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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日下午三点,全国首例异地撤销监护权的案件在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审理。庭审撤销了8岁女童瑶瑶的父母对她的监护权,并指定瑶瑶的祖父母为她的监护人。
父母本该是孩子最信任最亲近的人,来自湖南道县的瑶瑶却遭遇了一对毫无亲情、贪婪冷漠的父母。他们把自己的亲生女儿以每年5万元的价格出租给盗窃团伙作为小扒手,流窜到河南、安徽多地作案。当瑶瑶所在团伙被安徽省蚌埠市公安局民警抓获后,瑶瑶的遭遇也被救助站工作人员看在眼里。一场关于挽救未成年人的行动就此展开。
“外包”亲情
女儿被贪婪父母当赚钱工具
2017年6月16日是周五,在湖南省永州市道县的一所小学里,8岁的瑶瑶在明亮的教室里端正地坐着。她刚入学不到一个星期,对周围的一切都还很陌生。
瑶瑶的爸爸妈妈都在上海打工,上次见到他们已经是一年多以前了,但是瑶瑶还是很害怕他们回来,尤其是担心爸爸的巴掌。尽管很多人都告诉过她,她的爸爸妈妈已经被剥夺了对她的监护权。
8岁的瑶瑶尚不清楚撤销监护权意味着什么,她只知道,自己终于不用再跟着一个“假妈妈”在无数个陌生的地方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了。瑶瑶的父母有四个孩子,瑶瑶是长女,从瑶瑶记事起,爸爸妈妈就很少在家里,他们带着最小的弟弟外出打工,一年回家的次数手指头都能数得过来。瑶瑶一直跟着爷爷奶奶生活。
2015年,瑶瑶6岁的时候,看到周围同龄的小朋友背着漂亮的书包去上学,她很羡慕,也打电话要求爸爸妈妈把她送到学校去。没多久,他们从上海赶了回来。跟妈妈一起回来的,还有一个阿姨。那个阿姨皮肤黑黑的,见到瑶瑶就上下打量,还不住地对妈妈笑着点头。
那天晚上,陌生女人也留宿在家里,而且和瑶瑶一起睡在小床上。她问瑶瑶想不想到外面的城市玩,还问她爱吃什么。第二天陌生女人走的时候瑶瑶还在熟睡。妈妈做了早饭后,招呼一大家子人吃饭。等瑶瑶吃完后准备出去玩儿时,妈妈喊住了她。
第二天午饭过后,那个陌生阿姨就背着一个大包过来了,她牵着瑶瑶离开了熟悉的小院。
一路上,陌生女人都紧紧牵着瑶瑶的手。到了车站后,那个陌生女人带着瑶瑶到附近超市,买了一大包瑶瑶平时想吃又吃不到的零食,还给她买了一个穿着公主裙的玩具,瑶瑶的心情一下子好了很多。陌生女人告诉瑶瑶:“从现在起,你要记得,我就是你的妈妈,你喊我的时候,必须要称呼我‘妈妈’!一定要时刻记住这一点,知道吗?”陌生女人的语气非常严肃,甚至有些吓到瑶瑶。在瑶瑶不住地点头后,陌生女人恢复了之前的笑容。
不知道转了几趟车,等到下车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瑶瑶又困又累,她迷迷糊糊跟着“假妈妈”陈季芳,在一个狭窄的房问里住下了。第二天早上,瑶瑶睡醒后,发现房间里已经没有人了,只有两个包子和一袋豆浆在桌子上。过了一会儿,“妈妈”走进来,告诉瑶瑶,等她吃完饭,她就要开始教她一些“挣钱技术”了。
“认贼做母”
8岁女童成惯偷
在“假妈妈”的“培养”下,瑶瑶开始了盗窃之路。
