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精品课程建设是一项创造性的工作,是实现由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的具体实践。为突出“基础”课精品课程的示范作用,本文作者就构建“基础”课教学体系的路径选择作了探讨。
关键词: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教学体系 建设 路径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称“基础”)课的课程目标则是通过构建符合大学生实际情况的教学体系,有效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法制观,全面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就“基础”课教材体系本身而言,它是一个立论依据充分、逻辑结构严密、表述方式严谨的知识系统,具有深厚的理论性、深刻的思想性、鲜明的政治性和较强的实践性特点。教材是教师开展教学活动、实现教学目标的前提和基础,而课程目标能否实现关键在于教师能否把教材体系顺利向教学体系转化,真正解决教师怎么教和学生怎么学的问题,把教材内容转化为青年学生的知识、信念、能力和素质的问题,以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下面我结合精品课程的建设的实践,就“基础”课精品课程教学体系建设的路径选择作以下几个方面的探讨。
一、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教学理念是实现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的基本出发点
“基础”课在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的过程中,教师的教育教学理念十分重要。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教学理念,就是要求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重点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采用多样性的教学方法,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全身心投入到整个教学过程,使学生变被学习为主动学习,自愿参与到整个教学过程。这样,教师在组织教学时不能只顾完成单纯的理论灌输,而是要尊重学生的自我意识和现实需求,使教学活动更加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把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使“基础”课变成学生真心欢迎、影响未来、终身受益的一门课程,以实现教学实效的最大化。因此,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要切实担当起学生学习的指导者和解决问题的引路人,使学生成为教学活动最大的受益者。
二、重构教学内容是实现“基础”课由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不可缺少的环节
“05”教学方案中,“基础”课并不是过去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门课的简单合并,而是一门在体系和内容上有机融合为一体的崭新的课程,其内容覆盖面广,教学难度大,教学任务与教学时数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突出,如果在教学过程中要面面俱到,那么教学任务是不可能完成的。因此,对教材内容进行适当的取舍,重构教学内容,是教师开展教学活动,实现“基础”课由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因此,在精品课建设过程中,要注重加强对“基础”课模块化教学研究,重构“基础”课教学内容,重点突出学生的“问题意识”,着力解决青年学生的理想信念问题、价值取向问题、诚信问题、社会责任感问题、艰苦奋斗问题、团结协作问题与心理健康问题等,将教材内容整合为“适应篇”、“价值篇”、“道德篇”和“法律篇”等四个教学模块,把握好每一个模块的教学重点和难点,明确教学目的,做到基本知识不能漏,基本理论要讲透,不断强化青年学生的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
理论联系实际是教材体系转化为教学体系的重要桥梁。教师在解决学生理论认同的同时,应通过情境教学、案例教学和社会实践等,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充分发挥学生参加教学过程的积极性,让学生在亲自体验中将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转化成行为实践,做到真信、真用、真干,引导学生树立高尚的理想情操,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从根本上解决学生所面临的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
三、提高“基础”课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是实现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的关键因素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作为教学任务的承担者,其素质和水平如何决定了教材体系转化为教学体系的水平和程度,提高“基础”课教师整体素质已经成为实现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的关键因素。
1.增强教师的职业责任感。《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指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讲者,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的传播者,要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提高科研能力和教学水平,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做教书育人的表率,做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因此,“基础”课教师应该从“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的高度把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事业来经营,爱岗敬业,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以高尚的人格魅力去感染学生,做学生品德形成的引导者、心灵发展的疏导者、生活选择的参谋者、学生成才的指导者。
