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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2010年7月21日正式通过《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该法案就美国金融监管体系进行了整合,除了加强部分原有监管机构的监管职能外,还新设了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金融研究办公室等机构。这些原有机构职能的调整、机构的兼并重组以及新设机构的成立,对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具有借鉴意义。特别是强化财政部门对金融系统的深度参与,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