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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三甲医院,以下简称沈阳五院)为增加患源,谋取利益,13个月内向120工作人员行贿41万余元。2006年12月21曰,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以单位行贿罪判处该医院原院长陈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判处原门诊部主任南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年.并对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判处罚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