15至24岁;世界卫生组织把16岁到44岁的人成为青年;青年联合会把18至40岁的人界定为青年;中国国家统计局把15至34岁的人认定为青年。调研过程中,最终将调查对象具体界定为从业时间在10年以内或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青年律师。通过制作并发放针对天津青年律师的调查问卷、采访在天津执业的青年律师等方式去了解研究青年律师的职业现状和律所的运行、培养状况。了解到青年律师执业现状,具体包括:学历学识、执业情况、案件来源、工资福利、对其现有状态满意程度、职业发展、所在律所相关情况等。综合考虑了性别、专业领域、业务范围、律所规模等诸多因素,以求使调查结果和分析更为客观全面。
2.1青年律师选择职业的初衷
法学生选择律师这个行业影响因素很多,很多青年律师在大学本科时期就拥有浓厚的法学情怀和人文思想,诉讼类律师他们大多性格外向,较好的口才和善于辩论的能力使他们在辩论的时候能够以唇枪舌剑力压对手。而非诉讼类律师则以文笔见长,较好的记忆能力以及辩证思维让他们的法律文书逻辑结构严密,能够切实有效的满足当事人的需求,更好的解决当事人的问题。
2.2青年律师如何提高自身职业素质
每一个青年律师从步入法学专业到跨入社会开始就一直注重法律检索和技能學习。增加自身的阅读量和知识储备,青年律师必须进行合理的自我定位。及时了解相关领域的情况,并综合考虑自己的偏好、长处,具体的业务定位才能基本确定自身的工作和发展方向。
2.3青年律师的案件来源
青年律师的案件来源呈现多元化的特点,大致有自寻案件、客户介绍、律所分配、客户自己找上门、律师之间相互介绍、通过网络途径寻找案源等方式。
2.4青年律师如何平衡工作与家庭
青年律师大都将重心侧重于工作,导致工作和家庭的失衡,不利于律师自身的发展。因为青年律师的发展举步维艰,在社会上缺乏良好的就业保障、稳固的收入来源。
2.5.青年律师对未来律师行业的态度
青年律师对未来律师行业持乐观态度,对律师行业发展较为自信,同时期待着律师待遇和社会地位的提高,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转变给国民更给我们法律人了一道曙光。
2.6青年律师的成长历程
青年律师到大牌律师所必须完成的“飞跃”包括:第一跃—从实习律师到专职律师的飞跃;第二跃—从专职律师到合伙人的飞跃;第三跃—从合伙人到主任律师的飞跃;第四跃—从主任律师到大牌律师的飞跃。青年律师的成长历程如下所示:
第一,初始阶段:熟悉业务、了解律师工作性质与特点。青年律师在刚入职的3年左右,在资深律师的带领下,他们根据不同的职业规划,在司法实务中将抽象的法学理论知识运用于具体的实例,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运行模式及其内部工作人员工作方式的观察与学习,以便能更好的融入律师事务所的群体,提高在繁杂的案件材料中整理出关键信息与法律条文的能力。
第二,发展阶段:发挥主观能动性,坚守原则,在细节中寻找新的突破点。时刻关注社会热点,主动研究焦点案件,深入研究法律条文新动向,紧跟行业的步伐,能够主动提出问题、准确分析问题。具备团队精神,掌握与当事人的交往技巧,通过熟练的职业技能来赢得当事人的肯定,获得更多的案源。
第三,成熟阶段:开拓案源、具备独当一面的能力阶段。掌握成熟的执业技能以应对各种案件,通晓当事人的各种特定的需求及主张,获得同行的认同和社会的信任,主动参与业界的各项经验交流活动及技能实践活动,通过与资深律师的交流与合作来弥补自身的不足,从而提升执业技能和行业知名度。
3.青年律师的成长历程的影响因素
青年律师的执业现状存在很多的问题,给刚进入律师行业的律师们带来了无尽的迷茫和困惑。
3.1知识储备不足,业务技能不熟练,社交、沟通能力欠缺
在法学教育中,基本上学习的也都是些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很少接触现实生活中各种纷繁复杂的具体案件,刚刚步入律师行业的青年律师,与职业多年的资深律师拥有娴熟的办案经验相比,技能欠缺是青年律师的短板,很多青年律师很难将书本上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极度缺乏独立应对案件的实务经验。
3.2社会资源的缺乏
在当前经济快速发展和执业激烈竞争的双重压力下,很多律师事务所从表面上看似是一个整体,实际上都是律师们在“单打独斗”,在过于追求经济利益时,资深律师不会分享自己的社会资源给青年律师,通常不会存在分配案件、联合办案的情况。青年律师在刚步入律师行业很难有自己发展的空间。社会资源的不足,导致其在残酷的执业竞争中往往处于不利的地位。 3.3工作强度
根据调查报告显示,工作强度对青年律师影响重大,其强弱不止直接影响到青年律师成长本身,更影响到法科生选择从事律师这个行业。青年律师加班加点的情况经常发生。
