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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离不开卓有成效的财务会计工作。当前我国农村财务会计工作中主要存在会计行为不规范、内部控制不完善、少数人操纵会计行为、会计综合管理水平低等问题,为了全面提升我国农村财务会计工作的水平,应采取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的实施、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下的民主理财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全面引入社会审计监督机制等对策。
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存在的问题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最大特点是为农民服务,建立农民需要和有专业特点的服务组织,促进和推动农民的互助合作与联合,提高农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组织化程度,有效地解决农民一家一户小生产难以解决的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虽然发展较快,但仍存在很多问题:
1、扶持政策难以落实,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如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协会實体在工商登记、土地使用、税收、财政扶持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但落实起来相当困难。
2、经济组织的实体不强,服务受限制。有的虽然在经营活动中增强了自身的经济实力,但仅能维持技术服务,产品销售无偿或低附加值的服务内容,制约了各种产业向广度、深度发展。
3、一些干部和群众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认识有误区。由于过去“归大堆”留下的阴影,不少群众“谈合色变”,农民担心搞农协又要回到过去合作社的老路上去。干部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认真研究和扶持。有些干部甚至担心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一定规模,会形成与政府抗衡的组织,难以管理。
4、农民中缺乏“带头人”很多地方经济发展快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合作经济发展快,有好的组织者和带头人,可从总的方面看,这样的带头人还太少,不适应发展的需要,使一些地方的农民有愿望发展而无人领头,合作经济组织难以建立。
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采取的对策
1、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的实施,促进村级会计行为规范化。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是推进我国农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村级会计代理服务机构应当严格执行《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按照签订的《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协议》实施代理服务,维护村各项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中纪委等四部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等规定,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规范村级财务收支管理,强化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深入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依法、有序、平稳地开展,及时向委托方提供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并做好村报账员和村民理财小组的业务培训工作,推动村级会计委托代理由“形式代理”走向“实质代理”。同时,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机构应扮演好监督角色,监督各村按照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的要求,做好重大财务决策和费用开支的民主决策,对于大额付现、违规列支和违反民主理财要求的支出事项应坚决予以抵制,引导农村会计行为向着规范化、透明化的方向发展。
2、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下的民主理财机制。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是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的基础上,在保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由村委会与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机构签订代管协议,实行资金和核算的双代管。这一制度的实施改变了村级会计核算的组织形式,但并没有从实质上改变村级财务收支管理的模式,为了从根本上改变目前我国农村财务收支和会计工作方面存在的“两委”主要成员操纵会计行为,会计信息透明度差,以及监督机制落实形式化等问题,必须进一步完善现有的民主理财机制。审计中发现,虽然每个村都设立了理财小组,也根据要求建立了村重大、重要财务决策和支出的民主决策制度,但从实施来看,要么形同虚设,要么其职能被“两委”取代,并没有真正发挥其监督作用,村财务收支的决策权仍然掌握在“两委”主要成员手里。为了充分发挥村民理财小组和村民(代表)大会的民主理财作用,一是村民理财小组应实行一年一轮换,并且“两委”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民理财小组成员;二是实行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议事回避制度;三是实现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重大、重要事项的村民(代表)大会的民主决策的全覆盖,并形成书面决议。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机构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支出申请一律拒绝受理。
3、加强村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运行。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是做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重要一环,其目标是合理保证委托方与代理方财务收支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效率和效果,为此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科学设置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流程,明确岗位分工和职责;二是代理机构内部应明确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填制与审核,记账凭证的传递、归集与装订,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的归档和保管等工作职责,并落实到岗位;三是村民委员会应进一步完善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货币资金管理、债权债务管理、收益分配、票据管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土地补偿费监督管理等制度,确保村级财务收支有制度可依;四是定期进行村级财产清查,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要派人参加,对资产的变动情况要及时登记,发生的盘盈、盘亏和毁损要及时按照规定的报批程序、权限妥善处理;五是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六是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要切实扮演好外部监督的角色,对于村级内部控制缺陷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4、全面引入社会审计监督机制,实施“借才理财”策略。在深入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同时,全面引入社会审计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行业在人才和专业技术方面的优势,实施“借才理财”策略,推动农村财务会计工作健康发展。一方面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应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及有关单位实施的审计监督,也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及时公开审计结果;另一方面除县、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农村集体组织的账目和财务公开内容进行日常审计监督外,重点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年度财务决算等定期审计,村级债务、农民负担、农村“一事一议”、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村级补助经费等专项审计,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进行重点审计,及时公开审计结果。
