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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工作的战略任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国民素质的根本要求,关系到国家的兴旺发达和民族的伟大复兴,党和国家大力推行素质教育,可为什么在现实生活中素质教育却难以真正实施?如何解决素质教育“难”的症结?改革国家人才选拔体制是有力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所在和当务之急。
一、国家人才选拔体制是影响素质教育实施的决定因素
素质教育的存在和发展有其自身固有的规律性,即内部诸要素以及与其它事物之间存在着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素质教育的体制、理念、内容、方法、考试、评价、人事、物质等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其中起着主导、决定作用的是人事制度的人才任用选拔体制。人才任用选拔决定着人才的教育培养,人才的教育培养必须为人才任用选拔服务。有什么样的人才任用选拔体制,就必然有其相应的人才培养的目标、内容、方式。现在不论是高中、大学、研究生升学,还是公务员或其他有关职业岗位人才选拔,大都得通过“文化考试”,单一的文化理论知识“考试成绩”成为升学、择业的先决条件,甚至成为唯一标准,人才选拔中片面强化了文化科学素质,而忽视人的思想道德、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等素质。“考试分数”决定着人们的升学或就业,决定着人们的前途和命运,于是人们拼命地去追求与选拔人才有关的决定自己前途和命运的“考分”,去追求与“考分”有关的知识,而不去顾及其他素质要素。现实生活中最有倾向性和选择性的是“有利实惠”,什么“有利实惠”,人们就追求什么,为了升学或就业人们就全力以赴地去追求事关前途命运的“考分”,选拔人才的“考分”如同“金钱”的巨大实惠作用产生了神奇的魔力,不仅人们千方百计地追求形成汹涌澎湃的潮流,而且政府的实质性评价、社会的评论、家庭的期求造成其强大的力量而推波助澜,人们的“人才观”、“就业观”、“成就观”、“荣耀观”的价值取向和教育行为都无不倾向于“考试高分”,作为对社会、国家培养人才的学校基础教育只能在狂热追求“考分”的旋涡中竞争拼搏,考分就是“升学”,考分就是“就业”,考分就是“教育质量”,考分就是“学校生命线”,不论是“片追”、“偏智”还是“加负”、“择校”都是为了取得“考试高分”,以便在升学或就业的激烈竞争中取得一席之位。国家人才选拔体制与素质教育要求的相悖,导致了学校教育的“两张皮”,一方面表面高谈国家要求的素质教育,一方面实际大干人才选拔考试的应试教育,使得素质教育“口头化”、“虚无化”、“雷声大,雨点小”,甚至“只打雷,不下雨”。“一考定终身”、“分数论成败”的人才选拔体制把人们的一切努力都趋聚到追求“考分”的热锅上,而素质教育陷入了冷遇虚浮的困境。国家片面注重理论知识考分的人才选拔体制,导致了社会、学校和家庭只顾追求智育的片面性教育,使得人才素养的思想道德、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身体心理等素质不能得到应有的培养和发展,社会人才的需求与人才培养的矛盾异常突出,国家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型人才严重缺乏,同时国家培养的“人才”却就业困难太大,长此以往,不仅要严重影响国家经济建设,而且更要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
社会需要是素质教育运行的动力源泉。提高人的素质既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又是社会、国家以及整个人类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提高人的素质能有效满足个人、社会发展各种需求,符合包括学生及其家长在内的所有人的共同的根本利益,这是实施素质教育永不枯竭的动力源泉。目前,实施素质教育关键是缺乏素质教育应有的动力机制,人才选拔体制是实施素质教育客观的、现实的、根本的动力源泉,也是素质教育发展的纲,只有举纲才能目张,不改革国家现行的人才选拔体制,就无法真正实施素质教育,只有建立起适合素质教育的人才选拔体制,才能真正保证和促进素质教育的蓬勃发展。
二、人才选拔体制影响素质教育实施的客观必然性