3.4 律所品牌
对于青年律师来说,律所品牌影响他们执业生涯的选择,更对他们长久的发展举足轻重。由于律师品牌效应较低案源少,小规模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往往不尽人意,青年律师通常不会将其作为执业的首要选择,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小规模律师事务所阻碍了青年律师的业务拓展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反之,在大中型律师事务所,由于品牌效应的存在让青年律师的工作事半功倍,大量的客户“不请自来”,甚至在业务范围内与国际接轨,能有效开阔视野,加深青年律师与资深律师的合作学习,从而让青年律师助理转变为高级合伙人成为可能。
3.5培养模式
律师事务所培养方式的优劣对青年律师的发展至关重要。规模越大的律师事务所,组织定期开会学习培训和案件讨论的次数就越多。多次培训和案件讨论必然有效提高青年律师的工作能力。而小型律所则正好相反,培训次数少,效率不高。但是进入小型律师事务所的青年律师往往占大多数。
3.6案件来源
青年律师缺乏案源是一个突出的问题,约有39%的青年律师案源不独立,需要依靠律师或团队负责。律所对青年律师的帮扶力度远远不够。人脉关系浅、社会资源贫乏,使得青年律师在执业初期并没有机会挑选案件,在律师行业和专业领域内都没有树立起声誉和口碑。
3.7工资福利
工资福利作为一个人生存的基本,律师行业属于起步工资较低的行业,初入律师行业的几年甚至难以维持生存,将近一半的律师事务所由律师自己承担社保费用。相对于其他企业,律师事务所提供的福利待遇在行业中是没有什么优势的。较低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给青年律师的生存和发展都增添了压力。
3.8 竞争激烈
在律师行业中,大部分人都认可“二八定律”的存在,即二成的律师占了八成的案件,而剩下的八成的人却在激烈地争夺这剩余的二成的案件。不幸的是,在剩余的八成的人中,绝大部分是青年律师,放弃律师职业而选择另谋出路的现象屡见不鲜。
4.对策与建议
第一,律师主管部门应有效的保障青年律师执业环境。由于当前法律服务市场混乱,法律服务市场的从业主体鱼龙混杂,这严重影响了青年律师的执业环境。就律师行业的发展而言,某些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已经尝试“打造全能团队”,公司化的管理模式逐步被大型事务所接受,业已取得可喜的成效,其价值理念就是高清台、模板化、大规模、标准化的管理,追求工作质量与效率充分发挥团队合力。因此,律师主管部门应该对法律服务市场加以整顿,厘清法律主体资格,给青年律师提供一个良好的执业环境。
第二,律师事务所应保障青年律师的基本生活与培训。青年律师的发展与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息息相关,大多数律所与律师之间仅仅是一种松散的“挂靠”关系,律所对律师采取的是“放羊式”管理往往缺乏必要的管理与监督。没有青年律师的成长,律师事务所也不会有长远的发展。因此,律师事务所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应该重视青年律师的发展,建立青年律师的培养机制,完善青年律师的奖励制度,促成青年律师与律师事务所的可持续发展。如购买书籍、资助或者组织青年律师定期参加专业知识的培训、鼓励青年律师继续深造并给予一定的物质或者精神奖励等。
第三,优化律师培养模式。青年律师培养的长期性与追求经济效益短期性的反差是当前青年律师发展困境之一。青年律师们在刚刚步入律师行业时,所接到的案子也基本上都是些低端、标的较小的业务,我国目前主要培养模式是纯粹的“师徒关系”,但欧洲各国从中世纪就已经开始把培养青年律师的责任交给“律师学院”担任,在律师学院授课的老师大多是一些出庭律师或者法官,教授的内容也侧重于法律的实践运用,还教授礼仪及谈吐举止,和身为上等人的行为方式。我国可以借鉴英国“传、帮、带”的优良传统,不仅可以为律师行业储备人力资源,还有助于资深律师实现自身的价值。例如采取优秀的经验律师指导传授青年律师的制度、与国内外高校、研究所等机构交流合作,提供在校生实习机会和律师交流深造项目等,健全有效的激励机制,做到“制度留人、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所兴人旺、长盛不衰”。
第四,青年律师要加强自身修养,提升执业技能,树立长远目标,做好职业规划。首先端正自己的执业态度,刻苦钻研业务,注重自己的专业知识的补足和执业技能的掌握,在工作中积累工作经验,提升个人办案能力,经营和管理好自己的人脉和资源。坚守自己的法律信仰,提高在复杂的现实生活中解决各种问题的综合能力,失去原则做出一些违规违法的行为是被整个行业所唾弃的。
