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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田水利工程是我国农业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农业发展的基础条件,也是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此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维护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以便更好的服务我国农业发展。
关键词: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标准;管护制度
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而良好的农田水利工程是农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多年来,国家建设了众多的大小水利工程,但在工程建设和后续管理上普遍存在着各种问题,没能发挥农田水利工程应有的作用,因此,如何科学合理的进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并在建成后使其正常运转并长期发挥作用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常见问题
1.建设维护缺乏机制保障
农田水利工程存在着较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许多工程在建设维护之初没能很好的听取相关专家意见,致使无法在生态环境、工程技术和经济开发等各个方面兼顾。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投入多采取国家和地方政府补助的形式,因此在工程立项阶段得到高度重视,而项目建成后的运行维护管理在工程立项时常常被忽视,常常是在项目建成后,作为工程建设管理的主体的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管单位缺乏直接的使用需求,而直接使用的農民则不是工程的所有者,缺乏维护管理的积极性,进而造成大量杂质泥土沉淀淤积于渠道内无人清除,部分地段阻塞,侧墙垮塌等情况发生。往往数年之后损坏的已不堪使用,不得不重复进行农田水利建设,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
2.建设维护缺乏资金保障
农田水利工程不能发挥其作用看,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后期的运行维护管理跟不上,而后期的维护管理跟不上,除了体质机制方面的原因之外,资金的缺乏是其不能得到良好维护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在工程建设阶段,其所需资金尽管国家补助了工程项目总投资的50%到70%,但是其余资金往往不能及时到位,进而影响到工程的工程质量,其先天质量的不达标又造成工程后期运行维护的重大成本压力。在运行维护阶段,由于近年来国家推行农业税费改革,原有的水利建设运营维护的投入机制被打破,而新的投入保障机制尚没有形成,让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投资和运行维护投资成为无源之水。
3.建设维护缺乏制度保障
农田水利工程尤其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维护工作已经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重视,在2011年党的1号文件就要求“深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产权制度改革,没缺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维护的主体和责任,对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给予补助,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单纯从政策来看解决农田水利工程的对策思路清晰,也教契合实际,但作为政策落实的制度抓手却一直没有跟上来,或者照抄照搬其他地方的制度而没有起到相同的效果。由于水利工程具有地域性,因此不能照搬一个模式和经验进行水利建设和监督管理,必须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结合地质、气候、人文等因素。
二、增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维护管理的措施
1.增强工程建设管理,创新管理机制
农田水利工程的高质量建设是搞好维护管理的基础,只有科学合理的制定建设方案,提交完备的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相关设计施工,强化工程质量监督,才能有效保证工程的高质量完成。当前我国水利部门已经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有关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并带有一定指导性和强制性,工程建设都要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审计,因此可以说有关工程建设的制度已经相对完备,关键是落实。一般需要重视以下两点:首先,要确保工程设计的科学性,使其既能满足农业生产的功能性需求,又能结合当地的水文、地质‘气候等条件,以及农业生产方式,满足其工程运行要求。其次,要强化监督,选择资质高、信誉好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在工程竣工之后,要明确工程管护主体,并及时移交固定资产,对于跨区跨流域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其产权一般为县级水行政管理部门单位所有,运行维护亦由其负责,对于区域内的小型水利工程一般有乡镇和集体所有并负责,以做到产权分明,责任到人。由于此项工作的公益性大于经济型,并且尚缺乏对小型水利工程项目的维护规范和指导意见,因此乡镇和集体对这些小型水利工程维护管理缺乏积极性,针对这种情况要明确指定相应的管护制度和管护标准,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并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和规范,积极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工程设施的完好,长期发挥效益。例如,对于公益性设施可以承包给专业的养护队伍,而对于一些容易范围有限并相对固定的设施,如水池、水窖、取水桩等可以与农户签订使用协议,由农户实行有偿使用,并定期仔细检修相关设施,对工程项目的损坏部分要进行及时维修,制定并认真落实各项奖惩制度。
2.制定合适养护标准,拓宽筹资渠道
长期以来,缺少切实可行的养护标准以及养护经费是一些农田水利工程缺乏有效养护的重要原因,因此一方面要制定养护标准,另一方面要拓宽养护经费的投入渠道。在水源工程设施和蓄水设施方面,要定期检查水库、水池、水窖等做到无渗漏,做到坝体无鼠洞、蚁窝、以及乔灌木等,对于恶劣天气等原因造成的坍塌破损等要及时向有关单位上报,进而及时修补,严谨在水库和蓄水设施周围挖土挖沙,保护水源地植被。对于引水及工程管网及相关配套设施也要定期检查,以保证输水畅通,无跑冒滴漏等现象出现,确保其完好可以正常使用。在制定合适养护标准的同时,要制定合理的工程养护费标准,并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用好养护经费。
3.完善工程管护制度
在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将农田水利工程后期运行中的维护管理作为工程验收的重要内容,以逐步健全和完善管护制度以及相关标准要求。具体来说,在工程竣工之后建设单位要以工程报告的形式报请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并准备一份完整有效的施工保证资料和必备资料以备案。地县水利局要根据根据竣工报告和施工资料对工程进行仔细、全面、严格的验收,并听取相关汇报,细查局部程序,以确保工程质量,并对工程进行评优,让建设单位通过优质工程的验收凭证以兑现一定的奖励,并加大宣传已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而对于没有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建设的单位要根据法律给予惩罚,而对于不合格的豆腐渣工程则要进行坚决打击。
参考文献:
[1]徐成波,王薇,温立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中的主要问题和建议[J].中国水利,2011(7):23-25