人才选拔制度对教育发展的影响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教育客观规律发生作用的表现和必然结果。教育规律是教育活动内部以及其它事物之间的一种本质的、必然的联系。目前,我国人才选拔相对“公平”、“公正”、“公开”的普遍方式是文化理论知识考试,决定性的标准是“考试成绩”。教育活动中,教学与考试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教学是考试的前提和基础,考试必须适合教学的性质、水平和发展,按照教学的目的、目标、要求、内容来确定考试的内容、形式和范围。同时,考试是教学的测评和导向,对教学具有巨大的反作用,适合教学状况的考试促进教学的发展,对教学起着合理测评、积极激励和正确引导等作用,反之,不适教学状况的考试,就会阻碍教学的正确发展,使教学偏离正确的方向。教学与考试之间的相互作用,是教学活动本身固有的客观存在,是由教育特殊的本质所决定的必然联系。教育本身固有的本质属性是有意识地影响人、培养人,它主要解决的基本矛盾是教育者所要达到的教育目的能否为教育对象所接受和实现的矛盾,因而在教学过程中,教育者必须运用一定的教育手段、方法对教育对象施加各种教育影响,实现其教育目的,使受教育者成为一定社会需要的人。考试是影响教育对象接受和实现教育目的的有效手段,它是教学的“杠杆”和“指挥棒”。在教学中,为什么从学校领导、教师到学生及其家长,普遍重视升学考试的科目,而大抓特抓,却忽视升学不考试的科目,而敷衍应付?为什么好多学校对非升学考试的科目开不齐,课时开不足,却对考试的科目增时加负?为什么升学考试科目的社会家教、办班辅导门庭若市,非升学考试的科目却无人问津?为什么从上至下口上喊的是“德育为首,全面育人”,却实际做的是“智育为先,片面追求”?为什么普遍难以引起重视的“劳技”课,却曾在湖南汩罗教育中理论、实践双丰收?有的劳技课教师连续三天到街上修车点悉心请教,学了手艺好教学生。汩罗恰当地用考试来指挥素质教育,也将德、音、体、美、劳列为中小学必考科目,而每次大型的劳技课考试,都是市教育局长亲自抓。考试有力的促进了这些学科的发展,使德、智、体、美、劳“五子登科”,形成了“汩罗教育现象”,即“全面发展现象”,“素质教育现象”(《人民教育》1996.2)。为什么“文革”中取消升学考试,而严重影响了教育,耽误了人才培养?这究竟是为什么?不正是考试必须适合教学性质的客观规律发生作用的表现和结果吗?考什么,教师就注重教什么,学生也就注重学什么,怎样考,教师就注重怎样教,学生也就注重怎样学,强化了什么考试,什么教育就迅速发展,取消什么考试,什么教育就自然淡化,这种“考试效应”,已成为普遍而必然的教育现象和不依主观意志转移的客观现实。
人才选拔考试制度对素质教育发展的影响是教学与考试相互作用的必然联系,是教育规律的固有作用,是客观的,我们必须遵循教育规律,运用教育规律,科学推进素质教育教育的发展。
三、必须建立与素质教育相适应的人才选拔体制
人才需求、人才任用、人才选拔、人才培养是密切联系、相互 作用、相辅相成的有机统一体。要真正实施素质教育,培养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就必须研究解决素质教育与人才选拔体制的相互统一问题,建立起适合素质教育的人才选拔体制。
实施素质教育的根本宗旨是提高国民素质,培养社会需要的各类高素质人才,实施素质教育的本质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国家人才选拔体制必须与社会人才的需求相统一,必须与社会需求人才的培养相统一,必须与党的教育方针相统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选拔社会需求的人才,全面引导人才素质的和谐培养,保障国家现代化建设人才的教育培养和选拔使用。
实施素质教育的重点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这是国家根据世界发展的趋势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针对现实教育的不足而提出的具有时代意义的战略决定。党和政府科学应对世界多级化、经济全球化、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的国际形势,高瞻远瞩,审时度势,作出了“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的重大战略决策,确定了人才培养重点。应对国际竞争和进行国家代化建设迫切需要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国家人才选拔必须与人才需求、人才培养重点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相统一,改变目前以文化理论知识“应试成绩”为重点的人才选拔标准,建立适应选拔和培养高素质的创造型人才的用人制度,引导和促进人才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为国家现代化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实施素质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一场深刻变革,是肯定和否定、克服和保留的统一。素质教育不是弃除考试,而是考试的扬弃,建立起新型的、科学的、适合素质教育的考试机制。没有考试的素质教育,只能是苍白无力的素质教育,运用应试教育考试的素质教育,只能是口头的、虚假的素质教育,其实质只能还是应试教育,只有运用适合素质教育的考试机制,才能真正建立和发展素质教育。国家人才选拔体制,必须积极合理地利运用考试“指挥棒”的功能,运用素质型的人才选拔考试,有力促进素质教育的发展。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必须切实加强党和政府的领导。实施素质教育是国家层面上的制度性要求,党和政府高层决策部门应大力加强人才选拔体制的改革,建立起社会、学校多元化的素质型人才选拔机制,在社会人才需求、选拔、培养与任用之间建立起和谐统一的连动关系,从关键上解开实施素质教育“难”的症结,有力开创素质教育的新局面。