5.结语
对于青年律师来说,面临的不仅仅是生存问题更是发展问题,寄生蟲式的生存模式,在中国的律师事务所中屡见不鲜,青年律师的发展与影响因素在法治中国的大环境下至关重要,如若不对此加以重视必将对律师行业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青年律师怀揣着对律师职业的憧憬和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但执业现状仍存在很多的问题,给刚进入律师行业的律师们带来了无尽的迷茫和困惑,如何打破青年律师成长模式的困境、促使律师行业传统模式变更仍是法学领域亟待解决的难题之一,促进青年律师的发展,需要社会各个部门的协同努力,促进青年律师的发展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徐莹.青年律师生存和发展的现状及成因探析[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2009,(6):75-77.
[2]杨话.戴玥.青年律师的生存现状及问题—基于北京市的个案研究[J].法治与社会.2014,(4):177.
[3]王洪杰.论律师事务所对青年律师人才的培养—以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搜为例[J].蚌埠学院.2013,(10):82.
[4]崔耀天.律师事务所公司化管理模式研究[D].大连:大连海事大学.2007(10):9.
[5]闫金涛.浅析青年律师培养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法治与社会.2014,(11):229.
(作者单位: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青年律师;影响因素;成长历程;执业规划
1 导言
我国律师行业方兴未艾,青年律师是其中的关键一环,但现行的律师培养机制早已不适应我国的发展。当法律界人士对律师行业满怀憧憬、大唱赞歌时,如何转变思路调整方向来促进青年律师的发展,成为我们新一代法律人所需要关注的问题;如何规范青年律师成长历程,总结其影响因素,为改变法学毕业生的择业观,促进青年律师的发展做准备,亟待我们新一代法律人解决。
2 针对天津青年律师的调研
“青年律师”其具体界定尚不明确,目前学界的主流观点将其定义为以下三类:律师助理、实习律师以及刚执业不久的年轻律师。1985年联合国首次将青年的年龄限定为15至24岁;世界卫生组织把16岁到44岁的人成为青年;青年联合会把18至40岁的人界定为青年;中国国家统计局把15至34岁的人认定为青年。调研过程中,最终将调查对象具体界定为从业时间在10年以内或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青年律师。通过制作并发放针对天津青年律师的调查问卷、采访在天津执业的青年律师等方式去了解研究青年律师的职业现状和律所的运行、培养状况。了解到青年律师执业现状,具体包括:学历学识、执业情况、案件来源、工资福利、对其现有状态满意程度、职业发展、所在律所相关情况等。综合考虑了性别、专业领域、业务范围、律所规模等诸多因素,以求使调查结果和分析更为客观全面。
2.1青年律师选择职业的初衷
法学生选择律师这个行业影响因素很多,很多青年律师在大学本科时期就拥有浓厚的法学情怀和人文思想,诉讼类律师他们大多性格外向,较好的口才和善于辩论的能力使他们在辩论的时候能够以唇枪舌剑力压对手。而非诉讼类律师则以文笔见长,较好的记忆能力以及辩证思维让他们的法律文书逻辑结构严密,能够切实有效的满足当事人的需求,更好的解决当事人的问题。
2.2青年律师如何提高自身职业素质
每一个青年律师从步入法学专业到跨入社会开始就一直注重法律检索和技能學习。增加自身的阅读量和知识储备,青年律师必须进行合理的自我定位。及时了解相关领域的情况,并综合考虑自己的偏好、长处,具体的业务定位才能基本确定自身的工作和发展方向。
2.3青年律师的案件来源
青年律师的案件来源呈现多元化的特点,大致有自寻案件、客户介绍、律所分配、客户自己找上门、律师之间相互介绍、通过网络途径寻找案源等方式。
2.4青年律师如何平衡工作与家庭
青年律师大都将重心侧重于工作,导致工作和家庭的失衡,不利于律师自身的发展。因为青年律师的发展举步维艰,在社会上缺乏良好的就业保障、稳固的收入来源。
2.5.青年律师对未来律师行业的态度
青年律师对未来律师行业持乐观态度,对律师行业发展较为自信,同时期待着律师待遇和社会地位的提高,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转变给国民更给我们法律人了一道曙光。
