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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1998年1月至2006年7月天津市四种物价指数月度数据为基础,用定量的方法分析了天津市物价水平波动的传导机制。本文认为天津市四种物价指数较为一致的反映了天津市整体经济物价水平的变动方向;消费物价指数滞后于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滞后期有3—4月;上游产品价格指数波动幅度大于下游产品物价指数的波动幅度,且传导系数较低,因而,中短期内CPI不宜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