影响素质教育实施的因素诸多,我们必须全面统筹,抓住其主要矛盾,建立起与素质教育相适应的人才选拔体制,为素质教育的实施提供内在动力保障,实实在在推进素质教育的发展,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国家人才选拔体制是影响素质教育实施的决定因素
素质教育的存在和发展有其自身固有的规律性,即内部诸要素以及与其它事物之间存在着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素质教育的体制、理念、内容、方法、考试、评价、人事、物质等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其中起着主导、决定作用的是人事制度的人才任用选拔体制。人才任用选拔决定着人才的教育培养,人才的教育培养必须为人才任用选拔服务。有什么样的人才任用选拔体制,就必然有其相应的人才培养的目标、内容、方式。现在不论是高中、大学、研究生升学,还是公务员或其他有关职业岗位人才选拔,大都得通过“文化考试”,单一的文化理论知识“考试成绩”成为升学、择业的先决条件,甚至成为唯一标准,人才选拔中片面强化了文化科学素质,而忽视人的思想道德、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等素质。“考试分数”决定着人们的升学或就业,决定着人们的前途和命运,于是人们拼命地去追求与选拔人才有关的决定自己前途和命运的“考分”,去追求与“考分”有关的知识,而不去顾及其他素质要素。现实生活中最有倾向性和选择性的是“有利实惠”,什么“有利实惠”,人们就追求什么,为了升学或就业人们就全力以赴地去追求事关前途命运的“考分”,选拔人才的“考分”如同“金钱”的巨大实惠作用产生了神奇的魔力,不仅人们千方百计地追求形成汹涌澎湃的潮流,而且政府的实质性评价、社会的评论、家庭的期求造成其强大的力量而推波助澜,人们的“人才观”、“就业观”、“成就观”、“荣耀观”的价值取向和教育行为都无不倾向于“考试高分”,作为对社会、国家培养人才的学校基础教育只能在狂热追求“考分”的旋涡中竞争拼搏,考分就是“升学”,考分就是“就业”,考分就是“教育质量”,考分就是“学校生命线”,不论是“片追”、“偏智”还是“加负”、“择校”都是为了取得“考试高分”,以便在升学或就业的激烈竞争中取得一席之位。国家人才选拔体制与素质教育要求的相悖,导致了学校教育的“两张皮”,一方面表面高谈国家要求的素质教育,一方面实际大干人才选拔考试的应试教育,使得素质教育“口头化”、“虚无化”、“雷声大,雨点小”,甚至“只打雷,不下雨”。“一考定终身”、“分数论成败”的人才选拔体制把人们的一切努力都趋聚到追求“考分”的热锅上,而素质教育陷入了冷遇虚浮的困境。国家片面注重理论知识考分的人才选拔体制,导致了社会、学校和家庭只顾追求智育的片面性教育,使得人才素养的思想道德、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身体心理等素质不能得到应有的培养和发展,社会人才的需求与人才培养的矛盾异常突出,国家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型人才严重缺乏,同时国家培养的“人才”却就业困难太大,长此以往,不仅要严重影响国家经济建设,而且更要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
社会需要是素质教育运行的动力源泉。提高人的素质既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又是社会、国家以及整个人类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提高人的素质能有效满足个人、社会发展各种需求,符合包括学生及其家长在内的所有人的共同的根本利益,这是实施素质教育永不枯竭的动力源泉。目前,实施素质教育关键是缺乏素质教育应有的动力机制,人才选拔体制是实施素质教育客观的、现实的、根本的动力源泉,也是素质教育发展的纲,只有举纲才能目张,不改革国家现行的人才选拔体制,就无法真正实施素质教育,只有建立起适合素质教育的人才选拔体制,才能真正保证和促进素质教育的蓬勃发展。
二、人才选拔体制影响素质教育实施的客观必然性
人才选拔制度对教育发展的影响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教育客观规律发生作用的表现和必然结果。教育规律是教育活动内部以及其它事物之间的一种本质的、必然的联系。目前,我国人才选拔相对“公平”、“公正”、“公开”的普遍方式是文化理论知识考试,决定性的标准是“考试成绩”。教育活动中,教学与考试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教学是考试的前提和基础,考试必须适合教学的性质、水平和发展,按照教学的目的、目标、要求、内容来确定考试的内容、形式和范围。同时,考试是教学的测评和导向,对教学具有巨大的反作用,适合教学状况的考试促进教学的发展,对教学起着合理测评、积极激励和正确引导等作用,反之,不适教学状况的考试,就会阻碍教学的正确发展,使教学偏离正确的方向。教学与考试之间的相互作用,是教学活动本身固有的客观存在,是由教育特殊的本质所决定的必然联系。