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教育”浅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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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过一堂公开课。一位老师讲解弗洛姆的《父母与孩子之间的爱》一文。在讲解完课文内容之后,老师布置了一项活动。关闭门窗,关闭灯光,配着音乐,老师声情并茂地朗诵了一篇歌颂父母之爱的散文。在倾听老师朗读的过程中,确有一些学生感动得热泪盈眶。读完后,老师请学生说说“你想对父母说些什么”,几个同学说完、老师简评之后,老师又播放了一首歌颂母爱的歌曲,在歌声中结束了教学……从老师设计的教学活动的效果来看,应该很明显,但也引起了我的深思。
  《父母和子女之间的爱》这篇文章选自《语文》必修四的“杂文随笔”单元,这一单元的一个很重要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的应用、审美与探究能力。作为一篇外国人写的“哲学著作”,对高一学生来说,肯定有一定的阅读难度。比如那些“欧化”句式、那些专业术语和冗长而抽象的理论分析……就让很多学生不习惯。在此之前,虽然学生已经接触过一些有关父爱、母爱的文章,但它们多是文学作品,多是感性的,易引起感情共鳴的。而此文,是弗洛姆站在哲学的高度,从理论上来分析父爱、母爱的一篇随笔。这种理论著作,中学生自然鲜有接触。所以,如果不在课堂上花费足够的时间指导学生读懂文章,不能引导学生深入到文本中去发现作者的独到之处,那显然就是背弃了语文教学的根本任务。
  我理解的这篇文章的内容,简单的来说,谈了两方面的问题。一是爱的能力发展:被爱—爱人—成熟的爱;二是爱的对象发展:母爱—父爱—综合的爱。最后,作者作了理论归纳:孩子与父母之间的理想关系应当是:从与母亲的亲密关系向同父亲的亲密关系发展,最后达到两者的综合。对我们老师来说,课文内容或许就那么简单。但对高一学生来说,要想在这么短暂的时间里(比如这一节课)能够准确读懂此文,我很怀疑。现在,不少老师不很愿意在课堂上花时间指导学生读懂文本,而宁愿挤出时间去做试卷,这显然是丢掉了语文学科的特性;还有的老师总是误以为文章难度不大、学生应该读得懂课文,这又是忽略了学生的“学情”。平时我们总会看到,学生打开课文很快就阅读完了,似乎没发现什么问题,觉得内容太简单了,于是就以为自己懂了,然后去做别的了。这种阅读初感——“不知道自己不知道或者说以为自己知道”,极易误导学生自己甚至老师。敏锐的老师就应该发现并帮助学生“知道自己不知道”,然后加以引导,让学生恍然大悟,终于发现阅读并非这么简单浅显,也就是终于“知道自己知道”了。这样才能激发学生认真阅读课文的兴致,这种“以为自己知道”—“知道自己不知道”—“终于知道自己知道”,才是一种较为理想的阅读。就这一篇文章来说,审读一下标题,就发现这个标题必然包括“孩子对父母的爱”“父母对孩子的爱”,也就是母爱、父爱、孩子的爱三方面。文章谈了母爱和父爱的不足,谈了孩子的爱的成长到成熟。作者对“爱”的认识由感性上升到理性的高度,从而对“爱”进行哲学层次的思考。最后,我们明白:弗洛姆认为爱与其说是一种情感,毋宁说是一种能力,一种态度。爱是一种积极的活动,并不是一种被动的情感。也就是说,在文章中,弗洛姆并不是在歌颂母爱、父爱的伟大,反而恰恰是指出母爱、父爱的局限。作者强调人的成长目标就是独立。“一个成熟的人最终既是自己的母亲,又是自己的父亲。”就是说,使自己始终能充满爱去面对世界、他人、生活,又能遵守世界必不可少的法律和规则,从而达到二者的完美结合,如此,才有一个成熟健康的人格,有一颗自由的灵魂和一个完美的人生。
  由此,我想到,课堂活动不能代替学生的阅读,情感体验不能置文本于不顾。那种着眼于信息的获取而不求甚解的碎片化阅读,那种在文本外“绕圈子”的浅阅读……早已为人诟病,因为它放弃了语文教学的根本任务(修订的新课程标准提出的“学习任务群”等似乎应该就是针对目前比较盛行的这些“非语文”“泛语文”“假语文”等混乱现象的)。