2.6青年律师的成长历程
青年律师到大牌律师所必须完成的“飞跃”包括:第一跃—从实习律师到专职律师的飞跃;第二跃—从专职律师到合伙人的飞跃;第三跃—从合伙人到主任律师的飞跃;第四跃—从主任律师到大牌律师的飞跃。青年律师的成长历程如下所示:
第一,初始阶段:熟悉业务、了解律师工作性质与特点。青年律师在刚入职的3年左右,在资深律师的带领下,他们根据不同的职业规划,在司法实务中将抽象的法学理论知识运用于具体的实例,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运行模式及其内部工作人员工作方式的观察与学习,以便能更好的融入律师事务所的群体,提高在繁杂的案件材料中整理出关键信息与法律条文的能力。
第二,发展阶段:发挥主观能动性,坚守原则,在细节中寻找新的突破点。时刻关注社会热点,主动研究焦点案件,深入研究法律条文新动向,紧跟行业的步伐,能够主动提出问题、准确分析问题。具备团队精神,掌握与当事人的交往技巧,通过熟练的职业技能来赢得当事人的肯定,获得更多的案源。
第三,成熟阶段:开拓案源、具备独当一面的能力阶段。掌握成熟的执业技能以应对各种案件,通晓当事人的各种特定的需求及主张,获得同行的认同和社会的信任,主动参与业界的各项经验交流活动及技能实践活动,通过与资深律师的交流与合作来弥补自身的不足,从而提升执业技能和行业知名度。
3.青年律师的成长历程的影响因素
青年律师的执业现状存在很多的问题,给刚进入律师行业的律师们带来了无尽的迷茫和困惑。
3.1知识储备不足,业务技能不熟练,社交、沟通能力欠缺
在法学教育中,基本上学习的也都是些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很少接触现实生活中各种纷繁复杂的具体案件,刚刚步入律师行业的青年律师,与职业多年的资深律师拥有娴熟的办案经验相比,技能欠缺是青年律师的短板,很多青年律师很难将书本上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极度缺乏独立应对案件的实务经验。
3.2社会资源的缺乏
在当前经济快速发展和执业激烈竞争的双重压力下,很多律师事务所从表面上看似是一个整体,实际上都是律师们在“单打独斗”,在过于追求经济利益时,资深律师不会分享自己的社会资源给青年律师,通常不会存在分配案件、联合办案的情况。青年律师在刚步入律师行业很难有自己发展的空间。社会资源的不足,导致其在残酷的执业竞争中往往处于不利的地位。 3.3工作强度
根据调查报告显示,工作强度对青年律师影响重大,其强弱不止直接影响到青年律师成长本身,更影响到法科生选择从事律师这个行业。青年律师加班加点的情况经常发生。
3.4 律所品牌
对于青年律师来说,律所品牌影响他们执业生涯的选择,更对他们长久的发展举足轻重。由于律师品牌效应较低案源少,小规模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往往不尽人意,青年律师通常不会将其作为执业的首要选择,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小规模律师事务所阻碍了青年律师的业务拓展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反之,在大中型律师事务所,由于品牌效应的存在让青年律师的工作事半功倍,大量的客户“不请自来”,甚至在业务范围内与国际接轨,能有效开阔视野,加深青年律师与资深律师的合作学习,从而让青年律师助理转变为高级合伙人成为可能。
3.5培养模式
律师事务所培养方式的优劣对青年律师的发展至关重要。规模越大的律师事务所,组织定期开会学习培训和案件讨论的次数就越多。多次培训和案件讨论必然有效提高青年律师的工作能力。而小型律所则正好相反,培训次数少,效率不高。但是进入小型律师事务所的青年律师往往占大多数。
3.6案件来源
青年律师缺乏案源是一个突出的问题,约有39%的青年律师案源不独立,需要依靠律师或团队负责。律所对青年律师的帮扶力度远远不够。人脉关系浅、社会资源贫乏,使得青年律师在执业初期并没有机会挑选案件,在律师行业和专业领域内都没有树立起声誉和口碑。
3.7工资福利
工资福利作为一个人生存的基本,律师行业属于起步工资较低的行业,初入律师行业的几年甚至难以维持生存,将近一半的律师事务所由律师自己承担社保费用。相对于其他企业,律师事务所提供的福利待遇在行业中是没有什么优势的。较低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给青年律师的生存和发展都增添了压力。
3.8 竞争激烈
