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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度瞧不起那个名叫飘零的女生。
她终日喝酒抽烟,白天睡觉,晚上便在酒吧里厮混,对待感情更是淡薄。
一次我为了男友落泪,她路过我的身旁,看了看我手中的相片,上面是笑容灿烂的男友和我。接着她说;“这样的男人,不中留。”
我问:“为什么?”
她说:“如果一个人让你伤心却置之不理,那么他并非爱你。”
听罢,我不屑的啐了句,“你又懂什么!”然后起身回屋。
那是第一次与飘零发生矛盾。因为我认为,爱一个人,不仅仅是渴求从对方身上获取快乐,也要付出。有笑有泪,有幸福有争吵的爱情,才是完整的。
我甚至觉得,太过平静的爱情是虚伪的,是不稳固的。只有存在矛盾的爱情才能越发坚固。
我对信念的执着一如鼻炎对我的执着。
高二那年的一天夜里,独自在家。我孤独的厉害,心惊胆颤的偷了父亲留下的一根烟抽。我没有想到它会让我患上鼻炎,当时只是狂咳不止。
“还没睡吗?”
这是举凡在QQ上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没呢。”
当时我与他并不熟,只是高一时同在一个班。当时对他的印象并不深刻,甚至经历了半年之后,我连他的样貌都几乎忘却,还是翻出高一的全班合影才想起来,原来就是他。
相片中的他穿着运动衫。与其他男孩子的凌乱不洁不同的是,他穿运动衫能穿出休闲的味道。整洁、鲜活、阳光灿烂。现在才发现,他几乎是那班男生中最耀眼的一个。
“有什么烦心事吗?”
“就是因为没有事情可想,所以睡不着。你呢?”
“哦,我在想下个礼拜比赛的事,今天打球受伤了,不知何时才能复原。”
我这才记起,他是球队的队员。以前听同班女生说过,他是校队的老队员,初三就加入,能考上高中部也全凭他的体育特长。
我们聊天聊到很晚,大概凌晨三点,我的烟抽完了。没有了那股温热,寂寞便又开始滋长。
然而跟举凡聊天的那天下午,我发现,凌晨的那些烟给我带来了巨大的痛苦。
我正准备去洗脸,电话来了,是妈妈。
我惊喜的叫“妈妈”,却发现我声粗如沙,让我觉得自己的声带就像是蟾蜍的皮一般恶心。
“你嗓子怎么了?”妈妈问我。我说:“可能是感冒了。”妈妈“哦”了一声,然后她告诉我钱已经打到我的卡里,要是爸爸回家了就打电话告诉她。
末了,她说:“估计也不会回来吧,那我先挂了,你自己买点药吃。”
夜里我从睡梦中醒来,后背都汗湿了,额头上更满是汗珠。我一摸额头才发现,竟是这样的烫。我从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变得如此孱弱,仅仅是喉咙发炎而已,竟然引起了发烧。
我趁着夜色打车去医院。护士帮我打吊针的时候问我,“你家里人怎么都不陪你来,这么晚了又这么冷,还是个女孩子,挺不安全的。”
我淡淡地说了句,“他们都死了。”
护士惊恐的看了我一眼,可能是我脸上的笑吓坏了她。
再次与举凡在网上相遇是第三天的事。
先前我们约定,如果他能捧回奖杯,我便请他吃最爱的火锅。当时我绝对没想到,第二个星期的周五放学后,他便拿着奖牌找到我,对我说,“你看这是什么!”
吃火锅的时候,他说以后考大学也要考去一个有好吃的火锅的城市。看着他明亮的眸子,我感到一种几近陌生的温暖。也许就是从那一刻开始,我爱上了他。
那时我喉咙已经恢复,可鼻子却始终不通,我想,吃顿火锅发发汗,或许能好些。
我再也不想去抽烟。一个原因是为了避免发炎,第二个是我不希望举凡闻到我身上的烟味,以为我是个不正经的女生。
我跟他说自己迫切想得到一台宝丽来的拍立得,可惜宝丽来在2001年就宣告破产了,我想,自己的愿望可能永远变成了奢望。
然而就在隔日,他叫我出门,从身后变出一台我梦寐以求的拍立得:“其实我也喜欢这个,早就收藏了,不如借你玩玩?”