2.调整教师知识结构。整合以后的“基础”课从其内容结构上看,是由“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部分的内容构成,但“道德”是一种由内而外的、具有自觉性的规范,而“法律”则是一种由外而内的、具有强制性的规范,两者具有内容相互协调和功能互补的特点,目的是引导大学生进行知行合一的自我修养。在现有“基础”课的教师结构中,原来上过“思想品德修养”课的教师,通常是受过系统的思想政治理论专业教育,缺乏相对系统的法学知识,难以帮助学生培养法律习惯来观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样,对于以前仅从事过“法律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虽受过系统的法学教育,但需要补充伦理学、哲学、心理学、政治学、教育学、管理学、人际关系学等方面的知识。因此,在“基础”课精品课程建设过程中,注重对教学团队的建设,通过学历提升、专业培训、集体备课、课题研究、“精彩一课”等多途径,根据每位教师自身的学科背景和相关的研究领域进行分工协作,发挥每一位教师的专业优势,做到取长补短,调整自己的知识结构,使“05”方案中的“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方面的教学相得益彰。
四、加强“基础”课的课程建设是实现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的重要保障
“基础”课的课程建设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及其所属的6个二级学科为依托,注重把学科研究成果运用和转化到教学中来,为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提供有力的学科支撑,使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的转化建立在深厚的科学理论基础之上。“基础”课在完成学校重点课程建设的基础上,并成为自治区级“精品课程”。在课程建设的具体实践中,一要坚持“四个统一”即统一教学内容、统一教学进度、统一实践教学实施方案、统一教学评价机制。二要建设好“两个教学平台”即建好教学网站和建有教学实践基础,把课堂教学、社会教育资源和学生的亲身体验较好地结合起来。三要实施课程建设“十大工程”即传统文化和法律思想教学案例编写、辅助课程建设、课程网站建设、桂西北教学资源基地建设、社区实践基地建设、校园文化基地建设、精品教案建设、教学录像建设、习题库及参考答案建设、精品课程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探讨等。总之,“基础”课的课程建设注重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管理,改革教学方法,教师在学内容和形式的把握上,做到从实际出发,因材施教,对不同专业、不同班级的学生,采用不同的教学内容和形式,“基础”课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得到进一步增强。
五、创新教学方法是实现“基础”课由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的必然要求
在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的过程中,教学方法起着主要作用,直接影响转化的结果。同一个教材体系,由于教学方法不同,能够转化出不同的教学体系,产生不同的教学效果。
1.改革教学方式。传统的教学方式往往是以“满堂灌”为主,改革教学方式就是要广泛采用启发式、讨论式教学、案例教学等教学方法,激励学生愉快学习、积极思考,提倡师生之间相互学习、相互切磋、相互启发、相互激励,增强教学的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
2.开展“体验式”教学。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根据教学内容、特点有针对性地创设各种教育情景,通过学生课内、课外的“体验”学会避免、战胜和转化消极的情感和纠正错误认识,发展、享受和利用积极的情感与正确的认识,达到认知过程和情感体验过程的有机结合统一,从而使学生获得知识、发展能力并实现教学目的,以提高“基础”课教学的实效性。
3.利用多媒体开展教学。多媒体课件的制作过程实际上是教师对教材内容进行合理“再造”的过程,需要制作者深入钻研教材,梳理和确定每一章、每一节的主要观点,将它们清晰、生动地呈现出来,多媒体教学课件具有信息大、感性直观、交互性强等特点,是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换的重要物质载体。
4.积极探索教学语言的表达艺术。“基础”课教材的内容、逻辑和语言非常规范,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和极强的学术性,教材语言严肃有余而活泼不足。在教学过程中教师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要对教材书面语言进行加工、处理并转化为教学语言,教师通过语调、表情、动作和手势等方面的变化把理论性色彩极浓的教材语言,用贴近社会、贴近学生专业实际、符合时代特征和与学生语言风格相近的、学生易于接受、喜欢的语言表达出来,使学生从中感受到一种真理的力量、情感的力量和艺术的力量,自然能够引起学生浓厚的兴趣和愉快的情绪,激发学生思维的兴奋点和学习的主动性。
六、“基础”课由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应处理好的关系
实现“基础”课由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是增强教学针对性、实效性的关键所在,在积极探索“基础”课由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路径的同时,还应该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1.处理好教师主导性与学生主体性之间的关系。教师是实现“基础”课由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的具体实施者,是教学活动的组织者。而学生是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正在形成,生理、心理趋向成熟,个性差异的教育对象。要顺利实现由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的转化,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必须处理好教学的主导性与学生的主体性之间的关系,既要凸现主体,又要体现主导,坚持教师的主导性和学生的主体性相统一。这要求教师在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把握学生的思想实际,重视学生独自见解和珍视学生劳动成果的基础上,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在课前做好课程设计,事先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精心设计出课程内容、讲授形式和授课环节,同时监控教学过程,针对学生在学习中碰到的各种问题,为学生提供信息和认识工具,开展教学互动,适时发表自己的看法,引导学生在教学参与中思考、学习和认知,帮助学生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
