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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监管的需要,我国合资铁路公司普遍采取委托运输管理模式。委托运输管理模式在实践中取得了积极成果,但这种模式不利于合资铁路公司管理目标的实现以及核心竞争力的保持和培育。在现有的制度框架下,合资铁路公司需采取积极措施参与到运输资产的日常管理当中,积极寻求收入增长,成本控制以及技术进步的可行路径,并为未来可能的自营管理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