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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首先,代表退出机制这种做法缺少明确的法律依据。现行的《地方组织法》、《选举法》和《代表法》,只是对代表资格的终止、罢免和停止执行代表职务有明确规定,但对代表在什么情况下应该辞职并无明确规定。很显然,目前一些地方建立的代表退出机制,在法律规定之外人为设定终止代表资格或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的前置条件,无论从其内容或形式上看,在法律上都很难找到充分的正当性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