  情感教育,既是一种教学模式,又是一种教学策略。情感教育是指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创设有利于学生学习的和谐融洽的教学环境,妥善处理好教学过程中情感与认知的关系,充分发挥情感因素的积极作用,通过情感交流增强学生积极的情感体验,培养和发展学生丰富的情感,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探索精神,促使他们形成独立健全的个性和人格特征的教学方法。作为与认知教育相对的概念,在完整教育过程中尤其是语文教学中是非常有意义的。但是,在教学实践中,我们好像存在两种极端:一是情感的缺失。有的“无情”。无视作品中强烈的情感显露,只对课文知识点作讲解,把课文肢解为一个个考题,练练讲讲。有的“寡情”。对文本中体现出来的情感因素漠然视之,要不就是轻描淡写,而不是让学生去体验,去感悟,从而受到熏陶。二是情感的滥用。有的“矫情”。抛开教学目标,脱离教学实际,无病呻吟,让学生停留在低层次的感性知识的体验中。有的“滥情”。不分文体特征,不管内容中心,瞄到一点“情感”就随意牵扯,越扯越远。如何恰到好处的开展情感教育,在今天,我以为是一个值得去探讨的很好的话题。
  另外,让学生感受亲情,也不能落入“感恩教育”的窠臼,让最纯粹、最美好、最动人的亲子之情带上功利色彩、蒙上政治灰尘——父母对孩子有恩、孩子要回报父母,即强调父母有恩、孩子要以“孝”的方式报答,其实是庸俗可鄙的。在我们这个国家,尤其是古代,“忠孝”是封建统治者一直在大力推行的伦理道德。对君主要忠,对尊长要孝,其本质就是要顺服。“孝”的核心是敬,是顺从,是不忤逆。被功利性、被政治化的孝道极力强化对长辈的尊敬和绝对服从,对权威、对政权的无条件服从,要求人们在思想上彻底接受感恩报恩的教化,从而使得服从变得合理化,这是最具迷惑性的。所以,教师要以“与时俱进”的敏锐眼光审视和传递给学生以顺应时代的价值观。今天,价值观的核心追求是促进、提升人的自由与尊严,这意味着一个人要拥有清晰完整的自我意志,并可以最大限度的自我实现;这还意味着要对自我的自觉约束。回到《父母与孩子之间的爱》一文,兀然发现,这不正是作者在文章中着力体现的思想吗?因此,在教学中要引导学生进入文本之中,去揣摩、品味、分析、思考,去追求阅读的质量和阅读的品质,去感受作者对人生、对生活、对社会、对自然的独特的审美发现和认识,从而去发现一个崭新的世界。与此同时,老师有责任去帮助学生学会评价文本中(当然也包括生活中的各种现象)的积极因素与消极因素,在价值观教育中多多重视批判性思维。对于语文学习而言,尤其是对于中学生而言,情感是很需要的,而理性和哲思可能更加迫切需要,它们应该是语文素养的更高要求。正如特级教师严华银指出:从材料到材料,从感性到感性,缺少概括和提升,缺少从“是什么”到“为什么”的追问和深思,课堂和由此给学生的思维点是平面的。深度和高度,才是功夫。这需要的是“理性”和“哲学”的思考。这确实值得我们去深深思索!
  胡适先生写过一篇文章,在文中他把自己比作树,将儿子比作果,他说:“树本无心结子,我也无恩于你。但是你既然来了,我不能不养你教你,那是我对人道的义务,并不是我待你的恩谊。将来你长大时,这是我所期望于你:我要做一个堂堂的人,不要做我的孝顺儿子。”这里他强调的是,父母并不是子女的“债主”,希望儿子“要做一个人格独立的人,而不是我等父母的依附品”。其实,从生物学的角度看,亲代繁育子代是自然的规律;保护幼崽并养育之,这是动物的本性,谈不上美德。从社会学的角度看,孩子的出生、成长只是在维持着社会的正常运转。从亲情的角度看,父母固然为抚育孩子付出了很多,但孩子为父母更是提供了无穷的快乐和欣慰。王朔就曾经说过:“我跟我女儿说,我将来不要你养。说实在的,你给我的快乐,早就超出我养你花的这笔钱。”我以为他们的话,也是对《父母与孩子之间的爱》一文中体现出来的“思想”作了很好的注释。
  ★作者通联:陈晓星,江西吉安永新县永新中学;彭晓东,江西吉安永新县永新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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