在律师行业中,大部分人都认可“二八定律”的存在,即二成的律师占了八成的案件,而剩下的八成的人却在激烈地争夺这剩余的二成的案件。不幸的是,在剩余的八成的人中,绝大部分是青年律师,放弃律师职业而选择另谋出路的现象屡见不鲜。
4.对策与建议
第一,律师主管部门应有效的保障青年律师执业环境。由于当前法律服务市场混乱,法律服务市场的从业主体鱼龙混杂,这严重影响了青年律师的执业环境。就律师行业的发展而言,某些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已经尝试“打造全能团队”,公司化的管理模式逐步被大型事务所接受,业已取得可喜的成效,其价值理念就是高清台、模板化、大规模、标准化的管理,追求工作质量与效率充分发挥团队合力。因此,律师主管部门应该对法律服务市场加以整顿,厘清法律主体资格,给青年律师提供一个良好的执业环境。
第二,律师事务所应保障青年律师的基本生活与培训。青年律师的发展与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息息相关,大多数律所与律师之间仅仅是一种松散的“挂靠”关系,律所对律师采取的是“放羊式”管理往往缺乏必要的管理与监督。没有青年律师的成长,律师事务所也不会有长远的发展。因此,律师事务所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应该重视青年律师的发展,建立青年律师的培养机制,完善青年律师的奖励制度,促成青年律师与律师事务所的可持续发展。如购买书籍、资助或者组织青年律师定期参加专业知识的培训、鼓励青年律师继续深造并给予一定的物质或者精神奖励等。
第三,优化律师培养模式。青年律师培养的长期性与追求经济效益短期性的反差是当前青年律师发展困境之一。青年律师们在刚刚步入律师行业时,所接到的案子也基本上都是些低端、标的较小的业务,我国目前主要培养模式是纯粹的“师徒关系”,但欧洲各国从中世纪就已经开始把培养青年律师的责任交给“律师学院”担任,在律师学院授课的老师大多是一些出庭律师或者法官,教授的内容也侧重于法律的实践运用,还教授礼仪及谈吐举止,和身为上等人的行为方式。我国可以借鉴英国“传、帮、带”的优良传统,不仅可以为律师行业储备人力资源,还有助于资深律师实现自身的价值。例如采取优秀的经验律师指导传授青年律师的制度、与国内外高校、研究所等机构交流合作,提供在校生实习机会和律师交流深造项目等,健全有效的激励机制,做到“制度留人、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所兴人旺、长盛不衰”。
第四,青年律师要加强自身修养,提升执业技能,树立长远目标,做好职业规划。首先端正自己的执业态度,刻苦钻研业务,注重自己的专业知识的补足和执业技能的掌握,在工作中积累工作经验,提升个人办案能力,经营和管理好自己的人脉和资源。坚守自己的法律信仰,提高在复杂的现实生活中解决各种问题的综合能力,失去原则做出一些违规违法的行为是被整个行业所唾弃的。
5.结语
对于青年律师来说,面临的不仅仅是生存问题更是发展问题,寄生蟲式的生存模式,在中国的律师事务所中屡见不鲜,青年律师的发展与影响因素在法治中国的大环境下至关重要,如若不对此加以重视必将对律师行业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青年律师怀揣着对律师职业的憧憬和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但执业现状仍存在很多的问题,给刚进入律师行业的律师们带来了无尽的迷茫和困惑,如何打破青年律师成长模式的困境、促使律师行业传统模式变更仍是法学领域亟待解决的难题之一,促进青年律师的发展,需要社会各个部门的协同努力,促进青年律师的发展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徐莹.青年律师生存和发展的现状及成因探析[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2009,(6):75-77.
[2]杨话.戴玥.青年律师的生存现状及问题—基于北京市的个案研究[J].法治与社会.2014,(4):177.
[3]王洪杰.论律师事务所对青年律师人才的培养—以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搜为例[J].蚌埠学院.2013,(10):82.
[4]崔耀天.律师事务所公司化管理模式研究[D].大连:大连海事大学.2007(10):9.
[5]闫金涛.浅析青年律师培养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法治与社会.2014,(11):229.
(作者单位: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