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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这是改革开放以来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此前的四次全会一次以国企改革为主题,另外三次均以党的建设为主题。
“用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被寄予厚望。”10月14日,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接受本刊记者专访时表示,可以预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司法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反腐制度化等都将在四中全会后有重大突破,“四中全会绘制了依法治国的蓝图,如何去执行实现是未来工作的重点。”
如何维护宪法权威?
“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指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宪法的权威在于实施。”竹立家表示,“现在我们提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许多官员法律意识淡薄,在权力行使过程中,违法现象比较严重,不作为、胡作为。这种现象导致‘权力’向社会作出的不是正能量而是负能量,不是正价值而是负价值,整个社会的行为规则遭到了践踏和破坏,社会的整体信任度大幅降低。”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但在现实中,藐视宪法的情况依然存在。宪法是全国人民的公器,全国的法律法规都源于宪法。”竹立家说,“我们的法律法规体系,符合宪法原则和价值,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与宪法原则背道而驰的东西,我们必须要修改。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性,必须建立宪法监督制度,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要让宪法真正成为我们国家政权建设、法律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工具。”
如何理顺党纪和国法的关系?
8月25日召开的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王岐山应邀作报告。在报告后的互动环节中,王岐山逐一回答了八位政协常委的现场提问。民盟中央副主席徐辉表示,他提出的问题是“怎么处理党纪和国法的关系”,“因为我觉得在我们国家,现在有很多人都在思考这两者的关系,委员也有些议论,就是不知道怎么理解这个问题。”
王岐山说:“怎样摆正党纪和国法的关系,这个问题提的很好,我们一起来研究。刑法和党纪有重合、有矛盾的地方,在法律上就要研究。最重要的问题是党纪要严于国法。”
“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核心关键。”竹立家表示,“党纪和国法根本上是一致的,我们党作为执政党,党的纪律都是以宪法为基础的。我们党的目标、理念、方向、办法,在党章里体现的纪律、条文,都是和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目标要求相一致的。党纪严于国法,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新华社10月16日发文称:党的权威与宪法权威是统一的,并不矛盾,要处理好党的政策与国家法律的关系,不能把党的政策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
怎样做到“执法必严” ?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建立起了相对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法可依的问题已经基本上解决,现在为什么还出现这么多违法乱纪现象?我们面临的挑战就是要解决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问题。”竹立家表示。
“一些官员对权力没有敬畏感,权力本身是为人民服务的,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手中拥有了权力,实质上就是获得了为人民群众奉献的权力。然而有些人获得了权力,就以为获得了为所欲为的权力,这形成了有法不依的源头之一。”竹立家分析,目前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要求我们必须面对新的形势,来制定符合现代化发展要求的法律法规,符合人民群众愿望的法律法规。我们现在有些法律法规价值很高、意义很高,但是和社会发展现实有不符合的地方,因此落实起来很困难。
竹立家说:“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宪法的权威在于实施,要做到执法必严,一定要尊重宪法、法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司法改革中去行政化、地方化,才能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如何保障改革进程不反复?
《人民日报》微信公众账号发表文章称:“有的人对四中全会寄予极高期望,仿佛会议一开,法治中国便一夜建成了,甚至于当今中国的所有问题都能一揽子解决了。这即使是寄托了良好愿望,也是不切实际的捧杀。”
的确,在当前改革进入深水区的形势下,越往前难度会越大。
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对一个现代社会的稳定发展来说,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不反复,是非常关键的。”竹立家说,“我们必须要明确,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公平正义的实现,必须依托法律的稳定性,我们要本着社会的法治、民主原则来完善法律体系。另一方面要认识到,法律本身的制度基础要稳定,才能保证依法治国的稳定性。要从基本价值和稳定性两个方面来夯实。”
未来中国的希望就在法治
公平正义,作为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是通过一定的程序设计得以实现的,这个程序就是法。一个13亿人口的国家,依法治国是最佳途径。
从2005年夏天开始,我陆续打了7场官司:针对火车售货、卖餐拒开发票,针对花纳税人的钱建地铁却不设计公厕,针对铁道部春运火车票涨价却不开听证会,针对陕西镇坪华南虎造假,针对上海交通部门“钓鱼执法”,针对国家发改委召开“手机漫游费调价”听证会却不设立旁听席……
7场案件各有胜败。但更重要的在于诉讼的过程。通过诉讼,公民行使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法律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政府职能机构也积极地配合公民的监督并改进工作。在法律的保障下,和谐社会的公平正义得以实现。
一个国家,国民的成长决定国家的走向。成长的公民社会必将持续促进政府改善民生,推动人民选举制度以及官员财产公开制度,促使政府依法执政,透明执政。未来,中国的希望就在法治。
——郝劲松
状告铁道部春运涨价案当事人
来源:新浪网
“用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被寄予厚望。”10月14日,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接受本刊记者专访时表示,可以预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司法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反腐制度化等都将在四中全会后有重大突破,“四中全会绘制了依法治国的蓝图,如何去执行实现是未来工作的重点。”
如何维护宪法权威?
