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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权是程序法上的主观权。在不违反程序法的前提下,当事人有权依意思自治原则对诉权进行自由处分。诉权合同是当事人进行诉权处分的表现形式。我国民事司法实务对诉权合同的合法性予以认可,并且自发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裁判经验。宪法诉权说和诉权人权论等观点不符合经验性常识,是一种误导。我国司法裁判经验与法国、德国、日本等传统大陆法系国家的诉权理论及其司法实践不谋而合,而我国民事诉权理论的研究却远未能满足司法实务要求。民事诉讼研究中的"理论脱离实践"问题亟需得到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