刚开始,瑶瑶并不知道要干什么。陈季芳经常告诉她要“机灵点儿,动作迅速点儿”。她会在房间里某些地方放些钱或者别的东西,然后让瑶瑶走过去拿,每当瑶瑶动作慢或者动静太大,陈季芳就会不高兴。陈季芳还教瑶瑶学会分辨钱的面值。为了让瑶瑶更快上手,陈季芳和几个同伙合作演练了很多次。等到陈季芳觉得瑶瑶已经基本上可以做到不被察觉地拿走东西时,她决定带瑶瑶到商店里实践。陈季芳带瑶瑶去过无数个小商店,教她认识收银机和一般店铺里放钱的房间或抽屉。
瑶瑶很紧张,她隐约觉得,这么做是不对的,万一被人家抓到了,自己一定会挨打的。她把自己的担忧告诉陈季芳,但陈季芳却说,瑶瑶已经“训练有素”了,只要到店里操作的时候动作麻利点儿,不会被轻易抓到的。而且瑶瑶只是一个6岁的小孩,一般大人即使抓到了,也不会真的对她怎么样的,顶多骂几句或者轻轻拍几下巴掌。陈季芳的劝慰并没有缓解瑶瑶的紧张。看着瑶瑶畏畏缩缩的样子,陈季芳不高兴了,她告诉瑶瑶,如果她不听话,就把她一个人关到小黑屋里,饿上几天。看着瑶瑶惊恐的样子,陈季芳很满意。
她跟着陈季芳来到当地一个农贸市场。市场很大,来来往往的人非常多。走到一家生禽铺,陈季芳对瑶瑶使了个眼色。瑶瑶松开了她的手,跑到店铺里假装逗鸭子。陈季芳和两个同伙相继走到店里,一下子来了三个顾客,店主一个人忙上前招呼,忽略了矮小的瑶瑶,只见她窜到一张满是脏污的桌子旁,把抽屉偷偷拉开一只手掌的宽度。“第一次实验,拿多少钱都无所谓,主要是不要被发现,不要拿硬币,纸币就捡红色和大绿色的拿……”出发前,陈季芳曾多次这样叮嘱瑶瑶。
第一次的得手让陈季芳很是高兴,她称赞瑶瑶是个“可塑之才”。为了鼓励瑶瑶,她特意给瑶瑶买了很多吃食。从来没怎么被大人关注和夸奖的瑶瑶,以为自己做了多么了不起的事情。看着陈季芳递给自己美味时那温柔的笑脸,瑶瑶也迷糊了,眼前这个“妈妈”似乎真的很不错。
有了成功的第一次,瑶瑶自然越来越胆大,偷盗的手法也越来越娴熟。她去过很多个商铺,也见识过各种收银台。年仅6岁的瑶瑶,已经成了一个偷盗老手。但她也有过被抓住的经历。
那是一个精品女装店,陈季芳带着瑶瑶和另外两个女同伙故伎重演。瑶瑶趁店主不注意,蹲在收银柜下,从抽屉里抓走了一把钞票。店主回头看到瑶瑶的异常行为,立即走过去一把抓住瑶瑶的胳膊,把她提了起来。
店主很生气,一直在训斥瑶瑶。瑶瑶很惊慌,她无助地看着陈季芳,涨红了脸一言不发。因为陈季芳多次警告過她,一旦被抓住,绝对不能说是妈妈要求偷的,除了大声哭,别的一句话都不准说!陈季芳走上前一巴掌打到瑶瑶的脸上,跟店主一起大声斥责瑶瑶:“你这孩子怎么那么没出息,什么时候学会偷东西了?我今天非把你手打断!”边说边上去打瑶瑶的手。脸上的红指印还没有消,手就立刻红肿了起来。瑶瑶哭得撕心裂肺。 这时,陈季芳的另外两个同伙,也开始在一旁劝慰店主和陈季芳:“算了算了,你这样打会把孩子打坏的,她以后肯定记住了。”“就是啊,小孩小时候都不懂事,你这次打那么狠,下次肯定就不会犯了。”她们的“善意劝慰”总算让店主消气了,她把瑶瑶撵出店铺不再追究。
这天晚上,陈季芳带着瑶瑶回到住处。瑶瑶很是委屈,她跟陈季芳说自己不想再偷了。听到瑶瑶坚持不愿意第二天继续偷盗后,陈季芳很生气,她给瑶瑶的妈妈李华打了电话。电话接通后,李华告诉瑶瑶,她必须听陈季芳的话,如果瑶瑶真的被陈季芳送回老家,瑶瑶爸爸一定会狠狠揍她的,如果瑶瑶听陈季芳的话好好干,到了年底,她和爸爸一定会给瑶瑶买很多礼物。
亲生妈妈的话很有威慑力,瑶瑶只能乖乖听话。她跟随陈季芳等人,偷遍河南和安徽多个城市。
女童重返光明
冷漠父母被剥夺监护权
2016年6月20日下午,瑶瑶和陈季芳等人来到蚌埠市兴中路的一家大药房里。和之前一样,瑶瑶偷偷潜入员工休息室,拿走了三千多元。当时并没有被察觉的瑶瑶迅速离开了药店。直到店里员工去买晚饭的时候,才发现钱已经被偷了。店员当即打电话报警。当地警方接到报案后,调阅了附近的监控设施,发现陈季芳和瑶瑶她们急匆匆走出药店后,钻进了门口一辆轿车里。根据车牌号,警方追踪到这辆车属于上海一家租车公司,再顺着车子上安装的GPS信号,警方顺利追踪到河南郑州,并在一家酒店门口,将陈季芳、瑶瑶和另外两名妇女及接应的轿车司机一并抓获。
