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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天津市、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交通委:近年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大多与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风险预控不到位有关,造成较大生命财产损失。为强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以下简称“关键节点”)施工前风险预控措施,提升关键节点风险管控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