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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国家认监委发布2008年第26号公告。根据公告,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于2008年9月16日起对公告所涉及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开始换证工作。换证范围(1)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质量认证有限公司颁发的玩具类产品;(2)中标认证中心颁发的涂料、瓷质砖类产品;(3)中国电磁兼容认证中心颁发的电子类、家电类、电线电缆、电机、电动工具、电器附件、照明电器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