尽管经历了很多次这样的情景,但瑶瑶看到很多警察围着自己的时候依然很紧张。她不时抬眼看看旁边的陈季芳。当民警问她家是哪里,爸爸妈妈在哪里的时候,瑶瑶怯怯地看向一旁的陈季芳,叫了声“妈妈”。察觉到异常的民警对瑶瑶和已经怀孕的陈季芳进行了DNA检测,发现她们并没有血缘关系。在案件的调查侦破中,民警逐渐了解到瑶瑶的父母贺承志和李华,以每年5万元的价格出租给陈季芳,流窜各地实施盗窃行为的真相。
2016年6月23日,在案件未结案前,瑶瑶被蚌埠市禹会区公安局安置在当地的救助管理站。救助站的工作人员接触瑶瑶时发现,这个8岁的小女孩由于长期生活在不正常的社会环境下,心理已经退化成婴儿水平。为了让瑶瑶尽快融人正常社会,2016年9月,瑶瑶被救助站送到一所寄宿制小学生活学习。
刚开始,瑶瑶有很多坏习惯,她经常会偷拿同学的东西。在大家的帮助下,瑶瑶开始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慢慢改掉恶习,逐渐适应了和其他小朋友的集体生活。在此之前,瑶瑶从未进过学堂,但聪明的她很快就拿到了满分的考试成绩。这一点让救助站关心她的工作人员都很欣慰。
在瑶瑶读书期间,救助站和公安局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也没有闲着。蚌埠市救助管理站经过多方调查,认为瑶瑶的父母没有尽到监护人的义务,并且严重损害了瑶瑶的身心健康,不宜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经过多方法律咨询,蚌埠市救助管理站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提出了“撤销瑶瑶父母监护权”的申请。
2017年6月2日,历经十个月的等待,这起案件终于在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了终审判决。法院认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有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等义务。本案中,瑶瑶的父母长期对她不管不问,已到上学年龄后也没有正常入学,且让瑶瑶随着陈季芳常年在外,居无定所。陈季芳长期进行盗窃活动,被公安局抓获多次,应视为贺承志、李华明知陈季芳带瑶瑶盗窃而予以默认或放任。
以上行为可以认定贺承志、李华有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且情节恶劣,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规定,法院作出了撤销贺承志、李华为瑶瑶的监护人的资格,并指定一直在家务农,且无犯罪记录,身体状况也良好的瑶瑶的爷爷奶奶为她的监护人。贺承志、李华继续负担瑤瑶的抚养费用。
案件宣判后,瑶瑶的爷爷来到她生活学习的学校。他对一直照顾瑶瑶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感激,并且保证回家后会让瑶瑶正常入学、远离盗窃。