我们坐在公园的石凳上,阳光明媚如微笑,草地的绿色让整个世界都明丽起来。我们靠近了些,我说:“要照了哦,一、二、三,茄———子。”然后我们一齐笑。照片吐了出来,我盯着它,等待图像一点点显现。
那仿佛就是幸福在一点点照亮我的宇宙,似乎从那天开始我们的关系变得越发亲密了,能聊的东西也越来越多。
我流了整个寒假的鼻涕,因为觉得没什么大碍,便不曾用心医治,渐渐地也习惯了。
而那天我去医院,医生告诉我,我得了鼻炎,挺严重的,可能会一直伴随着我。并且,我的嗅觉会受到很大影响,几乎只有正常人的百分之一。
真正爱上举凡是2006年的10月16日。
那时我和举凡都上高三。
爸爸妈妈依旧鲜少回家,每月五日定时打钱到我的卡里,然后会打个电话。到后来几乎连每月一次的电话都省去,直到我上了高三。
爸爸说我的成绩上一本绝对没问题,一定要填北京的学校。
妈妈则反对,她说,去上海会有更多机会,女孩子就是要去时尚之都。
他们因此又争吵起来。
我以前非常希望他们能在一起,而现在,我害怕他们碰面,因为只要碰面就会无法避免的发生争执。
而在那时,我的鼻炎已经很严重了,天气稍微变化鼻子便会堵住,完全不能用鼻子呼吸。点鼻子的药水是随身必备的,否则我说话时连自己都听不清,感觉嗡嗡的像蜜蜂叫。
可我却不曾告诉父母,而他们亦不曾问起。
记得有一次举凡跟我打赌,输了,便按事先约定做点心给我吃。
然而我再次感到被命运玩弄。
自己喜爱的男子精心做的甜品,我却闻不到它的美好。
六月,高考后我问举凡准备报哪所学校,他说了重庆的一所大学。
果然啊,他选择了一座以火锅闻名的城市。
我暗自将那个大学的名字记下。
父亲坚持让我填北京,母亲执意让我填上海。我发现我们竟然都是这样执着的人。
父母坚持着不与对方妥协。
我坚持着与举凡的暧昧。
举凡坚持着火锅和体育。
一群顽固。
而那一年,我收到了大学的录取通知书,那所大学,在重庆。
这个消息一出,几乎所有人都感到诧异。我的成绩完全可以去一流的,甚至说全国前列的大学,然而我却去支援西部,去了重庆。
为了举凡。
“举凡,你在哪?”我问。
“啊,我在我们学校三食堂啊,怎么了?”
当我赶到食堂门前时,看见了久违的举凡,正准备给他个惊喜,却只在他脸上看到一个“惊”字。他的脸色迅速变得出奇的别扭,铁青铁青的,看见我像是见了鬼。
这时,一个女生从食堂走出来,叫了举凡一声,语气很亲昵,我的好情绪一下消去了一半。
我强迫自己不去乱想。
他语气很严肃地问:“你为什么要到这种地方来,以你的成绩,根本不应该到这来毁自己。”
我说:“我怎么是毁自己呢?我……我是为了你才来的。”
举凡显然慌了手脚。他愣在那里半天没说话。片刻,他去旁边的小卖部买了包香烟,熟练地撕开玻璃纸,抽出一根塞进嘴里。
他一边抽着烟,一边保持沉默。
半晌,他终于开口。
“其实我想了半天,我觉得我不能骗你,老实跟你说,我早就有女朋友了,从高二就开始。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在网上聊天吧?那天是因为我和她闹矛盾了,我发信息跟她说,我在网上等她,要跟她解释清楚,不论多晚都会一直等下去。结果她恰好停机,根本没看见我的信息,我当时实在难过,以为她再也不会理我,所以才会找你聊天。”
“抱歉,起初我的确把你当成了我的香烟,当成了一个陪我解闷的人,或者说,我女朋友的代替品。”
“我真的把你当成我最好的女性朋友,但,不是女朋友你明白吗?”
我受不了女生寝室如同宫斗一般的战争,入学的第二周便搬了出来,接着,认识了飘零。
我知道飘零不是她的真名,那只不过是她在酒吧工作时用的艺名。
她也从来不肯说她的真名。
我问:“为什么?”
