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前,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在我国还具有绝对的主导地位。随着国有企业自身结构调整,资产重组的重大变革,国家逐步实施“经营责任公司”,解决“所有者缺位”问题。在政企分开,但又强化政府作为国家者对企业的监督管理,采取委派财务总监形式,对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进行监督管理,保障国企持续健康发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资产流失,确实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多年实践证明“只讲授权没有监管,就可能会出现漏洞,设立外派财务总监是刷新监管机制的一个新的尝试”。这一举措也是财政部、监察部联合印发《关于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