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税收与费用作为政府收入机制的两种形式,它们有着各自不同的内涵和特征,这就决定了它们应在国家财政收人体系中各就其位,各司其职,而不应相互错位,甚至以费代税,这关系到规范政府收入机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问题,必须给予高度重视,规范税费应成为改革现行财税体制的突破口,本文试图围绕这一问题做些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