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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政府于2011年7月颁布全国首个中小学校长专业标准,该标准由校长领导能力的三个基准要求和五大专业实践领域构成,为全澳校长提供专业学习框架,引导校长的自我反思、评价与发展,帮助校长管理自我与他人,体现了统一性、协调性、合作性、科学性四大特点,对我国中小学校长专业标准的制定有一定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