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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刑事诉讼中设立简易程序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缓解司法机关的办案压力,将宝贵的司法资源配置到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上。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要求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检察机关应当派员出庭。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2年3月下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出庭工作的通知》,从组织领导、效率提升和经费支持等方面为简易程序全面实施作出了较为详细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