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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分为兼并和收购两种,无论是哪种形式,其目的都是一样的,都是企业收购方通过产权交易改变收购对象的法人代表,进而使自己获得外部交易产权和资源,最终使自己规模得到扩张,资源得到丰富,在经济市场上,所占据的竞争优势也有所增加,这对并购方来说,是百里无一害的发展手段。对于收购对象来说,除了法人改变,其他的债权人和收购对象的债务关系并不会消失。在一定程度上,企业并购是并购双方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中的必要、有效手段。但在这个过程中,债权人的利益虽然不会消失,但可能受到其他负面影响,所以还需要对其利益进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