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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黑客分为“Hacker”和“Cracker”两类,后者的行为大都会构成犯罪,而前者的行为离犯罪也只有一步之遥。网络黑客的成因是多方面的,有生理因素、心理因素、网络自身环境和网络生活方式的影响、社会失范、主文化缺失、社会化不足、社会复杂的态度等。因此,应提倡公共治理,依靠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参与,预防和减少黑客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