[2]徐成波,王薇,温立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中的主要问题和建议[J], 中国水利,2011(7):23-25
[3]王康健.浅析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问题及对策[J].江西建材,2013(1)20-23
关键词: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标准;管护制度
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而良好的农田水利工程是农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多年来,国家建设了众多的大小水利工程,但在工程建设和后续管理上普遍存在着各种问题,没能发挥农田水利工程应有的作用,因此,如何科学合理的进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并在建成后使其正常运转并长期发挥作用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常见问题
1.建设维护缺乏机制保障
农田水利工程存在着较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许多工程在建设维护之初没能很好的听取相关专家意见,致使无法在生态环境、工程技术和经济开发等各个方面兼顾。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投入多采取国家和地方政府补助的形式,因此在工程立项阶段得到高度重视,而项目建成后的运行维护管理在工程立项时常常被忽视,常常是在项目建成后,作为工程建设管理的主体的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管单位缺乏直接的使用需求,而直接使用的農民则不是工程的所有者,缺乏维护管理的积极性,进而造成大量杂质泥土沉淀淤积于渠道内无人清除,部分地段阻塞,侧墙垮塌等情况发生。往往数年之后损坏的已不堪使用,不得不重复进行农田水利建设,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
2.建设维护缺乏资金保障
农田水利工程不能发挥其作用看,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后期的运行维护管理跟不上,而后期的维护管理跟不上,除了体质机制方面的原因之外,资金的缺乏是其不能得到良好维护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在工程建设阶段,其所需资金尽管国家补助了工程项目总投资的50%到70%,但是其余资金往往不能及时到位,进而影响到工程的工程质量,其先天质量的不达标又造成工程后期运行维护的重大成本压力。在运行维护阶段,由于近年来国家推行农业税费改革,原有的水利建设运营维护的投入机制被打破,而新的投入保障机制尚没有形成,让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投资和运行维护投资成为无源之水。
3.建设维护缺乏制度保障
农田水利工程尤其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维护工作已经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重视,在2011年党的1号文件就要求“深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产权制度改革,没缺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维护的主体和责任,对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给予补助,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单纯从政策来看解决农田水利工程的对策思路清晰,也教契合实际,但作为政策落实的制度抓手却一直没有跟上来,或者照抄照搬其他地方的制度而没有起到相同的效果。由于水利工程具有地域性,因此不能照搬一个模式和经验进行水利建设和监督管理,必须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结合地质、气候、人文等因素。
二、增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维护管理的措施
1.增强工程建设管理,创新管理机制
农田水利工程的高质量建设是搞好维护管理的基础,只有科学合理的制定建设方案,提交完备的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相关设计施工,强化工程质量监督,才能有效保证工程的高质量完成。当前我国水利部门已经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有关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并带有一定指导性和强制性,工程建设都要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审计,因此可以说有关工程建设的制度已经相对完备,关键是落实。一般需要重视以下两点:首先,要确保工程设计的科学性,使其既能满足农业生产的功能性需求,又能结合当地的水文、地质‘气候等条件,以及农业生产方式,满足其工程运行要求。其次,要强化监督,选择资质高、信誉好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在工程竣工之后,要明确工程管护主体,并及时移交固定资产,对于跨区跨流域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其产权一般为县级水行政管理部门单位所有,运行维护亦由其负责,对于区域内的小型水利工程一般有乡镇和集体所有并负责,以做到产权分明,责任到人。由于此项工作的公益性大于经济型,并且尚缺乏对小型水利工程项目的维护规范和指导意见,因此乡镇和集体对这些小型水利工程维护管理缺乏积极性,针对这种情况要明确指定相应的管护制度和管护标准,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并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和规范,积极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工程设施的完好,长期发挥效益。例如,对于公益性设施可以承包给专业的养护队伍,而对于一些容易范围有限并相对固定的设施,如水池、水窖、取水桩等可以与农户签订使用协议,由农户实行有偿使用,并定期仔细检修相关设施,对工程项目的损坏部分要进行及时维修,制定并认真落实各项奖惩制度。
2.制定合适养护标准,拓宽筹资渠道
长期以来,缺少切实可行的养护标准以及养护经费是一些农田水利工程缺乏有效养护的重要原因,因此一方面要制定养护标准,另一方面要拓宽养护经费的投入渠道。在水源工程设施和蓄水设施方面,要定期检查水库、水池、水窖等做到无渗漏,做到坝体无鼠洞、蚁窝、以及乔灌木等,对于恶劣天气等原因造成的坍塌破损等要及时向有关单位上报,进而及时修补,严谨在水库和蓄水设施周围挖土挖沙,保护水源地植被。对于引水及工程管网及相关配套设施也要定期检查,以保证输水畅通,无跑冒滴漏等现象出现,确保其完好可以正常使用。在制定合适养护标准的同时,要制定合理的工程养护费标准,并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用好养护经费。
3.完善工程管护制度
在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将农田水利工程后期运行中的维护管理作为工程验收的重要内容,以逐步健全和完善管护制度以及相关标准要求。具体来说,在工程竣工之后建设单位要以工程报告的形式报请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并准备一份完整有效的施工保证资料和必备资料以备案。地县水利局要根据根据竣工报告和施工资料对工程进行仔细、全面、严格的验收,并听取相关汇报,细查局部程序,以确保工程质量,并对工程进行评优,让建设单位通过优质工程的验收凭证以兑现一定的奖励,并加大宣传已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而对于没有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建设的单位要根据法律给予惩罚,而对于不合格的豆腐渣工程则要进行坚决打击。
参考文献:
[1]徐成波,王薇,温立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中的主要问题和建议[J].中国水利,2011(7):23-25
[2]徐成波,王薇,温立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中的主要问题和建议[J], 中国水利,2011(7):23-25
[3]王康健.浅析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问题及对策[J].江西建材,2013(1)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