6月2日晚上,抱着救助站阿姨陪她买来的可爱玩具,瑶瑶依依不舍地离开了蚌埠。这一年多的时间,瑶瑶从一个顶着一头毛糙短发的黑瘦“假小子”,长成了一个穿着绣花连衣裙、扎着可爱马尾辫的漂亮小姑娘,正以一个全新的形象迎接属于她的新生活。(文中所涉当事人均为化名)
父母本该是孩子最信任最亲近的人,来自湖南道县的瑶瑶却遭遇了一对毫无亲情、贪婪冷漠的父母。他们把自己的亲生女儿以每年5万元的价格出租给盗窃团伙作为小扒手,流窜到河南、安徽多地作案。当瑶瑶所在团伙被安徽省蚌埠市公安局民警抓获后,瑶瑶的遭遇也被救助站工作人员看在眼里。一场关于挽救未成年人的行动就此展开。
“外包”亲情
女儿被贪婪父母当赚钱工具
2017年6月16日是周五,在湖南省永州市道县的一所小学里,8岁的瑶瑶在明亮的教室里端正地坐着。她刚入学不到一个星期,对周围的一切都还很陌生。
瑶瑶的爸爸妈妈都在上海打工,上次见到他们已经是一年多以前了,但是瑶瑶还是很害怕他们回来,尤其是担心爸爸的巴掌。尽管很多人都告诉过她,她的爸爸妈妈已经被剥夺了对她的监护权。
8岁的瑶瑶尚不清楚撤销监护权意味着什么,她只知道,自己终于不用再跟着一个“假妈妈”在无数个陌生的地方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了。瑶瑶的父母有四个孩子,瑶瑶是长女,从瑶瑶记事起,爸爸妈妈就很少在家里,他们带着最小的弟弟外出打工,一年回家的次数手指头都能数得过来。瑶瑶一直跟着爷爷奶奶生活。
2015年,瑶瑶6岁的时候,看到周围同龄的小朋友背着漂亮的书包去上学,她很羡慕,也打电话要求爸爸妈妈把她送到学校去。没多久,他们从上海赶了回来。跟妈妈一起回来的,还有一个阿姨。那个阿姨皮肤黑黑的,见到瑶瑶就上下打量,还不住地对妈妈笑着点头。
那天晚上,陌生女人也留宿在家里,而且和瑶瑶一起睡在小床上。她问瑶瑶想不想到外面的城市玩,还问她爱吃什么。第二天陌生女人走的时候瑶瑶还在熟睡。妈妈做了早饭后,招呼一大家子人吃饭。等瑶瑶吃完后准备出去玩儿时,妈妈喊住了她。
第二天午饭过后,那个陌生阿姨就背着一个大包过来了,她牵着瑶瑶离开了熟悉的小院。
一路上,陌生女人都紧紧牵着瑶瑶的手。到了车站后,那个陌生女人带着瑶瑶到附近超市,买了一大包瑶瑶平时想吃又吃不到的零食,还给她买了一个穿着公主裙的玩具,瑶瑶的心情一下子好了很多。陌生女人告诉瑶瑶:“从现在起,你要记得,我就是你的妈妈,你喊我的时候,必须要称呼我‘妈妈’!一定要时刻记住这一点,知道吗?”陌生女人的语气非常严肃,甚至有些吓到瑶瑶。在瑶瑶不住地点头后,陌生女人恢复了之前的笑容。
不知道转了几趟车,等到下车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瑶瑶又困又累,她迷迷糊糊跟着“假妈妈”陈季芳,在一个狭窄的房问里住下了。第二天早上,瑶瑶睡醒后,发现房间里已经没有人了,只有两个包子和一袋豆浆在桌子上。过了一会儿,“妈妈”走进来,告诉瑶瑶,等她吃完饭,她就要开始教她一些“挣钱技术”了。
“认贼做母”
8岁女童成惯偷
在“假妈妈”的“培养”下,瑶瑶开始了盗窃之路。
刚开始,瑶瑶并不知道要干什么。陈季芳经常告诉她要“机灵点儿,动作迅速点儿”。她会在房间里某些地方放些钱或者别的东西,然后让瑶瑶走过去拿,每当瑶瑶动作慢或者动静太大,陈季芳就会不高兴。陈季芳还教瑶瑶学会分辨钱的面值。为了让瑶瑶更快上手,陈季芳和几个同伙合作演练了很多次。等到陈季芳觉得瑶瑶已经基本上可以做到不被察觉地拿走东西时,她决定带瑶瑶到商店里实践。陈季芳带瑶瑶去过无数个小商店,教她认识收银机和一般店铺里放钱的房间或抽屉。
