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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医疗纠纷鉴定中,医学会鉴定和法医学鉴定两种形式之间的异同.方法调查两组分别由两种鉴定形式所鉴定的医疗纠纷案例,对材料进行回顾性研究,利用统计学方法分析比较.结果医学会鉴定和法医学鉴定两种鉴定形式在诸如男女比例、年龄及科室分布等许多方面存在共同点,但也有各自的鉴定特点.结论单纯以鉴定结果论,在医疗过失的认定上,医学会鉴定和法医鉴定并无太大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