2.处理好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之间的关系。“基础”课的课程目标旨在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然而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形成,则是关于道德和法律的认识、情感、意志、行为的培养过程,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的缺失都会导致教学目标无法实现。因此,在构建“基础”课的教学体系过程中,必须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统一。在理论教学方面,要求教师从学生的思想实际和生活实际出发,采用贴近学生实际,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学习特点的教学方式和方法,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鲜活的事例,深入浅出地向学生讲解清楚“基础”课知识体系中的基本内涵、精神实质及内在逻辑结构等基本理论问题,增强学生的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为学生的意志锤炼和行为实践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在实践教学方面,要围绕教学目标,组织形式多样的实践教学活动,如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公益活动、专业课实习等,引导学生走出校门,到社会中去,到基层去,到工农群众中去,让学生在实践中“悟道”、“体法”。这样才能真正培养学生的良好道德习惯和法制观念。
3.处理好言教与身教之间的关系。在构建“基础”课教学体系过程中,教师还要坚持言教与身教的统一,要在讲清“基础”课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理念的基础上,注重发挥人格力量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作用。教师要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力求做到“身教印证言教”、“身教胜于言教”,带头实践自己提倡的道德标准、价值观念和理论要求,帮助学生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更要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真正关心学生、尊重学生,建立起信任、和谐的师生关系。这样学生才会“亲其师”而“信其道”,“基础”课的教学才会充满说服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总之,构建“基础”课精品课程教学体系是一项创造性的系统工作,选择正确的教学体系构建路径,是实现由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顺利转化的客观要求,也是提高教学针对性和实效关键所在。
参考文献:
[1]王玉荣.关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体系构建的思考[J].教学研究,2010,(3).
[2]韦文广.浅谈体验式教学方法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的运用[J].黑河学刊,2010,(2).
[3]戴四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精品课程建设探讨[J].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2).
基金项目:广西高校自治区级精品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建设项目(广西教育厅桂教高教[2010]100号)。
关键词: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教学体系 建设 路径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称“基础”)课的课程目标则是通过构建符合大学生实际情况的教学体系,有效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法制观,全面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就“基础”课教材体系本身而言,它是一个立论依据充分、逻辑结构严密、表述方式严谨的知识系统,具有深厚的理论性、深刻的思想性、鲜明的政治性和较强的实践性特点。教材是教师开展教学活动、实现教学目标的前提和基础,而课程目标能否实现关键在于教师能否把教材体系顺利向教学体系转化,真正解决教师怎么教和学生怎么学的问题,把教材内容转化为青年学生的知识、信念、能力和素质的问题,以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下面我结合精品课程的建设的实践,就“基础”课精品课程教学体系建设的路径选择作以下几个方面的探讨。
一、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教学理念是实现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的基本出发点
“基础”课在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的过程中,教师的教育教学理念十分重要。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教学理念,就是要求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重点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采用多样性的教学方法,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全身心投入到整个教学过程,使学生变被学习为主动学习,自愿参与到整个教学过程。这样,教师在组织教学时不能只顾完成单纯的理论灌输,而是要尊重学生的自我意识和现实需求,使教学活动更加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把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使“基础”课变成学生真心欢迎、影响未来、终身受益的一门课程,以实现教学实效的最大化。因此,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要切实担当起学生学习的指导者和解决问题的引路人,使学生成为教学活动最大的受益者。
二、重构教学内容是实现“基础”课由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不可缺少的环节
“05”教学方案中,“基础”课并不是过去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门课的简单合并,而是一门在体系和内容上有机融合为一体的崭新的课程,其内容覆盖面广,教学难度大,教学任务与教学时数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突出,如果在教学过程中要面面俱到,那么教学任务是不可能完成的。因此,对教材内容进行适当的取舍,重构教学内容,是教师开展教学活动,实现“基础”课由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因此,在精品课建设过程中,要注重加强对“基础”课模块化教学研究,重构“基础”课教学内容,重点突出学生的“问题意识”,着力解决青年学生的理想信念问题、价值取向问题、诚信问题、社会责任感问题、艰苦奋斗问题、团结协作问题与心理健康问题等,将教材内容整合为“适应篇”、“价值篇”、“道德篇”和“法律篇”等四个教学模块,把握好每一个模块的教学重点和难点,明确教学目的,做到基本知识不能漏,基本理论要讲透,不断强化青年学生的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
