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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同志们: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本次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若干问题的决定,是地方人大在全国第一个贯彻实施外商投资法的法律性问题决定。常委会及时组织起草这一决定,主要是为了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障外商投资法在本市贯彻实施,向全社会表明上海积极落实外商投资法的鲜明态度,进一步宣示上海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坚定不移欢迎各国企业来沪投资兴业的开放理念。
本次会议初审的《上海市标准化条例》和《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都是着眼于打响“上海品牌”的重要法规,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地方法规。标准化条例(草案)的审议主要是落实国家上位法要求,着眼在新时代巩固和提升上海服务、上海制造、上海购物、上海文化品牌的美誉度,以标准化建设引领高质量发展、服务高品质生活,积极为构建上海发展的战略优势提供标准、技术支撑。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草案)的审议主要是落实中央司法改革部署和市委“把上海司法鉴定打造成为上海法律服务的重要品牌”的指示精神,着眼巩固和提升本市法律服务行业的公信力、筑牢司法公平正义底线。这两部法规内容不同,但是都涉及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触及了市场经济和民主法治建设中第三方作用问题等,也是地方立法的新课题。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要会同相关委员会深入开展调查和研究,不断完善制度设计,高质量推进这两项立法工作。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上海市发展中医条例》等两项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充分肯定上海信用建设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同时指出本市信用体系建设仍然缺少突破性的举措和有影响力的产品,信用不用、信用不彰的状况还存在,建议市政府以更大力度推进法规实施,在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提高归集数量和质量、落实联合奖惩措施上下功夫,让信用更好地融入百姓的日常生活,让这一全国第一部信用法规的效用切实展现出来。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充分肯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上海市发展中医条例》实施取得的成绩,同时指出,上海中医药发展同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不小差距,要正视上海中医药行业发展势头有所减缓、中医药传承后继乏人等情况,要贯彻落实中央就传承发展中医药作出的战略部署,市政府要高度重视,统筹各相关部门加强财政支持和政策供给力度,立足上海城市优势,为国家中医药发展作出上海应有贡献。执法检查报告审议后,工作没有完结,相关委员会要汇总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重视督促整改工作,让执法检查工作闭环运行、落地见效。
同志们,在各委员会努力下,今年各项工作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和展开。13件立法正式项目已初审2件,11项工作报告已审议1项,4项执法检查已审议2项,6项需要提请主任会议审议的专题调研中1项已完成。但下半年任务仍然繁重,从内容上来看,科创中心建设条例、家政服务业发展条例、优秀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保护条例等立法项目有一定立法难度,大家都在攻坚克难,群众十分关注生活垃圾、水资源管理、旧区改造等监督工作。希望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委员会继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高质量地完成年度各项任务。
在这里,再通报三方面情况。
关于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近期,栗战书委员长主持召开加强和改进全国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对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层面加强统筹和领导,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委员长会议要专题研究代表工作,推动代表工作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要深化和拓展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强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同人大代表的双向工作互动与交流,完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代表机制;要努力实现代表议案建议内容和办理高质量;要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报道代表工作,展示代表履职风采;要加强代表联络机构建设,提高服务代表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为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提供有力支撑。我们要按照栗战书委员长的要求,在上海人大的代表工作中加以落实,不断提升代表工作水平。
关于地方立法工作。5月17日-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同志来沪调研地方立法工作,实地考察和听取汇报。王晨同志高度评价上海四十年地方立法工作,指出四十年来,上海坚持改革与法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针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扎实做好地方立法工作,使法律法规更具适应性和可操作性,有力推动宪法法律贯彻实施,有力保障上海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积极发挥立法“试验田”作用,创造出许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向四十年来为地方和国家立法事业作出贡献的各位同志表示崇高的敬意。同时就进一步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二是要抓住重大改革试点机遇,继续探索积累经验,发挥改革试验田的作用,把上海打造成法治高地;三是要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四是要总结省级人大行使地方立法权四十年来的经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推动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更高质量上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王晨同志专门去看了全国人大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上海人大的基层立法联系点,这两个点都在长宁。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同志有的是街道党工委书记,有的是居委会书记,讲基层立法工作如何广泛听取意见,讲体制、机制、做法,非常生动,也非常专业。李强同志和王晨同志都说,基层有很多很好的实践经验,建议今后组织外宾去参观,特别是美国的议员们,请他们去看看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什么是社会主义民主。我们要结合地方立法的实践,认真学习王晨同志的讲话,全面贯彻落实,向着“打造法治高地”的目标不懈努力。
