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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在全国工业普查中,采用了“物化——净产值”工资改革方案。这一方案适用于国营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工业企业,能较为充分地体现工资制度的分配职能,实现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的合理分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工资制度刺激生产的职能,是实现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一个较为理想的模式。本文试图在这一新的模式下建立成本会计的核算体系,从而代替原有的“成本——利润”的核算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