教育本身固有的本质属性是有意识地影响人、培养人,它主要解决的基本矛盾是教育者所要达到的教育目的能否为教育对象所接受和实现的矛盾,因而在教学过程中,教育者必须运用一定的教育手段、方法对教育对象施加各种教育影响,实现其教育目的,使受教育者成为一定社会需要的人。考试是影响教育对象接受和实现教育目的的有效手段,它是教学的“杠杆”和“指挥棒”。在教学中,为什么从学校领导、教师到学生及其家长,普遍重视升学考试的科目,而大抓特抓,却忽视升学不考试的科目,而敷衍应付?为什么好多学校对非升学考试的科目开不齐,课时开不足,却对考试的科目增时加负?为什么升学考试科目的社会家教、办班辅导门庭若市,非升学考试的科目却无人问津?为什么从上至下口上喊的是“德育为首,全面育人”,却实际做的是“智育为先,片面追求”?为什么普遍难以引起重视的“劳技”课,却曾在湖南汩罗教育中理论、实践双丰收?有的劳技课教师连续三天到街上修车点悉心请教,学了手艺好教学生。汩罗恰当地用考试来指挥素质教育,也将德、音、体、美、劳列为中小学必考科目,而每次大型的劳技课考试,都是市教育局长亲自抓。考试有力的促进了这些学科的发展,使德、智、体、美、劳“五子登科”,形成了“汩罗教育现象”,即“全面发展现象”,“素质教育现象”(《人民教育》1996.2)。为什么“文革”中取消升学考试,而严重影响了教育,耽误了人才培养?这究竟是为什么?不正是考试必须适合教学性质的客观规律发生作用的表现和结果吗?考什么,教师就注重教什么,学生也就注重学什么,怎样考,教师就注重怎样教,学生也就注重怎样学,强化了什么考试,什么教育就迅速发展,取消什么考试,什么教育就自然淡化,这种“考试效应”,已成为普遍而必然的教育现象和不依主观意志转移的客观现实。
人才选拔考试制度对素质教育发展的影响是教学与考试相互作用的必然联系,是教育规律的固有作用,是客观的,我们必须遵循教育规律,运用教育规律,科学推进素质教育教育的发展。
三、必须建立与素质教育相适应的人才选拔体制
人才需求、人才任用、人才选拔、人才培养是密切联系、相互 作用、相辅相成的有机统一体。要真正实施素质教育,培养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就必须研究解决素质教育与人才选拔体制的相互统一问题,建立起适合素质教育的人才选拔体制。
实施素质教育的根本宗旨是提高国民素质,培养社会需要的各类高素质人才,实施素质教育的本质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国家人才选拔体制必须与社会人才的需求相统一,必须与社会需求人才的培养相统一,必须与党的教育方针相统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选拔社会需求的人才,全面引导人才素质的和谐培养,保障国家现代化建设人才的教育培养和选拔使用。
实施素质教育的重点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这是国家根据世界发展的趋势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针对现实教育的不足而提出的具有时代意义的战略决定。党和政府科学应对世界多级化、经济全球化、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的国际形势,高瞻远瞩,审时度势,作出了“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的重大战略决策,确定了人才培养重点。应对国际竞争和进行国家代化建设迫切需要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国家人才选拔必须与人才需求、人才培养重点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相统一,改变目前以文化理论知识“应试成绩”为重点的人才选拔标准,建立适应选拔和培养高素质的创造型人才的用人制度,引导和促进人才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为国家现代化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实施素质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一场深刻变革,是肯定和否定、克服和保留的统一。素质教育不是弃除考试,而是考试的扬弃,建立起新型的、科学的、适合素质教育的考试机制。没有考试的素质教育,只能是苍白无力的素质教育,运用应试教育考试的素质教育,只能是口头的、虚假的素质教育,其实质只能还是应试教育,只有运用适合素质教育的考试机制,才能真正建立和发展素质教育。国家人才选拔体制,必须积极合理地利运用考试“指挥棒”的功能,运用素质型的人才选拔考试,有力促进素质教育的发展。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必须切实加强党和政府的领导。实施素质教育是国家层面上的制度性要求,党和政府高层决策部门应大力加强人才选拔体制的改革,建立起社会、学校多元化的素质型人才选拔机制,在社会人才需求、选拔、培养与任用之间建立起和谐统一的连动关系,从关键上解开实施素质教育“难”的症结,有力开创素质教育的新局面。
影响素质教育实施的因素诸多,我们必须全面统筹,抓住其主要矛盾,建立起与素质教育相适应的人才选拔体制,为素质教育的实施提供内在动力保障,实实在在推进素质教育的发展,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