瑶瑶很紧张,她隐约觉得,这么做是不对的,万一被人家抓到了,自己一定会挨打的。她把自己的担忧告诉陈季芳,但陈季芳却说,瑶瑶已经“训练有素”了,只要到店里操作的时候动作麻利点儿,不会被轻易抓到的。而且瑶瑶只是一个6岁的小孩,一般大人即使抓到了,也不会真的对她怎么样的,顶多骂几句或者轻轻拍几下巴掌。陈季芳的劝慰并没有缓解瑶瑶的紧张。看着瑶瑶畏畏缩缩的样子,陈季芳不高兴了,她告诉瑶瑶,如果她不听话,就把她一个人关到小黑屋里,饿上几天。看着瑶瑶惊恐的样子,陈季芳很满意。
她跟着陈季芳来到当地一个农贸市场。市场很大,来来往往的人非常多。走到一家生禽铺,陈季芳对瑶瑶使了个眼色。瑶瑶松开了她的手,跑到店铺里假装逗鸭子。陈季芳和两个同伙相继走到店里,一下子来了三个顾客,店主一个人忙上前招呼,忽略了矮小的瑶瑶,只见她窜到一张满是脏污的桌子旁,把抽屉偷偷拉开一只手掌的宽度。“第一次实验,拿多少钱都无所谓,主要是不要被发现,不要拿硬币,纸币就捡红色和大绿色的拿……”出发前,陈季芳曾多次这样叮嘱瑶瑶。
第一次的得手让陈季芳很是高兴,她称赞瑶瑶是个“可塑之才”。为了鼓励瑶瑶,她特意给瑶瑶买了很多吃食。从来没怎么被大人关注和夸奖的瑶瑶,以为自己做了多么了不起的事情。看着陈季芳递给自己美味时那温柔的笑脸,瑶瑶也迷糊了,眼前这个“妈妈”似乎真的很不错。
有了成功的第一次,瑶瑶自然越来越胆大,偷盗的手法也越来越娴熟。她去过很多个商铺,也见识过各种收银台。年仅6岁的瑶瑶,已经成了一个偷盗老手。但她也有过被抓住的经历。
那是一个精品女装店,陈季芳带着瑶瑶和另外两个女同伙故伎重演。瑶瑶趁店主不注意,蹲在收银柜下,从抽屉里抓走了一把钞票。店主回头看到瑶瑶的异常行为,立即走过去一把抓住瑶瑶的胳膊,把她提了起来。
店主很生气,一直在训斥瑶瑶。瑶瑶很惊慌,她无助地看着陈季芳,涨红了脸一言不发。因为陈季芳多次警告過她,一旦被抓住,绝对不能说是妈妈要求偷的,除了大声哭,别的一句话都不准说!陈季芳走上前一巴掌打到瑶瑶的脸上,跟店主一起大声斥责瑶瑶:“你这孩子怎么那么没出息,什么时候学会偷东西了?我今天非把你手打断!”边说边上去打瑶瑶的手。脸上的红指印还没有消,手就立刻红肿了起来。瑶瑶哭得撕心裂肺。 这时,陈季芳的另外两个同伙,也开始在一旁劝慰店主和陈季芳:“算了算了,你这样打会把孩子打坏的,她以后肯定记住了。”“就是啊,小孩小时候都不懂事,你这次打那么狠,下次肯定就不会犯了。”她们的“善意劝慰”总算让店主消气了,她把瑶瑶撵出店铺不再追究。
这天晚上,陈季芳带着瑶瑶回到住处。瑶瑶很是委屈,她跟陈季芳说自己不想再偷了。听到瑶瑶坚持不愿意第二天继续偷盗后,陈季芳很生气,她给瑶瑶的妈妈李华打了电话。电话接通后,李华告诉瑶瑶,她必须听陈季芳的话,如果瑶瑶真的被陈季芳送回老家,瑶瑶爸爸一定会狠狠揍她的,如果瑶瑶听陈季芳的话好好干,到了年底,她和爸爸一定会给瑶瑶买很多礼物。
亲生妈妈的话很有威慑力,瑶瑶只能乖乖听话。她跟随陈季芳等人,偷遍河南和安徽多个城市。
女童重返光明
冷漠父母被剥夺监护权
2016年6月20日下午,瑶瑶和陈季芳等人来到蚌埠市兴中路的一家大药房里。和之前一样,瑶瑶偷偷潜入员工休息室,拿走了三千多元。当时并没有被察觉的瑶瑶迅速离开了药店。直到店里员工去买晚饭的时候,才发现钱已经被偷了。店员当即打电话报警。当地警方接到报案后,调阅了附近的监控设施,发现陈季芳和瑶瑶她们急匆匆走出药店后,钻进了门口一辆轿车里。根据车牌号,警方追踪到这辆车属于上海一家租车公司,再顺着车子上安装的GPS信号,警方顺利追踪到河南郑州,并在一家酒店门口,将陈季芳、瑶瑶和另外两名妇女及接应的轿车司机一并抓获。
