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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农村工作的重点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供电企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产业。在新农村建设中,发展农村经济需要电力保障,改善农村基础设施需要强化电网建设,改善农村发展环境、促进农村社会事业进步需要电力支撑,提高农民生活水平需要更高的电力服务水平。因此,全面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供电企业承担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也是供电企业自身加快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选择。作为县级电力企业,应当从战略的高度明确所肩负的历史责任,建设适应新农村发展需要的农村电网,建立与新农村相适应的农电管理体制、农村电力服务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