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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亮对佛教的认知、理解和评价具有鲜明的双重性。一方面,陈亮在物质领域为佛教的发展做了一系列有益的事;另一方面,陈亮在思想领域对佛教“万法皆幻”、“出世离家”等主张提出了批评。陈亮对理学受佛教影响的性质也提出了颇具启示的看法。透视在结构上具有双重特征的陈亮佛教观,不难发现:陈亮佛教观的基本形态是“经权相交”,陈亮佛教观的基本性质是“儒体佛用”,陈亮佛教观的主要偏失是对佛教的误读和对理学受佛教影响把握的欠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