尽管经历了很多次这样的情景,但瑶瑶看到很多警察围着自己的时候依然很紧张。她不时抬眼看看旁边的陈季芳。当民警问她家是哪里,爸爸妈妈在哪里的时候,瑶瑶怯怯地看向一旁的陈季芳,叫了声“妈妈”。察觉到异常的民警对瑶瑶和已经怀孕的陈季芳进行了DNA检测,发现她们并没有血缘关系。在案件的调查侦破中,民警逐渐了解到瑶瑶的父母贺承志和李华,以每年5万元的价格出租给陈季芳,流窜各地实施盗窃行为的真相。
2016年6月23日,在案件未结案前,瑶瑶被蚌埠市禹会区公安局安置在当地的救助管理站。救助站的工作人员接触瑶瑶时发现,这个8岁的小女孩由于长期生活在不正常的社会环境下,心理已经退化成婴儿水平。为了让瑶瑶尽快融人正常社会,2016年9月,瑶瑶被救助站送到一所寄宿制小学生活学习。
刚开始,瑶瑶有很多坏习惯,她经常会偷拿同学的东西。在大家的帮助下,瑶瑶开始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慢慢改掉恶习,逐渐适应了和其他小朋友的集体生活。在此之前,瑶瑶从未进过学堂,但聪明的她很快就拿到了满分的考试成绩。这一点让救助站关心她的工作人员都很欣慰。
在瑶瑶读书期间,救助站和公安局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也没有闲着。蚌埠市救助管理站经过多方调查,认为瑶瑶的父母没有尽到监护人的义务,并且严重损害了瑶瑶的身心健康,不宜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经过多方法律咨询,蚌埠市救助管理站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提出了“撤销瑶瑶父母监护权”的申请。
2017年6月2日,历经十个月的等待,这起案件终于在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了终审判决。法院认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有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等义务。本案中,瑶瑶的父母长期对她不管不问,已到上学年龄后也没有正常入学,且让瑶瑶随着陈季芳常年在外,居无定所。陈季芳长期进行盗窃活动,被公安局抓获多次,应视为贺承志、李华明知陈季芳带瑶瑶盗窃而予以默认或放任。
以上行为可以认定贺承志、李华有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且情节恶劣,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规定,法院作出了撤销贺承志、李华为瑶瑶的监护人的资格,并指定一直在家务农,且无犯罪记录,身体状况也良好的瑶瑶的爷爷奶奶为她的监护人。贺承志、李华继续负担瑤瑶的抚养费用。
案件宣判后,瑶瑶的爷爷来到她生活学习的学校。他对一直照顾瑶瑶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感激,并且保证回家后会让瑶瑶正常入学、远离盗窃。
6月2日晚上,抱着救助站阿姨陪她买来的可爱玩具,瑶瑶依依不舍地离开了蚌埠。这一年多的时间,瑶瑶从一个顶着一头毛糙短发的黑瘦“假小子”,长成了一个穿着绣花连衣裙、扎着可爱马尾辫的漂亮小姑娘,正以一个全新的形象迎接属于她的新生活。(文中所涉当事人均为化名)