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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将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是税制改革中具有历史性的一步,但这还遗留了一系列问题,由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对狭窄造成增值税抵扣链条的断裂,进而导致了重复征税.为了完善我国税制体系,与国际接轨,扩大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迫在眉睫.本文将针对“营改增”中交通运输业实施的必要性以及其税负的影响,并就此结合现实提出合理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