她说:“你知道了我的真名又能怎样呢?你能因此猜测出我在想什么吗?你能知道对方有没有在打你的主意吗?这个世界是无法信任的,每个人都为了自己努力生存,可为了自己的生存,就必定要牺牲其他人的生命。”
我说:“你的想法太极端,你总是对那些阴暗面念念不忘,却忽视了世上确实有美好的事物存在。”
说出这话的时候,我突然觉得心虚。
就像举凡,他可能从头到尾都未曾恋慕过我,当初的结识,只是因为彼此都是这个星球里寂寞的两只。我们暂时依偎,相互取暖。黎明一到,便毫无留恋的各自东西。
然而我却深深陷在了里面,无法自拔。
半个月后的一天,飘零与我道别,她即将离开这座城市。
飘零临走时送了我一盒宝丽来拍立得的胶片,她说她曾经也热衷于拍立得,并且也曾拥有过一台。只不过十八岁那年,她将相机送给了一个深爱的男孩。我知道,他们的爱情也是无疾而终了。
我流着泪收下。
她伸出手止住我的泪,她说:“在这个世界里,谁先哭,谁就输了,无论多么艰难,多么痛苦,也不要让人那么轻易地看穿你的情绪,要学会保护自己。”
几日后飘零来信说:“一切的坚持,无论是爱还是悔恨,带给自身的没有丝毫益处,唯有伤害。”
我似乎明白她想说的,于是拿起门后的雨伞和那台拍立得跑了出去。
我找到了举凡,他似乎有些害怕我。因为还没等我说话他就慌慌张张的拉来旁边的女生,就是那天在食堂唤他名字的那个。他说:“她就是我女朋友,认识一下吧!”
我沉默,笑笑,说:“举凡,我们真的就变得如此生硬了吗?你需要这样迫切的与我划清界限?”
没待他回答,我又说:“其实我今天想告诉你,我有男朋友了,是我们系的,很帅,哪天有空介绍你们认识。至于相机,多谢了,现在还给你。”
举凡似乎有些吃惊,不过他的脸上流露出几分微笑。他可能是感觉到我的释然,也可能是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我没久留,说完那句话,很快就走了。
回家的路上,天空下起了大雨,越下越大,四周的一切都变得模糊。
我看见一对小恋人,男生用外套给女生遮雨,两人幸福的从我身旁经过。
我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转身叫住了他们。他们觉得很诧异。我把伞送给他们,然后对那个男生说:“永远不要让你的女朋友着凉,要是得了鼻炎可不得了。”
我把雨伞递给了他们,只为纵情享受这场酣畅淋漓的大雨。
我不知道这场雨是否会加重我的旧病,但是当下,我的呼吸,畅快极了。
她终日喝酒抽烟,白天睡觉,晚上便在酒吧里厮混,对待感情更是淡薄。
一次我为了男友落泪,她路过我的身旁,看了看我手中的相片,上面是笑容灿烂的男友和我。接着她说;“这样的男人,不中留。”
我问:“为什么?”
她说:“如果一个人让你伤心却置之不理,那么他并非爱你。”
听罢,我不屑的啐了句,“你又懂什么!”然后起身回屋。
那是第一次与飘零发生矛盾。因为我认为,爱一个人,不仅仅是渴求从对方身上获取快乐,也要付出。有笑有泪,有幸福有争吵的爱情,才是完整的。
我甚至觉得,太过平静的爱情是虚伪的,是不稳固的。只有存在矛盾的爱情才能越发坚固。
我对信念的执着一如鼻炎对我的执着。
高二那年的一天夜里,独自在家。我孤独的厉害,心惊胆颤的偷了父亲留下的一根烟抽。我没有想到它会让我患上鼻炎,当时只是狂咳不止。
“还没睡吗?”
这是举凡在QQ上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没呢。”
当时我与他并不熟,只是高一时同在一个班。当时对他的印象并不深刻,甚至经历了半年之后,我连他的样貌都几乎忘却,还是翻出高一的全班合影才想起来,原来就是他。
相片中的他穿着运动衫。与其他男孩子的凌乱不洁不同的是,他穿运动衫能穿出休闲的味道。整洁、鲜活、阳光灿烂。现在才发现,他几乎是那班男生中最耀眼的一个。
“有什么烦心事吗?”
“就是因为没有事情可想,所以睡不着。你呢?”
