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案例 孙某是省城某单位的公职人员,其户口就落在单位所在街道的社区,属城镇居民。2005年2月,孙某与城郊区农民何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孙某以7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何某的一个农家院,该农家院是1993年何某在村集体分配给他的宅基地上建起来的农房。孙某购得该农家院后,对房屋进行了简单整修,节假日期间全家就去农家院住上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