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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知府的职责重大,宋政府在知府的选择、任期等方面有着严格的规定。地方官任职任期一般以三年为一任,从太平兴国四年到靖康元年147年的时间里,太原府长官更替将近一百任,平均任职时间不足一年半,远远低于官员三年一任的标准。在宋神宗之前其任职期限基本能够达到朝廷的规定,宋神宗后太原知府的任期一再缩短,至徽宗年间,随着政局的变换,官员的更替愈加频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