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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作为中东部3个试点省份之一,安徽省在2006年选择两个县进行了试点,2007年将改革范围扩大到覆盖全省农村。为了解新机制的运行情况。安徽专员办在初步掌握全省改革落实情况的基础上,近期选取金寨县、全椒县、阜南县进行了实地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