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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基于司法审判权的本质要求,法院的裁判文书应该公开。在新媒体技术环境下,裁判文书上网已经日渐成为主导趋势和时代需求。但是另一方面,裁判文书网上公开有可能造成个人信息的过度传播,并给当事人带来诸多负面影响。实践中,我国法院对裁判文书上网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做法不尽一致。有鉴于此,应当探寻一种统一的制度路径,为上网裁判文书中的个人信息保护提供平衡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