“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指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宪法的权威在于实施。”竹立家表示,“现在我们提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许多官员法律意识淡薄,在权力行使过程中,违法现象比较严重,不作为、胡作为。这种现象导致‘权力’向社会作出的不是正能量而是负能量,不是正价值而是负价值,整个社会的行为规则遭到了践踏和破坏,社会的整体信任度大幅降低。”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但在现实中,藐视宪法的情况依然存在。宪法是全国人民的公器,全国的法律法规都源于宪法。”竹立家说,“我们的法律法规体系,符合宪法原则和价值,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与宪法原则背道而驰的东西,我们必须要修改。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性,必须建立宪法监督制度,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要让宪法真正成为我们国家政权建设、法律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工具。”
如何理顺党纪和国法的关系?
8月25日召开的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王岐山应邀作报告。在报告后的互动环节中,王岐山逐一回答了八位政协常委的现场提问。民盟中央副主席徐辉表示,他提出的问题是“怎么处理党纪和国法的关系”,“因为我觉得在我们国家,现在有很多人都在思考这两者的关系,委员也有些议论,就是不知道怎么理解这个问题。”
王岐山说:“怎样摆正党纪和国法的关系,这个问题提的很好,我们一起来研究。刑法和党纪有重合、有矛盾的地方,在法律上就要研究。最重要的问题是党纪要严于国法。”
“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核心关键。”竹立家表示,“党纪和国法根本上是一致的,我们党作为执政党,党的纪律都是以宪法为基础的。我们党的目标、理念、方向、办法,在党章里体现的纪律、条文,都是和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目标要求相一致的。党纪严于国法,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新华社10月16日发文称:党的权威与宪法权威是统一的,并不矛盾,要处理好党的政策与国家法律的关系,不能把党的政策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
怎样做到“执法必严” ?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建立起了相对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法可依的问题已经基本上解决,现在为什么还出现这么多违法乱纪现象?我们面临的挑战就是要解决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问题。”竹立家表示。
“一些官员对权力没有敬畏感,权力本身是为人民服务的,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手中拥有了权力,实质上就是获得了为人民群众奉献的权力。然而有些人获得了权力,就以为获得了为所欲为的权力,这形成了有法不依的源头之一。”竹立家分析,目前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要求我们必须面对新的形势,来制定符合现代化发展要求的法律法规,符合人民群众愿望的法律法规。我们现在有些法律法规价值很高、意义很高,但是和社会发展现实有不符合的地方,因此落实起来很困难。
竹立家说:“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宪法的权威在于实施,要做到执法必严,一定要尊重宪法、法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司法改革中去行政化、地方化,才能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如何保障改革进程不反复?
《人民日报》微信公众账号发表文章称:“有的人对四中全会寄予极高期望,仿佛会议一开,法治中国便一夜建成了,甚至于当今中国的所有问题都能一揽子解决了。这即使是寄托了良好愿望,也是不切实际的捧杀。”
的确,在当前改革进入深水区的形势下,越往前难度会越大。
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对一个现代社会的稳定发展来说,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不反复,是非常关键的。”竹立家说,“我们必须要明确,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公平正义的实现,必须依托法律的稳定性,我们要本着社会的法治、民主原则来完善法律体系。另一方面要认识到,法律本身的制度基础要稳定,才能保证依法治国的稳定性。要从基本价值和稳定性两个方面来夯实。”
未来中国的希望就在法治
公平正义,作为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是通过一定的程序设计得以实现的,这个程序就是法。一个13亿人口的国家,依法治国是最佳途径。
从2005年夏天开始,我陆续打了7场官司:针对火车售货、卖餐拒开发票,针对花纳税人的钱建地铁却不设计公厕,针对铁道部春运火车票涨价却不开听证会,针对陕西镇坪华南虎造假,针对上海交通部门“钓鱼执法”,针对国家发改委召开“手机漫游费调价”听证会却不设立旁听席……
7场案件各有胜败。但更重要的在于诉讼的过程。通过诉讼,公民行使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法律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政府职能机构也积极地配合公民的监督并改进工作。在法律的保障下,和谐社会的公平正义得以实现。
一个国家,国民的成长决定国家的走向。成长的公民社会必将持续促进政府改善民生,推动人民选举制度以及官员财产公开制度,促使政府依法执政,透明执政。未来,中国的希望就在法治。
——郝劲松
状告铁道部春运涨价案当事人
来源: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