“哦,我在想下个礼拜比赛的事,今天打球受伤了,不知何时才能复原。”
我这才记起,他是球队的队员。以前听同班女生说过,他是校队的老队员,初三就加入,能考上高中部也全凭他的体育特长。
我们聊天聊到很晚,大概凌晨三点,我的烟抽完了。没有了那股温热,寂寞便又开始滋长。
然而跟举凡聊天的那天下午,我发现,凌晨的那些烟给我带来了巨大的痛苦。
我正准备去洗脸,电话来了,是妈妈。
我惊喜的叫“妈妈”,却发现我声粗如沙,让我觉得自己的声带就像是蟾蜍的皮一般恶心。
“你嗓子怎么了?”妈妈问我。我说:“可能是感冒了。”妈妈“哦”了一声,然后她告诉我钱已经打到我的卡里,要是爸爸回家了就打电话告诉她。
末了,她说:“估计也不会回来吧,那我先挂了,你自己买点药吃。”
夜里我从睡梦中醒来,后背都汗湿了,额头上更满是汗珠。我一摸额头才发现,竟是这样的烫。我从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变得如此孱弱,仅仅是喉咙发炎而已,竟然引起了发烧。
我趁着夜色打车去医院。护士帮我打吊针的时候问我,“你家里人怎么都不陪你来,这么晚了又这么冷,还是个女孩子,挺不安全的。”
我淡淡地说了句,“他们都死了。”
护士惊恐的看了我一眼,可能是我脸上的笑吓坏了她。
再次与举凡在网上相遇是第三天的事。
先前我们约定,如果他能捧回奖杯,我便请他吃最爱的火锅。当时我绝对没想到,第二个星期的周五放学后,他便拿着奖牌找到我,对我说,“你看这是什么!”
吃火锅的时候,他说以后考大学也要考去一个有好吃的火锅的城市。看着他明亮的眸子,我感到一种几近陌生的温暖。也许就是从那一刻开始,我爱上了他。
那时我喉咙已经恢复,可鼻子却始终不通,我想,吃顿火锅发发汗,或许能好些。
我再也不想去抽烟。一个原因是为了避免发炎,第二个是我不希望举凡闻到我身上的烟味,以为我是个不正经的女生。
我跟他说自己迫切想得到一台宝丽来的拍立得,可惜宝丽来在2001年就宣告破产了,我想,自己的愿望可能永远变成了奢望。
然而就在隔日,他叫我出门,从身后变出一台我梦寐以求的拍立得:“其实我也喜欢这个,早就收藏了,不如借你玩玩?”
我们坐在公园的石凳上,阳光明媚如微笑,草地的绿色让整个世界都明丽起来。我们靠近了些,我说:“要照了哦,一、二、三,茄———子。”然后我们一齐笑。照片吐了出来,我盯着它,等待图像一点点显现。
那仿佛就是幸福在一点点照亮我的宇宙,似乎从那天开始我们的关系变得越发亲密了,能聊的东西也越来越多。
我流了整个寒假的鼻涕,因为觉得没什么大碍,便不曾用心医治,渐渐地也习惯了。
而那天我去医院,医生告诉我,我得了鼻炎,挺严重的,可能会一直伴随着我。并且,我的嗅觉会受到很大影响,几乎只有正常人的百分之一。
真正爱上举凡是2006年的10月16日。
那时我和举凡都上高三。
爸爸妈妈依旧鲜少回家,每月五日定时打钱到我的卡里,然后会打个电话。到后来几乎连每月一次的电话都省去,直到我上了高三。
爸爸说我的成绩上一本绝对没问题,一定要填北京的学校。
妈妈则反对,她说,去上海会有更多机会,女孩子就是要去时尚之都。
他们因此又争吵起来。
我以前非常希望他们能在一起,而现在,我害怕他们碰面,因为只要碰面就会无法避免的发生争执。
而在那时,我的鼻炎已经很严重了,天气稍微变化鼻子便会堵住,完全不能用鼻子呼吸。点鼻子的药水是随身必备的,否则我说话时连自己都听不清,感觉嗡嗡的像蜜蜂叫。
可我却不曾告诉父母,而他们亦不曾问起。
记得有一次举凡跟我打赌,输了,便按事先约定做点心给我吃。
然而我再次感到被命运玩弄。
自己喜爱的男子精心做的甜品,我却闻不到它的美好。
六月,高考后我问举凡准备报哪所学校,他说了重庆的一所大学。
果然啊,他选择了一座以火锅闻名的城市。
我暗自将那个大学的名字记下。
父亲坚持让我填北京,母亲执意让我填上海。我发现我们竟然都是这样执着的人。
父母坚持着不与对方妥协。
我坚持着与举凡的暧昧。
举凡坚持着火锅和体育。
一群顽固。
而那一年,我收到了大学的录取通知书,那所大学,在重庆。
这个消息一出,几乎所有人都感到诧异。我的成绩完全可以去一流的,甚至说全国前列的大学,然而我却去支援西部,去了重庆。
为了举凡。
“举凡,你在哪?”我问。
“啊,我在我们学校三食堂啊,怎么了?”
