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农村公共道路属于公共产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点,但不同的是,对农村公共道路的使用并不需要支付任何对价,因此道路的养护责任也只依赖于政府财政支出,然而对道路养护的法律规定还不完善,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已有的规定很难保护乡级公路的正常营运。文章将以法律经济学的角度去分析,并就农村公共道路的维护提供法律上的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