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存在的问题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最大特点是为农民服务,建立农民需要和有专业特点的服务组织,促进和推动农民的互助合作与联合,提高农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组织化程度,有效地解决农民一家一户小生产难以解决的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虽然发展较快,但仍存在很多问题:
1、扶持政策难以落实,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如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协会實体在工商登记、土地使用、税收、财政扶持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但落实起来相当困难。
2、经济组织的实体不强,服务受限制。有的虽然在经营活动中增强了自身的经济实力,但仅能维持技术服务,产品销售无偿或低附加值的服务内容,制约了各种产业向广度、深度发展。
3、一些干部和群众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认识有误区。由于过去“归大堆”留下的阴影,不少群众“谈合色变”,农民担心搞农协又要回到过去合作社的老路上去。干部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认真研究和扶持。有些干部甚至担心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一定规模,会形成与政府抗衡的组织,难以管理。
4、农民中缺乏“带头人”很多地方经济发展快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合作经济发展快,有好的组织者和带头人,可从总的方面看,这样的带头人还太少,不适应发展的需要,使一些地方的农民有愿望发展而无人领头,合作经济组织难以建立。
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采取的对策
1、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的实施,促进村级会计行为规范化。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是推进我国农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村级会计代理服务机构应当严格执行《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按照签订的《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协议》实施代理服务,维护村各项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中纪委等四部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等规定,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规范村级财务收支管理,强化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深入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依法、有序、平稳地开展,及时向委托方提供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并做好村报账员和村民理财小组的业务培训工作,推动村级会计委托代理由“形式代理”走向“实质代理”。同时,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机构应扮演好监督角色,监督各村按照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的要求,做好重大财务决策和费用开支的民主决策,对于大额付现、违规列支和违反民主理财要求的支出事项应坚决予以抵制,引导农村会计行为向着规范化、透明化的方向发展。
2、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下的民主理财机制。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是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的基础上,在保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由村委会与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机构签订代管协议,实行资金和核算的双代管。这一制度的实施改变了村级会计核算的组织形式,但并没有从实质上改变村级财务收支管理的模式,为了从根本上改变目前我国农村财务收支和会计工作方面存在的“两委”主要成员操纵会计行为,会计信息透明度差,以及监督机制落实形式化等问题,必须进一步完善现有的民主理财机制。审计中发现,虽然每个村都设立了理财小组,也根据要求建立了村重大、重要财务决策和支出的民主决策制度,但从实施来看,要么形同虚设,要么其职能被“两委”取代,并没有真正发挥其监督作用,村财务收支的决策权仍然掌握在“两委”主要成员手里。为了充分发挥村民理财小组和村民(代表)大会的民主理财作用,一是村民理财小组应实行一年一轮换,并且“两委”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民理财小组成员;二是实行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议事回避制度;三是实现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重大、重要事项的村民(代表)大会的民主决策的全覆盖,并形成书面决议。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机构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支出申请一律拒绝受理。
3、加强村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运行。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是做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重要一环,其目标是合理保证委托方与代理方财务收支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效率和效果,为此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科学设置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流程,明确岗位分工和职责;二是代理机构内部应明确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填制与审核,记账凭证的传递、归集与装订,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的归档和保管等工作职责,并落实到岗位;三是村民委员会应进一步完善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货币资金管理、债权债务管理、收益分配、票据管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土地补偿费监督管理等制度,确保村级财务收支有制度可依;四是定期进行村级财产清查,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要派人参加,对资产的变动情况要及时登记,发生的盘盈、盘亏和毁损要及时按照规定的报批程序、权限妥善处理;五是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六是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要切实扮演好外部监督的角色,对于村级内部控制缺陷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4、全面引入社会审计监督机制,实施“借才理财”策略。在深入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同时,全面引入社会审计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行业在人才和专业技术方面的优势,实施“借才理财”策略,推动农村财务会计工作健康发展。一方面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应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及有关单位实施的审计监督,也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及时公开审计结果;另一方面除县、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农村集体组织的账目和财务公开内容进行日常审计监督外,重点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年度财务决算等定期审计,村级债务、农民负担、农村“一事一议”、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村级补助经费等专项审计,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进行重点审计,及时公开审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