当我赶到食堂门前时,看见了久违的举凡,正准备给他个惊喜,却只在他脸上看到一个“惊”字。他的脸色迅速变得出奇的别扭,铁青铁青的,看见我像是见了鬼。
这时,一个女生从食堂走出来,叫了举凡一声,语气很亲昵,我的好情绪一下消去了一半。
我强迫自己不去乱想。
他语气很严肃地问:“你为什么要到这种地方来,以你的成绩,根本不应该到这来毁自己。”
我说:“我怎么是毁自己呢?我……我是为了你才来的。”
举凡显然慌了手脚。他愣在那里半天没说话。片刻,他去旁边的小卖部买了包香烟,熟练地撕开玻璃纸,抽出一根塞进嘴里。
他一边抽着烟,一边保持沉默。
半晌,他终于开口。
“其实我想了半天,我觉得我不能骗你,老实跟你说,我早就有女朋友了,从高二就开始。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在网上聊天吧?那天是因为我和她闹矛盾了,我发信息跟她说,我在网上等她,要跟她解释清楚,不论多晚都会一直等下去。结果她恰好停机,根本没看见我的信息,我当时实在难过,以为她再也不会理我,所以才会找你聊天。”
“抱歉,起初我的确把你当成了我的香烟,当成了一个陪我解闷的人,或者说,我女朋友的代替品。”
“我真的把你当成我最好的女性朋友,但,不是女朋友你明白吗?”
我受不了女生寝室如同宫斗一般的战争,入学的第二周便搬了出来,接着,认识了飘零。
我知道飘零不是她的真名,那只不过是她在酒吧工作时用的艺名。
她也从来不肯说她的真名。
我问:“为什么?”
她说:“你知道了我的真名又能怎样呢?你能因此猜测出我在想什么吗?你能知道对方有没有在打你的主意吗?这个世界是无法信任的,每个人都为了自己努力生存,可为了自己的生存,就必定要牺牲其他人的生命。”
我说:“你的想法太极端,你总是对那些阴暗面念念不忘,却忽视了世上确实有美好的事物存在。”
说出这话的时候,我突然觉得心虚。
就像举凡,他可能从头到尾都未曾恋慕过我,当初的结识,只是因为彼此都是这个星球里寂寞的两只。我们暂时依偎,相互取暖。黎明一到,便毫无留恋的各自东西。
然而我却深深陷在了里面,无法自拔。
半个月后的一天,飘零与我道别,她即将离开这座城市。
飘零临走时送了我一盒宝丽来拍立得的胶片,她说她曾经也热衷于拍立得,并且也曾拥有过一台。只不过十八岁那年,她将相机送给了一个深爱的男孩。我知道,他们的爱情也是无疾而终了。
我流着泪收下。
她伸出手止住我的泪,她说:“在这个世界里,谁先哭,谁就输了,无论多么艰难,多么痛苦,也不要让人那么轻易地看穿你的情绪,要学会保护自己。”
几日后飘零来信说:“一切的坚持,无论是爱还是悔恨,带给自身的没有丝毫益处,唯有伤害。”
我似乎明白她想说的,于是拿起门后的雨伞和那台拍立得跑了出去。
我找到了举凡,他似乎有些害怕我。因为还没等我说话他就慌慌张张的拉来旁边的女生,就是那天在食堂唤他名字的那个。他说:“她就是我女朋友,认识一下吧!”
我沉默,笑笑,说:“举凡,我们真的就变得如此生硬了吗?你需要这样迫切的与我划清界限?”
没待他回答,我又说:“其实我今天想告诉你,我有男朋友了,是我们系的,很帅,哪天有空介绍你们认识。至于相机,多谢了,现在还给你。”
举凡似乎有些吃惊,不过他的脸上流露出几分微笑。他可能是感觉到我的释然,也可能是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我没久留,说完那句话,很快就走了。
回家的路上,天空下起了大雨,越下越大,四周的一切都变得模糊。
我看见一对小恋人,男生用外套给女生遮雨,两人幸福的从我身旁经过。
我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转身叫住了他们。他们觉得很诧异。我把伞送给他们,然后对那个男生说:“永远不要让你的女朋友着凉,要是得了鼻炎可不得了。”
我把雨伞递给了他们,只为纵情享受这场酣畅淋漓的大雨。
我不知道这场雨是否会加重我的旧病,但是当下,我的呼吸,畅快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