理论联系实际是教材体系转化为教学体系的重要桥梁。教师在解决学生理论认同的同时,应通过情境教学、案例教学和社会实践等,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充分发挥学生参加教学过程的积极性,让学生在亲自体验中将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转化成行为实践,做到真信、真用、真干,引导学生树立高尚的理想情操,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从根本上解决学生所面临的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
三、提高“基础”课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是实现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的关键因素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作为教学任务的承担者,其素质和水平如何决定了教材体系转化为教学体系的水平和程度,提高“基础”课教师整体素质已经成为实现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的关键因素。
1.增强教师的职业责任感。《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指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讲者,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的传播者,要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提高科研能力和教学水平,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做教书育人的表率,做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因此,“基础”课教师应该从“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的高度把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事业来经营,爱岗敬业,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以高尚的人格魅力去感染学生,做学生品德形成的引导者、心灵发展的疏导者、生活选择的参谋者、学生成才的指导者。
2.调整教师知识结构。整合以后的“基础”课从其内容结构上看,是由“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部分的内容构成,但“道德”是一种由内而外的、具有自觉性的规范,而“法律”则是一种由外而内的、具有强制性的规范,两者具有内容相互协调和功能互补的特点,目的是引导大学生进行知行合一的自我修养。在现有“基础”课的教师结构中,原来上过“思想品德修养”课的教师,通常是受过系统的思想政治理论专业教育,缺乏相对系统的法学知识,难以帮助学生培养法律习惯来观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样,对于以前仅从事过“法律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虽受过系统的法学教育,但需要补充伦理学、哲学、心理学、政治学、教育学、管理学、人际关系学等方面的知识。因此,在“基础”课精品课程建设过程中,注重对教学团队的建设,通过学历提升、专业培训、集体备课、课题研究、“精彩一课”等多途径,根据每位教师自身的学科背景和相关的研究领域进行分工协作,发挥每一位教师的专业优势,做到取长补短,调整自己的知识结构,使“05”方案中的“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方面的教学相得益彰。
四、加强“基础”课的课程建设是实现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的重要保障
“基础”课的课程建设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及其所属的6个二级学科为依托,注重把学科研究成果运用和转化到教学中来,为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提供有力的学科支撑,使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的转化建立在深厚的科学理论基础之上。“基础”课在完成学校重点课程建设的基础上,并成为自治区级“精品课程”。在课程建设的具体实践中,一要坚持“四个统一”即统一教学内容、统一教学进度、统一实践教学实施方案、统一教学评价机制。二要建设好“两个教学平台”即建好教学网站和建有教学实践基础,把课堂教学、社会教育资源和学生的亲身体验较好地结合起来。三要实施课程建设“十大工程”即传统文化和法律思想教学案例编写、辅助课程建设、课程网站建设、桂西北教学资源基地建设、社区实践基地建设、校园文化基地建设、精品教案建设、教学录像建设、习题库及参考答案建设、精品课程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探讨等。总之,“基础”课的课程建设注重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管理,改革教学方法,教师在学内容和形式的把握上,做到从实际出发,因材施教,对不同专业、不同班级的学生,采用不同的教学内容和形式,“基础”课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得到进一步增强。
五、创新教学方法是实现“基础”课由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的必然要求
在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的过程中,教学方法起着主要作用,直接影响转化的结果。同一个教材体系,由于教学方法不同,能够转化出不同的教学体系,产生不同的教学效果。
1.改革教学方式。传统的教学方式往往是以“满堂灌”为主,改革教学方式就是要广泛采用启发式、讨论式教学、案例教学等教学方法,激励学生愉快学习、积极思考,提倡师生之间相互学习、相互切磋、相互启发、相互激励,增强教学的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
2.开展“体验式”教学。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根据教学内容、特点有针对性地创设各种教育情景,通过学生课内、课外的“体验”学会避免、战胜和转化消极的情感和纠正错误认识,发展、享受和利用积极的情感与正确的认识,达到认知过程和情感体验过程的有机结合统一,从而使学生获得知识、发展能力并实现教学目的,以提高“基础”课教学的实效性。