关于今年长三角人大工作协作安排。近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请大家持续予以关注。纲要明确了“一体化”和“高质量”两大关键,要求上海、江苏、浙江、安徽要增强一体化意识,加强各领域互动合作,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三省一市主要领导会议也已经召开。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今年常委会的重点工作,我们就立法协同、监督联动、代表联合视察调研等作出了相应安排,希望各委员会协力做好相关工作。我们要深入研究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法治保障工作,我们也将积极争取全国人大的指导和支持。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本次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若干问题的决定,是地方人大在全国第一个贯彻实施外商投资法的法律性问题决定。常委会及时组织起草这一决定,主要是为了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障外商投资法在本市贯彻实施,向全社会表明上海积极落实外商投资法的鲜明态度,进一步宣示上海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坚定不移欢迎各国企业来沪投资兴业的开放理念。
本次会议初审的《上海市标准化条例》和《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都是着眼于打响“上海品牌”的重要法规,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地方法规。标准化条例(草案)的审议主要是落实国家上位法要求,着眼在新时代巩固和提升上海服务、上海制造、上海购物、上海文化品牌的美誉度,以标准化建设引领高质量发展、服务高品质生活,积极为构建上海发展的战略优势提供标准、技术支撑。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草案)的审议主要是落实中央司法改革部署和市委“把上海司法鉴定打造成为上海法律服务的重要品牌”的指示精神,着眼巩固和提升本市法律服务行业的公信力、筑牢司法公平正义底线。这两部法规内容不同,但是都涉及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触及了市场经济和民主法治建设中第三方作用问题等,也是地方立法的新课题。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要会同相关委员会深入开展调查和研究,不断完善制度设计,高质量推进这两项立法工作。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上海市发展中医条例》等两项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充分肯定上海信用建设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同时指出本市信用体系建设仍然缺少突破性的举措和有影响力的产品,信用不用、信用不彰的状况还存在,建议市政府以更大力度推进法规实施,在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提高归集数量和质量、落实联合奖惩措施上下功夫,让信用更好地融入百姓的日常生活,让这一全国第一部信用法规的效用切实展现出来。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充分肯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上海市发展中医条例》实施取得的成绩,同时指出,上海中医药发展同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不小差距,要正视上海中医药行业发展势头有所减缓、中医药传承后继乏人等情况,要贯彻落实中央就传承发展中医药作出的战略部署,市政府要高度重视,统筹各相关部门加强财政支持和政策供给力度,立足上海城市优势,为国家中医药发展作出上海应有贡献。执法检查报告审议后,工作没有完结,相关委员会要汇总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重视督促整改工作,让执法检查工作闭环运行、落地见效。
同志们,在各委员会努力下,今年各项工作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和展开。13件立法正式项目已初审2件,11项工作报告已审议1项,4项执法检查已审议2项,6项需要提请主任会议审议的专题调研中1项已完成。但下半年任务仍然繁重,从内容上来看,科创中心建设条例、家政服务业发展条例、优秀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保护条例等立法项目有一定立法难度,大家都在攻坚克难,群众十分关注生活垃圾、水资源管理、旧区改造等监督工作。希望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委员会继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高质量地完成年度各项任务。
在这里,再通报三方面情况。
关于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近期,栗战书委员长主持召开加强和改进全国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对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层面加强统筹和领导,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委员长会议要专题研究代表工作,推动代表工作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要深化和拓展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强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同人大代表的双向工作互动与交流,完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代表机制;要努力实现代表议案建议内容和办理高质量;要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报道代表工作,展示代表履职风采;要加强代表联络机构建设,提高服务代表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为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提供有力支撑。我们要按照栗战书委员长的要求,在上海人大的代表工作中加以落实,不断提升代表工作水平。
关于地方立法工作。5月17日-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同志来沪调研地方立法工作,实地考察和听取汇报。王晨同志高度评价上海四十年地方立法工作,指出四十年来,上海坚持改革与法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针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扎实做好地方立法工作,使法律法规更具适应性和可操作性,有力推动宪法法律贯彻实施,有力保障上海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积极发挥立法“试验田”作用,创造出许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向四十年来为地方和国家立法事业作出贡献的各位同志表示崇高的敬意。同时就进一步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二是要抓住重大改革试点机遇,继续探索积累经验,发挥改革试验田的作用,把上海打造成法治高地;三是要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四是要总结省级人大行使地方立法权四十年来的经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推动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更高质量上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王晨同志专门去看了全国人大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上海人大的基层立法联系点,这两个点都在长宁。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同志有的是街道党工委书记,有的是居委会书记,讲基层立法工作如何广泛听取意见,讲体制、机制、做法,非常生动,也非常专业。李强同志和王晨同志都说,基层有很多很好的实践经验,建议今后组织外宾去参观,特别是美国的议员们,请他们去看看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什么是社会主义民主。我们要结合地方立法的实践,认真学习王晨同志的讲话,全面贯彻落实,向着“打造法治高地”的目标不懈努力。
关于今年长三角人大工作协作安排。近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请大家持续予以关注。纲要明确了“一体化”和“高质量”两大关键,要求上海、江苏、浙江、安徽要增强一体化意识,加强各领域互动合作,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三省一市主要领导会议也已经召开。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今年常委会的重点工作,我们就立法协同、监督联动、代表联合视察调研等作出了相应安排,希望各委员会协力做好相关工作。我们要深入研究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法治保障工作,我们也将积极争取全国人大的指导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