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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意义上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是动产;而房屋、车辆、土地等为不动产。所谓财产性收入,则是指转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以及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比如说,老百姓出租房屋获得的房租,投资股市的获利,存银行、买国债的利息,都是财产性收入。
让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有两个重要前提:一是保护私人财产;二是允许财产参与分配。不保护私产,人们就不肯积攒财产,没有财产,所谓财产性收入就是无本之末。有了私产,若不允许财产参与分配,也不会有财产性收入。
党的十六大就强调要完善保护私产的法律制度,随后国家着手制定物权法,虽几经周折,但2007年初终于出台,自此私产保护应当说已不成问题。至于财产参与分配,中央早有明文规定,十七大又重申,允许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由此看,凭借私产取得收入,既有法律保障,也有政策依据。
眼下的困难是如何让更多人拥有私产。普通劳动者收入只够养家糊口,没有积累,何来财产可言?工资是劳动力价格,最终由劳动力供求决定,政府不能过多干预。而且现在劳动力明显供大于求,强令企业提高工资,对普通劳动者未必是好事。比如现在雇主每月花1200元可请两个清洁工,若人均最低工资提到1200元,雇主就可能只聘一人,另一人就会下岗失业。
要让更多的人拥有财产性收入,必须让低收入者增收,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例。这样人们丰衣足食而有剩余,才有可能去置办财产。
如何让低收入者增收?还得从统筹城乡的高度,用市场机制为更多的人创造增收的机会。
我主张,城镇居民增收,文章一定要做在农村;农民致富,文章却要做在城镇。
近三十年,政府扶农惠农,不遗余力。不仅推行粮改与费改税,又实行粮食生产直补、免征农业税,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但平心而論,这些年农民收入虽有增加,却远未致富。现在人均耕地1.4亩,土里刨食,要致富谈何容易?农民致富的根本出路,我认为在规模经营。举个例,河南豫东平原是纯农区,当地农民说,种地太少只能解决温饱,若让每人种20亩地方可致富。按一亩地年净收入500元算,20亩地就可达一万元,种地的农民富了,有了钱可存银行、买股票;而那些不种地的农民,则可进城务工,不仅可拿到工资,耕地转租还有租金收入。问题是,减少农业人口,必须靠加快城镇化来支撑,所以农民致富的文章要做在城镇。
说城镇居民增收的文章要做在农村,有两点理由:一方面,城镇职工工资由企业发,企业效益好,工资才有望提高;企业的效益,又取决于市场需求,企业生产了产品,若市场没购买力,产品积压,企业当然涨不了工资。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关键是刺激消费、尤其是农民的消费。农民不富,农村消费不启动,再生产循环受阻,城镇职工则增收无门。另一方面,从机会成本看,农民增收也会迫使雇主给员工加工资。前几年,珠三角地区民工荒,劳工短缺,于是雇主不得不提薪。如果农民收入大幅提高,企业用工成本也必定上升,不然招不进人,企业就得停产。而农民工加了钱,水涨船高,城镇职工的工资也会上涨。
只要城乡居民大幅增收,拥有财产性收入便水到渠成。人们有了钱,多数人会投资,投资就会有财产性收入。所以让更多的人拥有财产性收入,归根到底,还是要先让更多的人增收。
(作者系中央党校经济学部主任)
让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有两个重要前提:一是保护私人财产;二是允许财产参与分配。不保护私产,人们就不肯积攒财产,没有财产,所谓财产性收入就是无本之末。有了私产,若不允许财产参与分配,也不会有财产性收入。
党的十六大就强调要完善保护私产的法律制度,随后国家着手制定物权法,虽几经周折,但2007年初终于出台,自此私产保护应当说已不成问题。至于财产参与分配,中央早有明文规定,十七大又重申,允许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由此看,凭借私产取得收入,既有法律保障,也有政策依据。
眼下的困难是如何让更多人拥有私产。普通劳动者收入只够养家糊口,没有积累,何来财产可言?工资是劳动力价格,最终由劳动力供求决定,政府不能过多干预。而且现在劳动力明显供大于求,强令企业提高工资,对普通劳动者未必是好事。比如现在雇主每月花1200元可请两个清洁工,若人均最低工资提到1200元,雇主就可能只聘一人,另一人就会下岗失业。
要让更多的人拥有财产性收入,必须让低收入者增收,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例。这样人们丰衣足食而有剩余,才有可能去置办财产。
如何让低收入者增收?还得从统筹城乡的高度,用市场机制为更多的人创造增收的机会。
我主张,城镇居民增收,文章一定要做在农村;农民致富,文章却要做在城镇。
近三十年,政府扶农惠农,不遗余力。不仅推行粮改与费改税,又实行粮食生产直补、免征农业税,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但平心而論,这些年农民收入虽有增加,却远未致富。现在人均耕地1.4亩,土里刨食,要致富谈何容易?农民致富的根本出路,我认为在规模经营。举个例,河南豫东平原是纯农区,当地农民说,种地太少只能解决温饱,若让每人种20亩地方可致富。按一亩地年净收入500元算,20亩地就可达一万元,种地的农民富了,有了钱可存银行、买股票;而那些不种地的农民,则可进城务工,不仅可拿到工资,耕地转租还有租金收入。问题是,减少农业人口,必须靠加快城镇化来支撑,所以农民致富的文章要做在城镇。
说城镇居民增收的文章要做在农村,有两点理由:一方面,城镇职工工资由企业发,企业效益好,工资才有望提高;企业的效益,又取决于市场需求,企业生产了产品,若市场没购买力,产品积压,企业当然涨不了工资。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关键是刺激消费、尤其是农民的消费。农民不富,农村消费不启动,再生产循环受阻,城镇职工则增收无门。另一方面,从机会成本看,农民增收也会迫使雇主给员工加工资。前几年,珠三角地区民工荒,劳工短缺,于是雇主不得不提薪。如果农民收入大幅提高,企业用工成本也必定上升,不然招不进人,企业就得停产。而农民工加了钱,水涨船高,城镇职工的工资也会上涨。
只要城乡居民大幅增收,拥有财产性收入便水到渠成。人们有了钱,多数人会投资,投资就会有财产性收入。所以让更多的人拥有财产性收入,归根到底,还是要先让更多的人增收。
(作者系中央党校经济学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