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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费改革为环境税是环境保护领域的重大课题,环境税开征必须充分协调好与环境保护制度之间的关系。为协调与环境污染总量控制等环境行政管控制度的关系,应注重加强环境税的合作征管和联合执法,为行政管控提供较为顺畅的信息机制。为协调与排污权交易等环境经济制度的关系,应加强成本效益分析,妥善分配部门间权力与利益,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处理好地区发展和结构性配置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