3.利用多媒体开展教学。多媒体课件的制作过程实际上是教师对教材内容进行合理“再造”的过程,需要制作者深入钻研教材,梳理和确定每一章、每一节的主要观点,将它们清晰、生动地呈现出来,多媒体教学课件具有信息大、感性直观、交互性强等特点,是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换的重要物质载体。
4.积极探索教学语言的表达艺术。“基础”课教材的内容、逻辑和语言非常规范,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和极强的学术性,教材语言严肃有余而活泼不足。在教学过程中教师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要对教材书面语言进行加工、处理并转化为教学语言,教师通过语调、表情、动作和手势等方面的变化把理论性色彩极浓的教材语言,用贴近社会、贴近学生专业实际、符合时代特征和与学生语言风格相近的、学生易于接受、喜欢的语言表达出来,使学生从中感受到一种真理的力量、情感的力量和艺术的力量,自然能够引起学生浓厚的兴趣和愉快的情绪,激发学生思维的兴奋点和学习的主动性。
六、“基础”课由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应处理好的关系
实现“基础”课由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是增强教学针对性、实效性的关键所在,在积极探索“基础”课由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路径的同时,还应该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1.处理好教师主导性与学生主体性之间的关系。教师是实现“基础”课由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的具体实施者,是教学活动的组织者。而学生是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正在形成,生理、心理趋向成熟,个性差异的教育对象。要顺利实现由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的转化,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必须处理好教学的主导性与学生的主体性之间的关系,既要凸现主体,又要体现主导,坚持教师的主导性和学生的主体性相统一。这要求教师在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把握学生的思想实际,重视学生独自见解和珍视学生劳动成果的基础上,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在课前做好课程设计,事先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精心设计出课程内容、讲授形式和授课环节,同时监控教学过程,针对学生在学习中碰到的各种问题,为学生提供信息和认识工具,开展教学互动,适时发表自己的看法,引导学生在教学参与中思考、学习和认知,帮助学生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
2.处理好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之间的关系。“基础”课的课程目标旨在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然而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形成,则是关于道德和法律的认识、情感、意志、行为的培养过程,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的缺失都会导致教学目标无法实现。因此,在构建“基础”课的教学体系过程中,必须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统一。在理论教学方面,要求教师从学生的思想实际和生活实际出发,采用贴近学生实际,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学习特点的教学方式和方法,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鲜活的事例,深入浅出地向学生讲解清楚“基础”课知识体系中的基本内涵、精神实质及内在逻辑结构等基本理论问题,增强学生的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为学生的意志锤炼和行为实践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在实践教学方面,要围绕教学目标,组织形式多样的实践教学活动,如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公益活动、专业课实习等,引导学生走出校门,到社会中去,到基层去,到工农群众中去,让学生在实践中“悟道”、“体法”。这样才能真正培养学生的良好道德习惯和法制观念。
3.处理好言教与身教之间的关系。在构建“基础”课教学体系过程中,教师还要坚持言教与身教的统一,要在讲清“基础”课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理念的基础上,注重发挥人格力量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作用。教师要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力求做到“身教印证言教”、“身教胜于言教”,带头实践自己提倡的道德标准、价值观念和理论要求,帮助学生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更要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真正关心学生、尊重学生,建立起信任、和谐的师生关系。这样学生才会“亲其师”而“信其道”,“基础”课的教学才会充满说服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总之,构建“基础”课精品课程教学体系是一项创造性的系统工作,选择正确的教学体系构建路径,是实现由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顺利转化的客观要求,也是提高教学针对性和实效关键所在。
参考文献:
[1]王玉荣.关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体系构建的思考[J].教学研究,2010,(3).
[2]韦文广.浅谈体验式教学方法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的运用[J].黑河学刊,2010,(2).
[3]戴四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精品课程建设探讨[J].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2).
基金项目:广西高校自治区级精品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建设项目(广西教育厅桂教高教[2010]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